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大多数人 于 2009-3-23 17:28 发表
不采用现有记载,偏要去凭空猜测有什么猫腻之类的。假如这是国外汉学界的习惯,那确实令人失望。
特进侯是汉代的特有词汇,不能断开,有些地方则只省称特进,就不多解释了。
前一职位转为后一职位,若无明确记载依旧保留前一职位,那前一职位即不保留,这才是常理。至于说朝廷想夺董卓之权,居然表面毫不掩饰的将董卓降级这种说法,就没什么兴趣继续了。
ps.212楼所说当然疑问很大。朝廷有诏杀丁原,居然不能公开,非要偷偷摸摸找吕布这个丁原的亲信来下手。而吕布居然也毫不怀疑。确实很让人怀疑董卓跟吕布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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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同期专题记录的,如蜀吴官制,就要借助二手资料如群臣表章,《历代兵制》《三国会要》和当代人猜测的基础其实是一样的。有《百官公卿表》《百官志》的一手资料,二手只能做为参考,如有冲突,以正史表志为准,因为表章排名还会涉及其他因素,如资历。国内国外都是这规矩,某些老外考证起来的牛脾气一点不输给国人,泼皮也只能表示失望...
特进,列侯是两个类别。《后汉书. 孝安帝纪》:秋七月己巳,诏三公特进九卿校尉,举列将子孙明晓战陈任将帅者... 京师及郡国五旱、蝗。诏三公,特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举敦厚质直者,各一人
中央职务和地方职务兼任很寻常,这是常识,俺本来没想提。您不懂掌了少府就不是前将军,掌了州牧依然可以当前将军的道理,俺也给了你许多例子了。你再坚持自己的常理就=强词夺理了。董卓两次抗命的意思很清楚:第一次是不肯做前将军换少府的亏本买卖;第二次是不肯交出兵权给皇甫嵩,号称宁愿自带一州兵马(并州牧),为国家效命边陲:
中平五年,徵卓為少府,敕以營吏士屬左將軍皇甫嵩,詣行在所。卓上言:「涼州擾亂,鯨鯢未滅,此臣奮發效命之秋。吏士踴躍,戀恩念報,各遮臣車,辭聲懇惻,未得即路也。輒且行前將軍事,盡心慰恤,效力行陳。」六年,以卓為并州牧,又敕以吏兵屬皇甫嵩。卓復上言:「臣掌戎十年,士卒大小,相狎彌久,戀臣畜養之恩,樂為國家奮一旦之命,乞將之州,效力邊陲。」卓再違詔敕,會為何進所召。
征的意思,就是强征,说好听点就是人民公仆为国家尽点义务,到国家最需要您的岗位上去。古人花样繁多,擢升迁转徙贬征出入... 各有一套做法。征调令不是贬谪令,但是一样可以堂而皇之地亏待你,不能一概以明升暗降的理念解读:采购部门经理肥差升到副总经理苦差等...
矫诏当然不能公开。董卓兵不够的底细当时只有他自己知道,外人都上了他的老当,以为他不断增兵着呢。一纸文书他还怕造不出来?当时又没有激光防伪标志!吕布的智商本来就不高,他和丁原都是并州系的,并州牧老总的命令,他敢不接?董卓看准丁原开刀,也有出于地域派系的考虑。
退1万步,这吕布杀丁原,就算纯粹自愿跳槽的又是什么天大的事了?曹操对刘备够优待了吧?豫州牧,左将军都给他了;刘备不是也拿徐州刺史车胄的脑袋报答的么?他只不过没机会杀曹操而已,杀了恩公的部下,朝廷命官不是一码事?丁原给吕布啥好处了?飞将秘书啊?
再者,吕布有将功赎罪的表现,以刺卓的绝世大功,还抵消不了杀丁的那点小过?丁原不就一军棍吗?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吕布为国为民除害,这是他一生的转折点。干革命的,谁还不许犯过错误?做为一支军阀独立大队,吕布没吃人,讨伐了袁术,对得起陈宫,对得起刘备,最终被刘备出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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