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老板1万2的名贵小狗,被工人打死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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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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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2-21 20:17 发表

如果是公共场所,基本上断定不是偷,除非能证明杀狗的知道这是谁家的狗,故意这么做。

這個我沒啥概念,我的確法律不懂,水兄和光哥都是同一個觀點
但我就沒想明白了,公眾場合撿到個財物直接私吞了,為什麼不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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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白炎陽 的帖子

算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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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3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白炎陽 的帖子

别的地方我也不知道,但是天朝,捡到东西不交还失主,然后又被发现,可以算违法,有个专业罪名儿就叫 非法侵占财物 但是如果没人发现……所以这个属于民不告官不究,没发现算你走运,发现算你倒霉的事儿。至于狗反而复杂了,因为狗确实算是财物,但是在如今满地流浪狗多如牛毛的情况下,那个工人打死了吃狗肉,还不如捡到一个钱包自己吞了罪业大,这也是无奈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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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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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 于 2016-2-21 20:33 发表
别的地方我也不知道,但是天朝,捡到东西不交还失主,然后又被发现,可以算违法,有个专业罪名儿就叫 非法侵占财物 但是如果没人发现……所以这个属于民不告官不究,没发现算你走运,发现算你倒霉的事儿。至于狗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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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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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2-21 20:06 发表
这利国镇养狗的规定咱不懂,是不是按照城市里的规定呢?而且这厂子是是他家的。

比如说,我在家里放了一个钱包,别人进来,不知道是谁的,就拿走了,这肯定是盗窃,如果我在外面丢了,别人捡到,那肯定不是偷。

想了一下光哥的猜測最有道理
按理說警察也不是我這樣的法盲

敢以盜竊罪調查,說明工人應該是在老闆的廠房內吃了老闆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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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4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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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2-21 20:06 发表

谁把丢了车拆了,谁赔偿就行了,犯不上坐牢。

其实主贴,我不知道算不算盗窃,狗主人的做法,我可以理解,也算不上仗势欺人,但算不算盗窃,应该由公检法来定。

这利国镇养狗的规定咱不懂,是不是按照城 ...

我只是对双重标准而言,吃狗是不对的,然而说不上罪大恶极
就像老板,报复是不对的,但人之常情
至于自家厂跟自家院子是两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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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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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2-21 20:40 发表


我只是对双重标准而言,吃狗是不对的,然而说不上罪大恶极
就像老板,报复是不对的,但人之常情
至于自家厂跟自家院子是两回事儿,

想了一下工人把廠的狗吃了,和工人把廠的生產材料倒去賣了,意思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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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4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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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6-2-21 20:44 发表

想了一下工人把廠的狗吃了,和工人把廠的生產材料倒去賣了,意思是差不多的

狗属于工厂的财产吗?如果是看厂狗可以这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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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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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2-21 20:45 发表

狗属于工厂的财产吗?如果是看厂狗可以这么看

狗和工廠都屬老闆的財產
那老闆的私人手機,車不也都不屬工廠的,工人偷了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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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4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白炎陽 的帖子

这个两码事,如某山寨羊所说,自家院子和自家厂房是两回事儿,厂区是老板私人所属,但也是公共区域。

第二举例不恰当,记得以前那个流浪狗跑进学校被李老师打的贴了吗,生产材料是死的,放在厂区里那就是老板的,你敢倒卖就是盗窃。而流浪狗却是完全有可能自家跑进来的。工人如果以不知道这狗是老板的或某人的以为其无主在法,情,理甚至逻辑上是完全站得住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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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5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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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6-2-21 20:48 发表

狗和工廠都屬老闆的財產
那老闆的私人手機,車不也都不屬工廠的,工人偷了有道理嗎?

