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度那啥又重来。
又开始胡编乱造混淆概念了,满清入关的时候,满八旗男丁五万人左右,到清末男丁增长到二十几万,男女老幼共一百多万人,到1964年人口普查,全国满族人口才近两百七十万。
而且满八旗男丁和宗室还差着远呢,只有努尔哈赤的子孙后代才算是正经八百的爱新觉罗宗室,这一支满洲的人数到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统计数据是三四万人,还真还比不上老朱家。
满八旗虽然腐化很快,但好歹还算是当兵吃饷,到清末,自己驻地被攻击的时候,也曾和洪秀全、英国人玩过命。老朱家的子孙,可是毛都不准干。
既然你也读黄仁宇,那你知不知道《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税收》中估算的当时的岁入约为3700万两一年?你知不知道明朝本身税收制度比宋朝就是倒退的?上面国家用度不足,中间贪墨兼并横行,下面民生日益艰难,老朱家难辞其咎?
既然你知道《万历十五年》,也看看这些:
财政上死板、混乱与缺乏控制,给予官员的俸禄又微薄到不合实际,官员们要求取得额外收入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上面说过的地方官的“常例”是一种普遍的不成文制度。亦即在规定的税额以外抽取附加税:征收白银,每两附加几分几厘,称为“火耗”;征收实物,也要加征几匹几斗,称为“耗米”、“样绢”。除此之外,一个地方官例如县令,其家中的生活费用、招待客人的酒食、馈送上司的礼物,也都在地方上摊派。对这种似合法非合法的收入,中央听之任之而又不公开承认。在各地区之间,这种收入则漫无标准,因为一个富裕的县分,税收上稍加几分,县令就可以宦囊充裕,而一个贫穷的县分要征收同样的数字,则已是极为暴虐的苛政了。这些情形使得所谓操守变成毫无实际意义。
而钦差大臣本人也不能避免标榜俭朴以沽名钓誉的时尚,先期发出通令,内称本院“素性简朴,不喜承迎。凡饮食供帐俱宜简朴为尚,毋得过为华奢,靡费里甲”。这样的官样文章早已为人所司空见惯,不过视作一纸具文,即在钦差大人本身也不会想到会有人认真对待。淳安县县令海瑞对这一通令可是毫不含糊。当鄢都院的节使尚未到达淳安,他已经接到一个禀帖。禀帖的一开头规规矩矩地写着“严州府淳安县知县海谨禀”,紧接着就把通令的原文节录于后,再接着就说台下奉命南下,浙之前路探听者皆曰,各处皆有酒席,每席费银三四百两,并有金花金缎在席间连续奉献,其他供帐也极为华丽,虽溺器亦以银为之云云。
自洪武开国到海瑞出任巡抚,其间已历200年。很多的变化已经在这200年间发生。当年送达御前以备乙览的14000多家富户,已经为新的富户所代替。这些新兴的富户,绝大多数属于官僚、士绅或在学生员而得以享受“优免”,不再承担“役”的责任。政府中的吏员,也越来越多地获得了上下其手的机会。因为全国的现金和实物不是总收集发,财政制度无从以严密的会计制度加以考察,从罅隙中漏出来的钱物就落于这些人的手里。更为重要的是,文官集团已经成熟。洪武时代的8000官员,现在已经扩大为两万人。当年不准下乡的禁令早已废止,但事实上他们也极少再有下乡的需要,因为很多的人对民生疾苦早已视而不见,而是更多地关心于保持职位以取得合法与非法的收入。
在洪武时代制定的赋役制度,流弊已如上述。其最为百姓所苦的,厥为名目繁多而数额无限的“役”。大户人家可由官僚的身分而蠲这些沉重的负担就不可避免地落在中小地主身上,并往往使他们倾家荡产。在推行了近二百年之后,帝国政府已深深感到窒碍难通而不得不加改革。改革的办法是把各种名目的赋役折合成银两,以附加税的形式遍加于全境的土地上,不分贫富,计亩征银。这种新的税制称为“一条鞭法”。地方政府就用这些附加收入以支付各种力役。一条鞭法有其简明易行的优点,也多少限制了花样百出的舞弊营私。但过去按田亩数量而以累进税方式而分派的各种赋役,此时以平均的方式摊派,本来属于富户的一部分负担从此即转嫁于贫家小户。这也就是放弃了理想上的公允,而迁就事实。出于对农民的同情,海瑞废除了自己应收的常例,并以种种方法限制吏肯的舞弊。但是这些改革,仍然收效甚微。因为本朝的财政制度虽然技术简陋,牵涉面却十分复杂,如果加以彻底改革,必须厘定会计制度,在中上级机构中,实行银行管制的方式,亦即无异于彻底改组文官集团,这当然是无法办到的。
狭义的道德观念基于狭义的宇宙观,就是武断地说出世界的根源如是,它的结局也必如是。这往往明为真理,实际带有自私的见解,并且预先摆下了一个变不认错的想法,其容易走极端,可以以希特勒的人种学说窥见之。
另外再给你看黄仁宇书中的一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