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所謂“蜀國”——至今仍未消除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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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6:0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同事迟到,举报之,罚款。让他在老板面前印像不好,自己升迁机会就高过他。。。部门经理迟到,睁眼闭眼。自己还得靠他开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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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6:1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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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冒牌 于 2007-8-24 16:05 发表


谁知道呢?
或许时人就是忌惮曹操的势力,而不敢说;类似的,同样后来对曹丕的丑事也没人提反对意见。
也许时人有所批评,但史官为尊者讳,所以给遮盖过去了;同样反对曹丕的也被避讳不说了。
这些都可以 ...

你说的也只是可能而已,也拿不出实际的证据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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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势 于 2007-8-24 16:07 发表
同事迟到,举报之,罚款。让他在老板面前印像不好,自己升迁机会就高过他。。。部门经理迟到,睁眼闭眼。自己还得靠他开工资呢。

你以为人人都想你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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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6:2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你知道指鹿为马的故事是怎么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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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6:2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楼主,谁告诉你曹操猥琐的,谁又告诉你曹丕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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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6:4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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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河内司马 于 2007-8-24 16:17 发表

你说的也只是可能而已,也拿不出实际的证据来说明

吴人作曹瞒传及郭颁世语并云:嵩,夏侯氏之子,夏侯惇之叔父。太祖於惇为从父兄弟。
这就已经是证据了。

你的观点是:曹操是同姓通婚,同姓通婚是不可能的。
俺举出陈矫的例子,说明同姓通婚是有可能的。

你的观点是:陈矫违反礼法有人反对,可见当时人对违反礼法一定会追究
俺举出曹丕的例子,说明当时人对违反礼法未必会追究

对于时人为什么对陈矫跟曹操两种态度,俺本来就没必要研究。
时人对陈矫跟曹操是两种态度,而不是一种态度,这个也不需要俺证明。
事实已经存在,俺前面也无非是说说其可能性就可以。

假如你有新观点是:时人对曹操跟陈矫必须是一种态度,两种态度是不允许的。
那就继续,否则俺觉得你之前的质疑都已经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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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6: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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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冒牌 于 2007-8-24 16:41 发表


吴人作曹瞒传及郭颁世语并云:嵩,夏侯氏之子,夏侯惇之叔父。太祖於惇为从父兄弟。
这就已经是证据了。

你的观点是:曹操是同姓通婚,同姓通婚是不可能的。
俺举出陈矫的例子,说明同姓通婚是有可能的 ...

我说的证据不是这个,你理解错了.另外我也没说"曹操是同姓通婚,同姓通婚是不可能的"。我只是说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能的.曹操很大可能不是,而且我没有否认这个可能性的存在,只是说很小.我觉得我们的立论点似乎不同,这两种可能性都存在,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再为这个问题做无谓的辩论了.只要言之有物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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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17:0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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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河内司马 于 2007-8-24 16:52 发表

我说的证据不是这个,你理解错了.另外我也没说"曹操是同姓通婚,同姓通婚是不可能的"。我只是说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能的.曹操很大可能不是,而且我没有否认这个可能性的存在,只是说很小.我觉得我们的立论 ...

其实俺前面说的很清楚了,
彩票中大奖概率极小,但只要张三手里的彩票对上号了,那就是中奖了。
你再提什么中大奖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能的,张三很可能不是,在这个时候提概率毫无意义。
除非你能证明张三手里的彩票是假的。
而且你要证明彩票是假的,也不可能用“中奖概率很小”当做证据。

既然史籍明确记载,曹嵩出自夏侯,那曹操就是属于那少数,哪怕概率再小也是。
应该是证据证明论点,而不是论点证明证据。

老是重复也没意思了,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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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2 河内司马 的帖子

您认为好色而乱人伦是魏晋南北朝的陋习,这就是以后人的过错为前人宽贷了。
魏晋南北朝,好么,第一位皇帝就干这种事,这叫开风气之先,和后来胡风大盛时的伦常崩坏不可并论。

不管曹嵩到底本姓什么,曹丕只给曹腾立庙,就说明他没有再认自己亲太爷的意思了。
而且亲属间的过继比一般的收养有更严格的承续香火的责任,无论曹嵩本姓什么,曹丕只要认了自己亲太爷,曹腾这一脉就断绝了,这可是很不地道的事情。

改姓归宗不可避免地会对两姓家族之间的关系造成影响,所以改姓归宗往往是养子和养主划清界限的一种表示,不然想改回本姓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朱然过继给朱治,朱治的丧事都办完了,朱然想改回本姓施,孙权不许,一直到孙琳掌权时才由朱然的儿子成功上表改回施姓。
在曹操、曹丕而言,当时夏侯、曹两家是一个稳固的宗族核心,没有必要搞出什么会影响两家关系的事来。尤其对于曹丕,他曹魏的基业是曹操打下的,曹操没有改回本姓的意图,自然也轮不到曹丕来改。

