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31 szwd1997 的帖子
我看法是公共場所必須要有一個管理牽頭,至少基本規則要成立,不然各說各話很難開展
一個場地怎麼才能公平同時滿足N個團體?
假設A中學也想打校內籃球,B中學也想打校內籃球
A主張說我們各打一盤,20分換校玩,時間不限
B主張說我們各打30分鐘換校玩,分限不限
C主張說我們先到先得,反正上一場的人沒累死,就可以無止境打下去
我認為三種說法都算公平,只能說大家可以採取共識
大流是大家都愛以A為準,那就大家都和諧
如果堅決不和諧(像這個老人少年之爭,少年說要等我們打完,老人說我們計時分配)
那就是衝突
衝突不一定要打架,這您說的是對的
但衝突假設不和解,一定要有一方讓步,或是自己縮了,或是罵不過人,或是打不過人
這個因人而異,各地,各人,民風,作風不一樣
總得來說我總結自己看法就是
1. 管理者應該要盡量減少爭議
2. 我個人不喜歡爭議性事件,這是自己在耍嘴皮子好玩,我一般是繞著走,你說公共籃球場要錢?那我就自己租體育場玩,或者我就不玩,我不跟這種人鬥
3. 如果我要爭,那我一定要贏,像這種籃球少年又爭又退縮,我瞧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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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跟墨兄說的高利貸事件也是一個意思
高利貸說欠債還錢,欠債的說超過24%不必還
甲有甲的主張,乙有乙的主張
既然要爭,那就一定有勝負
他們愛分勝負,就讓他們分去,反正我不爭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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