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跟老公回婆婆家过年我受折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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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0: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现在不是说这个媳妇无辜不无辜,而是出现了这种情况,这婚姻已经是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在过年的时候打人,再加上大姑子乱管那女的家里事,已经是一个家庭保持和谐的底线打破了,所以一定得离。

除非是这女的完全扯谎,过年时,大姑姐也没打他,也没干涉她家的事,但她求助于人,又不上上法院,争权益,不应该会扯这种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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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0:4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有的爱就是要划分的,特别是对于必须选择的事情。

我爱妈妈也爱爸爸,那是小孩。不争宠的婆媳关系,自然是和谐的,也是值得尊敬的。

对于争宠的就应该泾渭分明,如果妈妈(本家)错就应该多支持媳妇。如果媳妇错,就应该讲道理让她融入。

刘表不动手,曹操就不打过来了?在不好的氛围中一定要站队,一定要施力。在美好的氛围中,一定要单纯,一定不要破坏和谐的气场。

[ 本帖最后由 szwd1997 于 2016-2-18 10: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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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0: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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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6-2-18 10:41 发表
有的爱就是要划分的,特别是对于必须选择的事情。

我爱妈妈也爱爸爸,那是小孩。不争宠的婆媳关系,自然是和谐的,也是值得尊敬的。

对于争宠的就应该泾渭分明,如果妈妈(本家)错就应该多支持媳妇。如果 ...

家里是无法做到泾渭分明,或者说是很难,但必须保证底线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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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0: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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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XR 于 2016-2-18 10:38 发表
请教下老虎伯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中的“熬”了作何解释?

第一个就是我前面说过的“儿媳妇是个干活的命”;第二个就是我前面说的“婆婆权力转移”。
第一个,地位和义务是相符的。作为冢妇,地位极高,但是要管家啊。内事全是冢妇的,如果家里比较穷,所有事情都要自己动手,因为没有仆人嘛,这必然造成伺候全家的事情发生。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即使有钱能有仆人,自己也要经营家庭,不能坐下来享受。只有等到自己的儿媳进门,才可以转让权利,让儿媳去操劳,自己退居二线,多少享受一下。
第二个,是一家做内事的真正主人,是这一家的最大的主妇,也就是婆婆或者太婆婆(或者太太婆婆)。只要上面有婆婆,作为儿媳,权利就是婆婆转让的,是因为婆婆年龄变大,精神体力不济,才让儿媳提前接班的,虽然是儿媳办事,但责任还是婆婆承担。所以儿媳要禀婆婆之意来行使权利,婆婆一天不死,儿媳就不能自己说了算。

这,就要“熬”,这就叫“多年的媳妇熬成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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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0: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比如《红楼梦》上就是这样----
贾母是太婆婆,邢夫人是贾母长子的媳妇,邢夫人的独子是贾琏(虽然可能不是她生的,但那是唯一的儿子),贾琏的妻子是王熙凤。

所以,贾府的“内事”,贾母做主,但是贾母年纪大,就是邢夫人做主;邢夫人才能较差(贾府的事儿多嘛),在王熙凤没娶进来之前,就要二儿子贾政的媳妇王夫人帮助邢夫人,但邢夫人的冢妇地位不容侵占,王夫人只是帮助;王熙凤进门之后,王熙凤才具很好,所以就成了王熙凤当家----凤姐儿的当家地位不是来自王夫人而是来自邢夫人,所以邢夫人才敢给王熙凤脸子看,换一句话说,你凤姐儿家里管的不好,邢夫人就可以问责;而邢夫人管的不好,贾母就可以主要向邢夫人问责(虽然家事一直是王夫人主要做主)。
而王熙凤一旦生病,那也不是让王夫人接着管家,而是只能让王熙凤的唯一妯娌李纨管家。李纨的才具不行,才添了小姑子探春,又求了常住贾府的亲戚薛宝钗共同管理。
在家庭地位上,凤姐儿的地位比李纨要高的多。为什么?她是荣国府老大的独子的媳妇儿,是“冢妇”的地位,李纨和薛宝钗(嫁给宝玉后)是荣国府老二的儿子的媳妇儿,跟她差着行事呢。

