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Lepidus于2005-02-02, 12:16:43发表
任何一种民主制度都有它的缺陷,这有时是无法避免的。李敖不过是借此当选的,他动不动就揭露这个,批判那个。我们也来看一看他是怎么混上立委的。
这是香港一次议员选举,支持率最低者与最高者选票相差很大,但是利用规则四两拨千斤,与对方打个平手。
台湾的资料我看不到很多,大概情况应该差不多,因为都是比例代表制。如果有谁知道也欢迎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在 1998 年的選舉中,九龍東選區只有三個議席,卻仍然採用了比例代表制中的最大餘額法。當年共有三張名單參選,其中兩張分別是民主黨和民建聯,另一張則是獨立候選人霍珮儀。兩大黨的實力旗鼓相當,霍珮儀的支持度則遠遠落後。表面上,霍珮儀的形勢相當不妙,但其實不然。假設有效票總數為 300000,民主黨和民建聯各得 133000 票,霍珮儀得 34000 票。那麼議席的分配如下:
每席需要 300000 ÷ 3 = 100000 票
參選名單 得票 第一輪分配 餘額 第二輪分配 總席數
民主黨 133000 票 1 席 33000 票 0 席 1 席
民建聯 133000 票 1 席 33000 票 0 席 1 席
霍珮儀 34000 票 0 席 34000 票 1 席 1 席
總票數 300000 票 2 席 1 席 3 席
雖然兩大黨的得票接近霍珮儀的四倍,但同樣只得一席。這很明顯是最大餘額法的缺點。但霍珮儀最終只得到 6349 票(總有效票是 260581 票),未能把這問題「發揚光大」。
其实李敖的说法本身就有问题,数学里有个投票无效理论,即任何投票方式都无法使得大众做出合理的判断,或者说,李敖只是在哗众取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