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组别 | 羽林都尉 |
级别 | 右将军 |
功绩 | 65 |
帖子 | 1081 |
编号 | 1803 |
注册 | 2003-11-3 |
| |
| | |
|
|
|
原帖由无知者于2005-03-11, 11:44:03发表
以下均为回应蓝纱枫
第一、非常欢迎你翻一翻你我是怎么说的。我什么时候说过王允是三国时期的人?
这话是王佐之才说的吧?
而我说的是:
建议你有空看看眼科医生。
我之所以提到王允,是因为王佐之才提到了,所以我在同一贴子中一并回应,我并不是跟你一个人辩论,不是专门针对你一个人的,我在回应你的同时回应另一个人,到底有什么不可以呢?如果说我只引用了你的话,造成了误解,我已经澄清了,你还继续拿这一点做文章,想表明什么呢?
第二、我明明说的是“魏明帝与王肃的对话,没有什么特殊背景”,而你说的是王肃一个人的话有特殊背景,难道不是偷换概念吗?没有特殊背景的意思我已经讲过了,就是没有值得记载的前因后果。所以仅仅是一种一般性的君臣问答或讨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在一种比较宽松的气氛下进行的对话,每个人都言其所欲言,谈的是问题本身,没有别的目的。
我之所以说曹睿的话无关紧要,是因为他和我要讨论的问题没有关系,因为:1他谈的是司马迁对刘彻是否公正,我谈的是刘彻对司马迁是否宽容。2 他是在对司马迁的写作动机进行猜测,并对史记这本书是否是良史做出评价,不是在提出历史事实。3 论断的正确性不仅仅取决于有无扭曲的动机,而且取决于学识。我说王肃没有扭曲事实的动机时,只是将王肃与华覈比较,而不是与曹睿比较,因为二人在学识上有明显的差距。所以你把曹睿牵扯进来,只是搅局而已。
你说:
你为什么不回答一下你凭什么相信史书?如果你没有亲眼目睹历史或进行考古,那么你对历史的了解都来自史书,你凭什么相信史书呢?即使是公认的信史,也都有你说的那种迷信的观点,你为什么还要相信呢?我对你的话做了反驳,你没有提出任何新的论证,来回应我的反驳,只不过把我反驳过的观点再说一遍,所以我也没有必要再提出什么新的反驳。
王肃关于刘彻不满史记的言论并非他一个人这么说,东汉时卫宏的《汉旧仪注》中就已经有类似观点了。而且至少有一点王肃的话无可置疑,那就是史记篇目中今上本纪和孝景本纪缺失了。所以我说王肃的话有旁证。当然,无论是汉旧仪注还是王肃的话都不能与汉书的权威性相比,但是,我还没有把王肃的话与汉书相比较吧?我只是把他的话与三国志中其他相关言论比较而已。
第三、你真的以为司马迁承认自己犯了诬罔罪吗?如果是,那我就无话可说了。你真的以为对司马迁为李陵辩护是犯了诬罔罪,其罪当诛,判他腐刑,是法外施恩,显示了刘彻对他特别的宽容吗?如果是,我也无话可说了。
《汉书》:死罪;欲腐者,许之。
《汉书》:(张)贺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宾客皆诛,安世为贺上书,得下蚕室
你想用它来说明什么呢?前一句话是说允许犯死罪的人选用腐刑来代替,这与华覈有什么关系呢?这是汉景帝时期就有的规定,能用来证明刘彻是忍不加诛吗?后一句话是汉宣帝时的事情,而且似乎和前一句话不一致,似乎是张安世为张贺求情之后才改死刑为腐刑的,而不是犯人可以自己选择。这怎么能作为旁证,刘彻是忍不加诛呢?难不成你的推理是这样的:司马迁犯了诬罔罪,按律一定要判死刑(证据不足,古代的法律没有现在的法律精细,即使是今天的法律,同一罪名视情节轻重量刑也有不同,不能因为有人因诬罔罪判死刑,推出诬罔罪是唯一死刑),而他没有被杀,所以一定是有人施恩?司马迁的自述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没有人在这件事上帮助过他,更没有提到刘彻帮助过他。他说得狠明白:“明主不深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请解释什么叫“卒从吏议”?刘彻有过任何宽大处理的指示吗?这难道不是与“忍不加诛”直接相矛盾吗?从证据学的角度讲,司马迁的自述与华覈哪一个值得采信?你要坚持“不要随便用其中一方为例子”吗?
华覈上表时用典,并不是探讨问题,既无旁证,也与其他史料不吻合,所以我认为其证据效力不如王肃的话。我只是谈证据的相对效力,并不是说哪一个证据绝对可靠。 哎呀!果然是无知者特色的视力;果然是无知者特色的逻辑;厉害厉害!