不一样的,老板只是工厂的法人,如果他把厂里的钱直接装自个包里,是贪污
忘了那个啥啥黄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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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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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2-21 20:52 发表

不一样的,老板只是工厂的法人,如果他把厂里的钱直接装自个包里,是贪污
忘了那个啥啥黄光裕

你得这个厂子是怎么回事,如果是独资企业,他把厂里钱直接装自个包里,最多是偷税漏税,贪污是肯定算不上。

黄光裕那是上市公司,国美不是他一个人的企业。

我去,老兄,你咋头像也变得这么象了?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2-21 2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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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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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2-21 20:52 发表

不一样的,老板只是工厂的法人,如果他把厂里的钱直接装自个包里,是贪污
忘了那个啥啥黄光裕

我就問老兄您一個問題
老闆的私人手機也不屬於工廠財產,工人砸爛了去墊桌子,算不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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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0: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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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 于 2016-2-21 20:49 发表
第二举例不恰当,记得以前那个流浪狗跑进学校被李老师打的贴了吗,生产材料是死的,放在厂区里那就是老板的,你敢倒卖就是盗窃。而流浪狗却是完全有可能自家跑进来的。工人如果以不知道这狗是老板的或某人的以为其无主在法,情,理甚至逻辑上是完全站得住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说谎。

這個法理上好像不是這麼個說法的,只要老闆能舉證說這隻不是流浪狗,那工人就是偷了
怎麼有辦法要求老闆舉證工人知道那不是流浪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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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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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 于 2016-2-21 20:49 发表
而流浪狗却是完全有可能自家跑进来的。工人如果以不知道这狗是老板的或某人的以为其无主在法,情,理甚至逻辑上是完全站得住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说谎。

這話要能站得住腳就恐怖了
我要經過任何餐廳,電影院,咖啡廳看到甚麼無看管寵物我都一二衝上去打死好了,反正我不知道那些動物是不是外面誤入的,我只要經濟賠償就行了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6-2-21 21: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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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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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 于 2016-2-21 20:49 发表
厂区是老板私人所属,但也是公共区域。

甚麼叫私人所屬又是公共區域?沒有這種例子吧

餐廳是餐廳老闆的,電影院是電影院老闆的
不是說開放給別人就叫公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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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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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6-2-21 21:02 发表

這話要能站得住腳就恐怖了
我要經過任何廠房,看到甚麼寵物我都一二衝上去打死好了,反正我不知道那些動物是不是外面誤入的,我只要經濟賠償,另外接受擅闖處分就行了

我觉得这很正常,你不看好狗,跑什么厂房里来了,打死只怕还真没什么。

如果别人家的狗跑我家里来,我就打死它,赔偿我都不赔。

现在就是说,这个工厂是老板的,到底如何界定不好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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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0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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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6-2-21 20:58 发表

我就問老兄您一個問題
老闆的私人手機也不屬於工廠財產,工人砸爛了去墊桌子,算不算偷?

那得看在哪里呀,是在地上捡了砸烂不算偷,车上算偷,车子里属于私人空间
公厕里不算偷,我也想问老兄您一个问题
在商场的卫生间的坑前发现个包,周围没人拿了,商场的产权所有人可不可以说你偷他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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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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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2-21 21:07 发表

那得看在哪里呀,是在地上捡了砸烂不算偷,车上算偷,车子里属于私人空间
公厕里不算偷,我也想问老兄您一个问题
在商场的卫生间的坑前发现个包,周围没人拿了,商场的产权所有人可不可以说你偷他的包

老闆來車間視察,完了把手機放車間桌上了,或者放廁所洗手盤上了
工人砸了,算不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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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1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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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朱炎陽 于 2016-2-21 21:07 发表
在商场的卫生间的坑前发现个包,周围没人拿了,商场的产权所有人可不可以说你偷他的包

我看法是可以
他的商場他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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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 白炎陽 的帖子

老板可以取证,主楼不是说了,老板把买狗的各种票据都拿出来了,连证明这狗名贵的血统证明都拿出来了,所以老板早已经证明了这狗有主了,但是问题是,工人如果说,我在公厕看见了这小狗,以为是流浪狗,结果肉瘾一犯,把狗打死了给吃了,请问色羊兄,如果你是法官,会怎么判?

