原帖由门清于2005-09-01, 20:35:49发表
记得有一次看过一个案例,小偷入室盗窃,事主跟小偷在黑暗中搏斗,看不见的状况下抄起一个铁锅一砸,把小偷砸翘了。
最后判无罪。
请高人指点
商业法学过一些, 刑事法一点没学过... 不过...
1. 小偷入室盗窃 - 这就足以给予房主自卫财产权.
2. 事主跟小偷在黑暗中搏斗 - 这也是在合法/适当的情况下开始的武力防卫.
3. 看不见的状况下抄起一个铁锅一砸,把小偷砸翘了。- 搏斗中自然应该算自卫. 而且, 事主并没有对小偷进行任何不必要的武力.
因此, 我认为事主应该无罪过.
假设砸第一下, 把小偷砸晕, 然后他又痛砸一气最后导致小偷死亡, 那么事主的自卫行为就不能成立. 这时候, 做为辩护律师应该考虑的是, 想办法证明当事人杀人时, 是处于神智不清状态, 或是小偷的行为触发了某种精神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