不过呢,我可以提醒阁下,我只是指责你把“三国时期”跟“《三国志》”这两个概念给偷换了.想抵赖可是没那么容易的:
原帖由无知者于2005-03-08, 22:56:53发表
三国时王肃说,刘彻见了孝景本纪和今上本纪后投而削之,司马迁遭腐刑也与此有关
原帖由蓝纱枫于2005-03-09, 2:13:53发表
关于三国时期对“刘彻对待司马迁态度”的评论上,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评价,所以不要随便用其中一方为例子。
原帖由无知者于2005-03-09, 16:44:49 发表
三国志中谈及刘彻与司马迁的关系公有三处 谁在把“三国时期”跟“《三国志》”这两个概念给偷换的,还不是一目了然?
你是没说过“王允是三国时期的人”,不过你就凭这来抵赖你偷换“三国时期”跟“《三国志》”这两概念的事情??
何况王佐之才自己搞错就算了,你不加以纠正,反而引用我的帖子来跟他一起去错?你这算拖我下水还是什么意思?
你要扯到王佐之才身上,那么你可以让王佐之才先生来看看:
http://www.xycq.net/forum/index.php?showto...pic=47526&st=30
第二帖
你问问王佐之才先生,他能从中看出其中有一段是用来回复他的么?
你要"澄清"到大家都没搞懂而就你自己明白,那算什么"澄清"??
我当然不想拿这段来作文章,反正没啥讨论价值,麻烦你把你原来那贴编辑一下,说明哪一段是给谁的.然后本段讨论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2.
以下灰字内容为引用无知者的言论:
第二、我明明说的是“魏明帝与王肃的对话,没有什么特殊背景”,而你说的是王肃一个人的话有特殊背景,难道不是偷换概念吗?没有特殊背景的意思我已经讲过了,就是没有值得记载的前因后果。所以仅仅是一种一般性的君臣问答或讨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在一种比较宽松的气氛下进行的对话,每个人都言其所欲言,谈的是问题本身,没有别的目的。
我之所以说曹睿的话无关紧要,是因为他和我要讨论的问题没有关系,因为:1他谈的是司马迁对刘彻是否公正,我谈的是刘彻对司马迁是否宽容。2 他是在对司马迁的写作动机进行猜测,并对史记这本书是否是良史做出评价,不是在提出历史事实。3 论断的正确性不仅仅取决于有无扭曲的动机,而且取决于学识。我说王肃没有扭曲事实的动机时,只是将王肃与华覈比较,而不是与曹睿比较,因为二人在学识上有明显的差距。所以你把曹睿牵扯进来,只是搅局而已。
用阁下的话:建议阁下有空看看眼科医生,如果眼科医生治不好你.建议阁下去看神经病科医生或精神病科医生.
我说过了,"特殊背景"这个标准不是你说了算.
何况我说得清清楚楚:"如果我不把曹睿的话列出来,那么怎么对比王肃、华覈发表意见的背景?"---------------现在你居然理解成"你说的是王肃一个人的话有特殊背景"--------------是谁在偷换概念??
王肃的观点是为了反驳曹睿的话为司马迁辩护,华覈的观点是为了上疏孙皓解救韦曜------------这就是两人发表意见的原因,用你的话,就是所谓"背景"-----------------阁下的双重标准超强,阁下自己说华覈的事就是"有特殊背景",别人谈王肃的回答原因就是"搅局".这也算是充满无知者特色的笑话了.
笑!你是三国时期的人来着?你不是还质问他人"你凭什么相信史书"吗?你没有亲眼目睹历史或进行考古,那么你凭什么就认为"谈的是问题本身,没有别的目的"??---------------宽松情况下照样可以颠倒经典,这有什么奇怪?王肃自己就把郑玄之说推翻,难道阁下认为是王肃当时的环境不宽松了?
曹睿批评了司马迁,而王肃要为司马迁辩护,这就是一个明显的动机、目的.
另,阁下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傻?阁下自己是不是没看清楚曹睿在说什么?还敢说那叫"猜测"??
要不我仿效曹睿的话作个例句:无知者大人老是搞狡辩和偷换概念,真是令人切齿-------------你告诉我这句话是你所谓的"猜测"还是对某人的批评?
是啊,搞双重标准也可以堂而皇之得称为"我对你的话做了反驳",这也算是无知者特色之一.
笑!如果说"今上本纪和孝景本纪缺失"就是王肃的旁证,那么"刘彻没有诛杀司马迁而判腐刑"不就是华覈的旁证了?