从这个就可以看出啦,如果凤姐儿不犯七出,贾府是不可能休弃她的,因为这个地位是不容无故侵犯的。
而贾府同辈份的任何女人,也不可能对凤姐的权益进行侵夺----因为差的太远,一个是贾赦的儿媳,另两个是贾政的儿媳,那差大了啊。
除非......贾琏也出事,荣国府的世爵让贾政或者贾兰承袭,那就不同啦----虽然贾赦一支是长房,但荣国公的世爵可是贾政一支。从宗法上,贾赦一支优先,从爵位上,贾政一支优先。所以要是像高鹗写的那样,贾政在贾府败落之后承袭了荣国公世爵,那当荣国公世爵的这个家的就只能是王夫人----李纨这个分支(事实上贾政说过贾赦和贾政两家并未分家,那就只能李纨当了整个荣国府贾家的家啦)。李纨才具有限才轮得到宝玉妻子薛宝钗,但薛宝钗也只能与以前的王夫人地位相同,是个“帮忙”的,而不是“正宗”的。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6-2-18 11: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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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1: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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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6-2-18 10:39 发表
现在是这样----
大家怀疑这女孩子说的话。
可是一切判断,大家还都从这女孩子说的话中判断。
这就奇怪啦,你既然怀疑,干嘛还以这话为根据判断对错?
现在只能假设这女孩子如果说的都是对的,并无隐瞒,那怎 ...

老虎兄对现在人的要求太高了

这么严格的家族规矩,小门小户哪里有那么多讲究呢

我对女方表示怀疑还有一个原因:主贴通篇未提过公婆,这其实挺不合理

我猜测,女方多半对公婆不是很尊敬,但公婆忍让了,而男方的姐姐们忍无可忍

可以参考一下很多故事和传说里的刁蛮媳妇情节,从另一个角度看基本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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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1: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风精之羽 的帖子

这不是家族规矩,而是传统规矩,是最基本的要求。
放在小门小户上,就一句话----儿媳妇别看是个干活的命儿,可是却是全家面子最大的人,除婆婆之外,谁也无权说她,婆婆对付她,是没办法的事情;别人对付她,就是别人不孝顺自家祖宗。

所以才有“刁蛮媳妇欺负婆婆”或者“恶婆婆欺负媳妇”这两种话----按照道理来说,别人没资格与媳妇发生冲突,连资格都没有。
一家之中重视大姑子小姑子的规矩,是满族的规矩,不是汉人的传统规矩,这个民俗学家多次说,就是作为普及知识,大家都知道的老舍说的都很清楚啦。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6-2-18 11: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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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1: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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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6-2-18 11:06 发表
这不是家族规矩,而是传统规矩,是最基本的要求。
放在小门小户上,就一句话----儿媳妇别看是个干活的命儿,可是却是全家面子最大的人,除婆婆之外,谁也无权说她,婆婆对付她,是没办法的事情;别人对付她,就 ...

这也许是规矩,但没道理

为人子女,有人欺负自己父母,只能忍气吞声显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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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1:2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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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还是说传统观点。

谁欺负自己父母?
要是是这一家的儿媳妇,按照传统规矩,她不是别人家的人,而正是自己家的人!
儿媳妇,才是这一家的正经成员!

换一句话说----你媳妇儿跟你娘的关系,要近于你出嫁的姐妹,而等于你未出嫁的姐妹(但她的权利和义务,要高于你未出嫁的姐妹)。

从道理上也能讲通----古代儿子跟父母不分家,只有父母去世后几个儿子才分家。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生活在一个家庭中的为一家。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家庭的稳定,进而维持社会的稳定。

这个跟血缘无关。所以说,中国古代才叫宗法社会而不是血缘社会----宗法占绝对位置,血缘关系倒是次要的,因此过继的儿子即使没啥血缘关系也比亲生女儿或者亲侄儿权利(和义务)要大,亲侄儿则比出嫁的亲生女儿权利(和义务)要大。

何况,从这个案例上(如果该女子自述真实无隐瞒的话),是出嫁的大姑子欺负这一家唯一的媳妇,是别人家的人欺负这一家的冢妇。而不是媳妇欺负婆婆。

只有现代,才用血缘关系来分析,说出嫁的大姑子小姑子与父母的关系要近于儿媳妇。这个其实是从男女平等继承父母遗产这个法律规定推出来的。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6-2-18 11: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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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1:4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39 tiger1970 的帖子

我一直都认为婚姻大于原始亲情,婚姻本身就是新的亲情,恋爱不算啊。

这个问题不一定是法律,我们仔细想想就明白,有哪个子女认为母亲是外人的?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女性逐渐独立了,自己也能赚钱,不纯靠男人养。