还有,无论是狗还是手机或钱包,在无主人在场的情况下在公共区域被拿走然后私吞,最多只能给个侵占公私财物的罪名,不能扣偷或者盗窃的。因为这个是有本质区别的。
当然这里有具体环境和因果来加以区分,比如饭店算公共区域,一个人把包忘在座位上,然后自己走了。这个时候如果后面来的某个客人看见这包了,把这包取走自己吞了,这叫侵占。而如果是先前就在另一个餐位上看见这包是谁的客人看见主人走开了,然后就把包拿走,这个是可以认定有偷窃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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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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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2-21 21:06 发表

我觉得这很正常,你不看好狗,跑什么厂房里来了,打死只怕还真没什么。

如果别人家的狗跑我家里来,我就打死它,赔偿我都不赔。

现在就是说,这个工厂是老板的,到底如何界定不好说罢了。

光哥沒看懂我那帖,罰您重看一次行不?
很多人喜歡在店面養隻鳥啊貓啊甚麼的啊,按理說店老闆一走開,我就衝進去打死,我只要經濟賠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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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 白炎陽 的帖子

还真是这样的,如果你看见一个公共场所有无主的小动物,你上去就打死了,能怎么样你,让你给狗偿命?最多也只能让你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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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1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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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 于 2016-2-21 21:11 发表
工人如果说,我在公厕看见了这小狗,以为是流浪狗,结果肉瘾一犯,把狗打死了给吃了,请问色羊兄,如果你是法官,会怎么判?

我認為工人既然無法確定這是不是流浪狗(再說流浪狗這麼乾淨,很明顯就不是)
在他明知狗主人有可能是廠房老闆的情況下還拿走

我認為是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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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1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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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 于 2016-2-21 21:13 发表
还真是这样的,如果你看见一个公共场所有无主的小动物,你上去就打死了,能怎么样你,让你给狗偿命?最多也只能让你赔偿啊。

我說的是別人的餐廳,電影院,公司裡的,不是公共場所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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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5 白炎陽 的帖子

一样的啊,举例说我在你所说的这些地方看见一只无主小动物,上去收拾它,搞死了,然后主人出现了揪我上法庭,我解释自己压力太大,看见这无主小动物一时失控就打死了,那么请问色羊大法官,你会怎么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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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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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 于 2016-2-21 21:13 发表
还真是这样的,如果你看见一个公共场所有无主的小动物,你上去就打死了,能怎么样你,让你给狗偿命?最多也只能让你赔偿啊。

落葉兄比如您吧,您在餐廳裡養隻鳥,然後你去廚房忙了一下,回頭一出來門我跑進來把你的鳥打死了,我說我以為這鳥是流浪鳥啊,丟下100塊,賠你,你幹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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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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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 于 2016-2-21 21:19 发表
一样的啊,举例说我在你所说的这些地方看见一只无主小动物,上去收拾它,搞死了,然后主人出现了揪我上法庭,我解释自己压力太大,看见这无主小动物一时失控就打死了,那么请问色羊大法官,你会怎么判我?

如果確實是有主的,我會判您盜竊罪/刑事損壞罪

[ 本帖最后由 白炎陽 于 2016-2-21 21: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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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4 白炎陽 的帖子

流浪狗不可以干净吗,如果它是刚开始流浪呐,怎么能单单从一只狗干不干净就判定他是不是有主的,而且你这个所谓判定,首先就违反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即主观就认定了这个工人有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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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1 21:2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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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 于 2016-2-21 21:22 发表
流浪狗不可以干净吗,如果它是刚开始流浪呐,怎么能单单从一只狗干不干净就判定他是不是有主的,而且你这个所谓判定,首先就违反了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即主观就认定了这个工人有意犯罪。

狗不懂得洗澡啊,流浪狗肯定不可以乾淨=_____=
別人的狗乾乾淨淨,都還沒走出廠房,你非要說它是流浪,這犯罪也太合理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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