王肃的话只能证明今上本纪和孝景本纪缺失,而且缺失的是又不是在三国时期才发生,汉朝时就已经发生了.王肃认为刘彻憎恨《史记》其中的今上本纪和孝景本纪按你的标准不也是只能作为猜测而已??-------------------而且王肃本身的说法就有点自相矛盾:如果说刘彻因为司马迁的直书而憎恨司马迁,那么他为什么不诛杀司马迁?还可以迁既被刑之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这符合刘彻的性格吗??你看到刘彻对其他自己憎恨的人有这么干过吗?
你自己承认王肃的话不能跟《汉书》比是吧?那么上面《汉书》这段记载你又怎么解释?
3.
你真的以为司马迁承认自己犯了诬罔罪吗?如果是,那我就无话可说了。你真的以为对司马迁为李陵辩护是犯了诬罔罪,其罪当诛,判他腐刑,是法外施恩,显示了刘彻对他特别的宽容吗?如果是,我也无话可说了。
《汉书》:死罪;欲腐者,许之。
《汉书》:(张)贺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宾客皆诛,安世为贺上书,得下蚕室
你想用它来说明什么呢?前一句话是说允许犯死罪的人选用腐刑来代替,这与华覈有什么关系呢?这是汉景帝时期就有的规定,能用来证明刘彻是忍不加诛吗?后一句话是汉宣帝时的事情,而且似乎和前一句话不一致,似乎是张安世为张贺求情之后才改死刑为腐刑的,而不是犯人可以自己选择。这怎么能作为旁证,刘彻是忍不加诛呢?难不成你的推理是这样的:司马迁犯了诬罔罪,按律一定要判死刑(证据不足,古代的法律没有现在的法律精细,即使是今天的法律,同一罪名视情节轻重量刑也有不同,不能因为有人因诬罔罪判死刑,推出诬罔罪是唯一死刑),而他没有被杀,所以一定是有人施恩?司马迁的自述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没有人在这件事上帮助过他,更没有提到刘彻帮助过他。他说得狠明白:“明主不深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请解释什么叫“卒从吏议”?刘彻有过任何宽大处理的指示吗?这难道不是与“忍不加诛”直接相矛盾吗?从证据学的角度讲,司马迁的自述与华覈哪一个值得采信?你要坚持“不要随便用其中一方为例子”吗?
华覈上表时用典,并不是探讨问题,既无旁证,也与其他史料不吻合,所以我认为其证据效力不如王肃的话。我只是谈证据的相对效力,并不是说哪一个证据绝对可靠。
请阁下洗洗脑袋、验验视力,再看看我当初怎么说的:
倒要请教无知者大人:你什么地方看到华覈"故意夸大司马迁之罪"?你什么地方看到华覈评论"忍不加诛"是"额外的恩典"?
我哪里有说过刘彻的行为是"法外施恩"、"特别的宽容"、"有人施恩"??阁下居然能歪曲理解,真是厉害!
另,阁下麻烦搞清楚,司马迁是为谁辩护----------------当时传来的消息是李陵叛变(一说是受单于的尊宠),而汉朝廷在无法亲身调查的情况下,只能基于这条消息来作判断--------------在这一基础上,李陵就是有罪,所以他的家人被杀,陇西士族以李家为耻辱-------------为李陵辩护的司马迁不正是犯罪了?
列了两段《汉书》的记载是要告诉你,自汉景帝恢复宫刑后,犯人有可能通过自己要求去用宫刑代替死刑,也可能由于他人的求情而是死刑减为宫刑-----------当然以阁下的理解能力居然理解成"这怎么能作为旁证,刘彻是忍不加诛呢"也是出乎我意料的.
笑!阁下莫非能找出汉朝"犯了诬罔罪能视情节轻重而不需判死刑"的例子?有就请拿出来,没有的话那叫空口说白话---------------不过就我个人自己翻阅资料,起码可以在《汉书》找出六条关于"犯了诬罔罪要判死刑"的例子(还有一例是犯了诬罔罪而自杀).
王肃的观点不也是跟《汉书》的记载有冲突了?你要别人解释,为什么不先自己向别人解释?
坦白说我是见识到无知者逻辑异常的一面了,居然能把我的观点断章取义:
我明明说的是:关于三国时期对“刘彻对待司马迁态度”的评论上,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评价,所以不要随便用其中一方为例子--------------明明我是指三国时期对先人的看法上有冲突,不可以随便用一方作例子.
司马迁的自述是后人对先人的看法吗?犯人自述跟后人评价你都可以拿来相提并论??
说白了,哪个犯人在阐述自己罪行时不会为自己辩解一下?哪个犯人在回忆自己罪行的时候会如数家珍?谁不曾为自己说点好话?
华覈上表时引据论典,自然不需要探讨问题,但是华覈有一点他必须要明白,就是华覈如果引用典故时把典故整个颠倒黑白,被孙皓发现就没有好下场.华覈是怕死之人,他为了救别人而冒死偷改典故的可能性有多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