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碧炎陽 于 2017-4-23 21:31 发表
我認為子女可以基本揣摩一下父母的想法,女兒斷不會在第三年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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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咬定說我一直不知道啊,我就是以為那300萬是白送我的,沒有要求我回國
到第三年那個我也以為你們是默認同意的
我認為這個女兒是不太好的
行吧,我也打住了,誰是誰非我認為可以折衷一步:大家都沒錯,女兒應該盡快盡能力還錢給兩老,並在兩老餘生給予不低於其不出國的養老待遇,我認為這麼說三觀應該是端正而且不違背光哥想法的
老頭的付出和其要求女兒的付出誰多誰少不容易主張,女兒要說3000萬,老頭也會講9000萬
這樣爭不完的
女儿当然是揣摩了。父亲是这个要求,母亲不是这个要求,即使是十年后,母亲也不是一定要女儿回国,与未婚夫断绝关系。因此女儿的选择没有违反要求。
女儿是没有错,但老头是错得离谱。
至于是女儿在以后,尽快还给二老钱,我认为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毕竟父母为了女儿付出了很多。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4-23 21:3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