另外再举一个张辽,“本聂壹之后,以避怨变姓”,后来都成五子良将了,私冒的张姓照样也不改回去。

陈矫娶刘氏女和曹操嫁女于夏侯氏的问题严重性是不一样的。
陈矫自己本姓刘,而曹操的女儿自曹嵩“赘阉”已经是第三代,她从生下来就是姓曹。
事实上到了曹丕这代,已经公开宣布和夏侯氏并非同姓了。
《三国志·夏侯尚传》注引《魏书》载文帝诏曰“(夏侯尚)虽云异姓,其犹骨肉”。
《三国志》中,用“外托君臣、内结骨肉”之类来形容君臣之洽也不在少数,不过加这一句“虽云异姓”的却独此一家,还是别有些意味的。

您要老曹自己干的荒唐事情?那也有。
老曹收编了何晏的老妈,并诞有金乡公主,后来又把金乡公主嫁给了何晏。表兄妹婚姻在其时是好事,这异父同母的兄妹配鸳鸯,乱不乱?

[ 本帖最后由 恨地无环 于 2007-8-24 17: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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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1:3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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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雷雨 于 2007-8-21 00:20 发表


曹吉利(曹瞞)的爺爺確實被割去了小JJ,這是無可辯駁的歷史事實。我這麽說,有何不符史實之處?

另外,現代人對古人持什麽態度,這只是個人喜好問題,只要確實言之有據,就是合理的

曹吉利的爷爷关曹吉利什么事?以一个人的出身评价一个人,还口口声声地说客观,就你?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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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11:1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认为蜀为正统,本来就是一种不客观的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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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7 00:4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看拉,不过不太懂,就当来罐个水!!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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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祖长离 2007-9-7 00:44 -100 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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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23: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光荣的《三国志6》是称汉国的

  当时管刘备的政权称汉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以后的游戏里又按照《演义》改为蜀国了。
  究历史学家来看,也就只有范文澜先生称“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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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20:0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

楼主和一部分懂历史的朋友已经说得很客气很耐心,一遍遍不厌其烦地举史料、讲道理。

不料拥护曹魏政权的人等执迷不悟,刻意颠倒是非,妄图学舌曹魏伪朝

曹丕篡汉奸贼,遗臭万年

刘备的国号是
这已经构成了其所建立的政权叫做汉国而不是什么“蜀国”的 充 分 必 要 条 件

其合法性不需要吴国和魏国伪朝的承认。

这个问题与刘备是不是正统、蜀汉算不算继承东汉 没有任何关系

就是

“蜀史称,“的主体是,“”是前缀备注

“蜀只能简称为,不能简称为“”。

国号不是几个晋朝史官、更不是后代的某些史盲能够篡改的。

警告某些人,你们没有资格代表 历史 来宣布“曹魏正统”的谬论。
仍然有不少有道德和知识的史官承认蜀汉为正统!

华夏四千年,从来没有 以篡为正 之理!

这是原则性问题,没有任何妥协的可能。

不服者,来本将军龙骑尖上领死!

无视楼下汉奸的反扑
鄙视锁帖的版主!





[ 本帖最后由 十字军队长 于 2010-6-15 03: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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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20:1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314楼的是黄汉?
多说句:“蜀汉”说的是“建立在蜀地的汉朝”嘛,呵呵。
当代与其代之后理应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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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20:3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三国演义》第一百九回 困司马将奇谋 废曹芳魏家果报
《三国演义》第一百四回 陨大星丞相归天 见木像魏都督丧胆
《三国演义》第一百回 兵劫寨破曹真 武侯斗阵辱仲达
《三国演义》第九十八回 追军王双受诛 袭陈仓武侯取胜
《三国演义》第九十一回 祭泸水相班师 伐中原武侯上表
《三国演义》第八十回 曹丕废帝篡炎刘 王正位续大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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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21: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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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十字军队长 于 2010-6-14 20:01 发表
警告某些人,你们没有资格代表 历史 来宣布“曹魏正统”的谬论。
仍然有不少有道德和知识的史官承认蜀汉为正统!

华夏四千年,从来没有 以篡为正 之理!

汉这是原则性问题,没有任何妥协的可能。

不服者,来本将军龙骑尖上领死!

警告某些人,你们没有资格代表 历史 来宣布“蜀汉正统”的谬论。
仍然有绝对多数有道德和知识的史官承认曹魏为正统!

华夏四千年,从来就有 以篡为正 之理!

汉这是原则性问题,没有任何妥协的可能。

不服者,不用谁动手,自己拿自己的龙骑尖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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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21:5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谁是正统,是自说自话,自己喜欢就行,根本争论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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