妈妈看媳妇的眼光当然就成外人了,法律又建立了,万一离婚了我儿子的一半给那个丫头片子了。

社会发展起来了,金钱的频繁流通,物质的丰盈客观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从而让婚姻本身一体的关系搞成了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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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1: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这男人屁用没有。趁早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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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1:4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对啦,想起个事情来----传说中,同治皇帝死掉啦,同治皇后跟慈禧太后发生了口角,慈禧要打她,同治皇后急了,来了一句“我是从大清门进来的,你不能打我”,结果把慈禧差点气死。这其实就反映了这个地位。

同治皇后再是小辈,她是同治的正妻,是正经的冢妇身份。
她的正经婆婆,是同治他爹咸丰的正妻,换一句话是慈安太后(当然慈安不是第一位正妻,但毕竟是正妻)。
慈禧太后是“母以子贵”,在咸丰面前她永远不是正妻。
换一句话说,同治皇后那句话表达的是这个意思----按照宗法制度,你敢打我,那就是不守规矩,就是你不孝祖宗(我的地位比你高)!
这当然会把慈禧差点儿气死,所以才有传说中逼杀同治皇后的说法。

当然这是个野史,据现代清史专家推测和考证好像真实的历史没这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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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1: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0 szwd1997 的帖子

你说的是现代,我说的是传统。
所以我每个相关帖子都声明从传统上来说。
从传统上来说,出嫁的女孩子,从丈夫姓氏,住在丈夫家,进丈夫家谱,当丈夫的家,服侍丈夫家的人,这是因为宗法上确定了她是丈夫家的人而不是亲生父母家的人。
这,就是中国宗法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

现在不是宗法社会,还用说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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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1: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43 tiger1970 的帖子

谁说不是的。

有家谱的地方女方都会列进去。农村的离婚率比城市低得多。

不过等若干年农村都消失后,离婚也和玩一样的时候,真不知道写哪个女的名字。因为永远不知道谁是最后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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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2: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 szwd1997 的帖子

要是宗法社会的话,写哪个女性的名字是知道的。
因为这个与性关系无关,只与身份有关。
换一句话说:只要你按传统举行了婚礼并得到法律承认,那即使你一辈子不跟她睡觉,她也是你家正宗媳妇;要是你没有这一套即使你们天天在一起睡觉,在人前人后也夫妻称呼,她也连小三小四小五都不如,而跟妓女的地位是一样的----性伙伴而已。
你要是觉得写哪个女性的名字不知道,那就说明这里的宗法制度连痕迹都荡然无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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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2: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 szwd1997 的帖子

死后再写呀。
不过还有写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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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2:2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 tiger1970 的帖子

他的意思应是:今天某甲的老婆是某A(完全合法的,有红本本为证,还正式拜过堂),但明天可能就离婚了(离婚也和玩一样的时候),后天又和某B结婚,大后天又和某C结婚,所以家谱上某甲的老婆该写ABCD……中谁的名字好呢?(同样地A也可能和某乙丙丁……结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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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6 LXR 的帖子

没错,现在家谱这个东西能传下去的很少啦。
我家祖辈就有家谱,不过到我这一辈,就不上家谱,也没人去管这个家谱啦。先父说的很清楚:咱家老家在何县何镇何村,家谱在谁家,咱家家谱上到谁谁,其余的都没回去报告上家谱,也没必要回去报告上家谱啦。咱家有辈分字,不过从你这一辈就不遵守,你的辈份字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咱家的祖坟现在就在当地,再老的祖宗的祖坟在老家,咱们也没必要回去上啦,即使回去老家的人也不认得咱家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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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2:2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tiger1970 的帖子

主动打人算寻衅滋事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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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2: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LXR 于 2016-2-18 12:20 发表
他的意思应是:今天某甲的老婆是某A(完全合法的,有红本本为证,还正式拜过堂),但明天可能就离婚了(离婚也和玩一样的时候),后天又和某B结婚,大后天又和某C结婚,所以家谱上某甲的老婆该写ABCD……中谁的 ...

写现有的。
如果是到死后上家谱,写最后一个(但是你必须“出”,就是离婚,要是不“出”,女性在这个位置上死亡,到死都是妻子身份的话,那正妻的位置是她,第二个正妻的位置是继妻,也属于正妻,通俗叫续弦,但位置在第一个正妻之后----这也是古代大户人家小姐不愿意给人当续弦的原因)。
其余的可以作为注明。比如:

赵某某,妻吴氏,某年来归(来归就是女子结婚的意思),某年故,生子某丁、某戊,继妻郑氏,某年来归,生子某己。(这是正文)
出妻钱氏,某年归某年出,生子某甲;出妻孙氏,某年归某年出,生子某乙;出妻李氏,某年归某年出,生女某丙;出妻周氏,某年归某年出,无子。(这是注文,其用途主要是表明赵某某儿子的情况,而主要用意不是表明其前妻的情况,当然这里面我们没涉及妾侍的问题)
(上述姓氏用百家姓顺序,是为讲述方便,不是特指或者有意为之)
至于嫡子,有个规矩在春秋上说的很清楚,叫子以母贵,就是不管这孩子排行老几,只要他母亲是正妻,他就是嫡子。
也就是说,别看某丁他是他爹第五次结婚的第一个儿子,子女总排名年龄老四,但是因为他爹前面的四个老婆都被“出”,所以只有他妈妈才是正妻,他是嫡长子,排名第一。他的媳妇儿才算冢妇----要是没有钱家娘子这个人这回事儿(当然也就没有丁戊两子啦),那就是郑家娘子是正妻,某己是嫡长子。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6-2-18 12: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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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2: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9 大将文钦 的帖子

不知道抓头发算什么罪,这个要问现代法律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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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2:3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0 tiger1970 的帖子

问题是写家谱时的正妻会不会在以后被出,所以我说要等死后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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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2: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风精之羽 的帖子

这话可以反过来说:公婆也不是什么善类,女方不提公婆就为了隐瞒公婆的错误,所以女方不提公婆实际上是因为对公婆太过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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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 LXR 的帖子

家谱是可以改动的啊。

家谱有两种,一种是本子,这个记录到活着的人,是按时改动变更情况的(一般是十年或者二十年一次重修)。这个每家都一本。重要的人物,上面还有一些简略的事迹。这个家谱是记载女儿的,但通常只有一句话:女某某,某年月日生,某年月日适某县某村某氏(连啥时候死都不纪录,悲催啊----只记录到出嫁为止。为啥?出嫁之后就不是这家的人啦,其情况自然有婆家的家谱记录)。这个东西是分支各家的凭证,有了这个东西,哪个分支就是走到天涯海角,也能找到自己的老家。

另一种是图,有的上面有祖宗画像,有的只有始祖有,有的全是文字和线条。这个每个宗族只有一张,一般在族长或者长房那儿,是祭祀时候挂起来的,这个可想而知只有去世的人,活人是没有的,就是一个个名字,下面划线来说明父子关系----亲父子是黑线。过继父子是红线,女儿是不记载的(这就是女孩子不上家谱的说法来源,除非女子在宗法上是男子身份,比如说终身不嫁,这个就是男子身份----这个身份家族要给她安排过继儿子的,活着时候赡养,死后继承----或者招赘上门女婿,这个情况下女孩子也是男子身份)。
过年拜的家谱就是这东西。红楼梦上所谓“拜了影回来”,这个“影”就是这东西。

所以质疑怎么进家谱的,应该是从未见过家谱,也没听说过家谱是什么样子的人。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6-2-18 12: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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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精之羽 于 2016-2-18 10:23 发表
感觉一个巴掌拍不响,所有事情都是以女方视角来评述的

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女方平时在家里到底什么表现,主贴根本没有描述

当然以女方自己的观点,肯定自己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正确的,连矛盾因何而起都不知道 ...

一个巴掌未必拍不响,比如对方给了你一记响亮的耳光就是用一个巴掌,你能说不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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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天生就窝囊,到哪都被人欺负。不排除主贴的女人就是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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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3:0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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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2-18 12:39 发表
这话可以反过来说:公婆也不是什么善类,女方不提公婆就为了隐瞒公婆的错误,所以女方不提公婆实际上是因为对公婆太过尊敬。

这女方可没那么厚道,文中特意提到自己娇生惯养,心思简单,一般这么说的人,潜在意思就是:我可能做事不当,但不是成心的,你们担待着吧

其实我是挺讨厌女方管男方钱的行为的,娇生惯养,心思简单为啥会想到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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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3:0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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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6-2-18 12:53 发表


一个巴掌未必拍不响,比如对方给了你一记响亮的耳光就是用一个巴掌,你能说不响吗?

网上这种帖子比比皆是,一般都是一个女的自述,从来都是别人错,自己没问题,无论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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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3:2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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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精之羽 于 2016-2-18 13:03 发表


网上这种帖子比比皆是,一般都是一个女的自述,从来都是别人错,自己没问题,无论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風精兄,我還是站光哥一隊,
可能都有錯,但女方未必有突破底線
婆家肯定突破底線了,都打人了

你去商店,店員罵了句草泥馬,然後你去把店員砍了,那肯定是你不對啊,這沒甚麼好開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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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3: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58 风精之羽 的帖子

信不信是你主观想法,你要是认为事实和她说的相反就得拿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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