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五袋石果 于 2015-4-17 09:19 发表
听说在淘宝开店可以不工商注册不交税,如果属实,我是不理解都是开店,为何淘宝店可以享受治外法权。只要把淘宝店和实体店一视同仁,同样对待,就不会有刷单这种事情了吧?按法律规定,没有生产资质的贸易公司,进出项必须一致,销售的货物必须有进项,进的货要么卖出去了,要么在仓库里。这是其一,其二,货物销售出去是要课税的。差价征收17%的增值税,利润征收25%的所得税。有这两条卡着,还能刷单吗?再刷单那就赔死了。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5-4-17 11:03 发表
多数淘宝店其实就相当于现实中的流动小商贩,那些流动小商贩一般也不用工商注册吧,就算是有自己店面,近几年好像也不用交税了
咱是这样理解的,某宝其实兼具多重角色,其中之一是百货商场,就象王府井百货、西单商场之类(沃尔玛是否也是这样的模式,咱不太确定),百货商场可以出租柜台,在某宝里开店,就好比在百货商场里租了个柜台。
按理,合法的销售商必须有工商执照。但如果个人在百货商场里租赁柜台做销售,或许(?)可以不用有工商执照,而是以百货商场的名义对外负责。另一个可能就是,在这个环节上,某宝有特权。
(当然,某宝最大的特权是它具有银行的功能。你在王府井、沃尔玛之类用信用卡购物,你的信用卡帐户是银行的,不是王府井、沃尔玛之类的,实际上,国际通行的原则是沃尔玛之类不能兼做银行,不然沃尔玛们早就开银行了。但在本朝,这种奇葩事情就发生了,买家在某宝购物使用的帐户是某宝的,而且还是打着“创新”的名义,至于其中的机关只有天知道了。想象一下,如果工商银行之类,也开办一个网购平台,所有工商行的储户可以用其工商行帐户在平台上购物,这和某宝的运营模式,根本就是一样的了。)
至于“差价征收17%的增值税,利润征收25%的所得税。有这两条卡着,还能刷单吗?再刷单那就赔死了”,就咱所知,税务收税是依据发票,你不开发票的话,这部分交易是不在纳税基数之内的。当然,如果要求“进出项必须一致”,那么这种无发票的交易也是会被查出来的,但税务一般可能不会搞得那么麻烦,而是用发票刮奖这种更便利的方式,让买家们向卖价所要发票。
[ 本帖最后由 ptcn 于 2015-4-17 11:2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