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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平西将军 |
功绩 | 23 |
帖子 | 2308 |
编号 | 493938 |
注册 | 2013-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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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墨叶 于 2016-2-21 01:03 发表
你搞错了一件事情。
“你找個良家婦女問說一晚300行不行,”良家婦女的尊严并没有受损。但是你企图损害良家婦女尊严的罪名难逃。
就像有泼妇骂你是杂种,难道你就成了杂种?
禁止辱骂等行为,不是因为辱 ... 其實光哥說的話也很有道理,我想了一下我也不完全反對
這樣吧,我提一個問題,如果光哥能為我解惑一下,我傾向光哥是對的
誠如我樓上問神州兄的:
這個"尊嚴"很難界定,"雙方自願"很好界定
在日本你上班晚了個幾分鐘被罵慘了,這算不算為了錢放棄尊嚴?
你當飯店服務員,別人吃飯你站著
你當洗腳的,掃大街,挑大糞,刷廁所,這有沒有尊嚴?
上次那個火鍋服務員,喊他加湯他也認為這不樂意,沒准他覺得不斷讓他加湯,也算侵犯他尊嚴
我認為自願原則,沒欺詐就行了
你答應來上班,那就好好幹,好好領錢
不答應就走,誰也別罵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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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說拿100塊叫人家跪下吧,或是找個良家婦女一晚300,你們會說:隨便提建議,也是侮辱人
墨兄,光哥,在你們二位說:亂問"問題"也算是侵犯尊嚴
之前我們還要面對的一個問題就是
那這個"提議"怎麼界定,是一個侵犯性問題,還是非侵犯性問題
能不能有一個根據性的條款來看一下,那怕你說咱就以<<論語>>為准,也成
因為在你們沒拿出這個界定劃這條線之前,就提出問問題也是侮辱人,這總有一點偽命題,你自己當裁判說了算的意思
我提出一個服務交易,你說這是侮辱人的,我提出能不能買你家的老母豬,你也說這是侮辱人的,我提出那能不能你來我店裡打工,你也說我是侮辱你,那這不就都成你這邊說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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