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理解确实有着事前事后的区别,但是从道德和人的心理来说,有很多方面还值得考虑:
1,少女反抗失败,被XX,然后少女忍辱负重,等强奸者完事心满意足地穿衣服裤子时突然抽刀(可能是歹徒的也可能是自己包里的之前没办法拿出)给了歹徒一刀,造成歹徒被阉的后果,这是否违法?
是不是犯法人完成了犯罪过程,任何报复行为就等于犯法?法律是否只保障你被侵害的过程,而当侵害过程完成后,法律就反过来保障之前侵害人的安全了?被侵害人所受的侵害必须由法律来解决?
2,少女身怀武功(空手道黑带,跆拳道九段...),在歹徒企图强奸之即抽出防身刀子两刀就完成了阉割过程(少女系临床解剖系高才生),此是否防卫过当?法律或者会考虑少女拥有足够的制暴能力,能够制服歹徒,但却将歹徒"残忍"地阉割,其行为已经构成"防卫过当"?
在理性地考虑被侵犯人所采用的方法时,是否有分析过身为一个女性面对一个可能给自己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甚至毁了一个人的强奸犯时的憎恨心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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