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丧葬费用等,是否应在遗产分割前在遗产中先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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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0 08:1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丧葬费用等,是否应在遗产分割前在遗产中先予支付?

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丧葬费用等,是否应在遗产分割前在遗产中先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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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0 08:39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据我所知,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丧葬费用的承担,一般由社会道德评价,不知道是否有法律规定丧葬费用应当由继承人承担,不过我以为应该是这样的。因此,丧葬费用应该与遗产继承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

我觉得可能出现以下一些情况:
1、各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按照所继承比例承担丧葬费用,这应该也是很公平、很正常的做法。
2、某一或某些继承人通过遗嘱获得全部的遗产或大部分遗产,而另一部分继承人则不能继承遗产,窃以为并不因此免除未继承财产继承人的承担丧葬费用的责任。
3、受遗赠人因遗赠获得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我以为受遗赠人一般来说是没有义务去承担丧葬费用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仍然由法定继承人承担。
4、我国《继承法》中有对《遗赠抚养协议》的一些规定,那么在这种约定的情况下,受遗赠人有义务承担丧葬费用。
5、对于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愿意履行相关义务的,而有其他人代为履行的,我以为可以无因管理为由请求划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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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3:3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把丧葬费作为债来理解就很好解释了。没有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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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9 11:27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就不要误人视听好不好?
丧葬费至少可以看作是赡养的后续,有什么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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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13:1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朋友好玩。认真的无法理解。、
丧葬费看做瞻养的后续。。
恩?有法律根据没有?
赡养包括丧葬么?请列出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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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13:2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倒更偏向把丧葬看做是继承的一部分。
因为继承是出现在死亡之后。
无论如何丧葬及其费用的出现是要晚一点的。
死亡之后,瞻养关系就结束了。而作为继承人应该负担起这个义务。
随便所的还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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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用,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楼主说的问题,可以是被继承人自己在遗嘱中有相应交待,预留出一部分。现实生活中,费用的支付是通常都是葬礼后协商来解决,这是因为除遗产份额外,我国还有一个“人情”的问题,各继承人收受“人情”的多少,直接影响到该继承人丧葬费用的支出。
其实无论定位为债、赡养或是继承,既然没有明确法条规定,那么说到底都是从法理角度出发,权利义务对等,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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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9 14:2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矛盾没不十分突出,没必要上升到法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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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不是单为了解决矛盾,法律关系其实就是一种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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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补充一点
实践中,如果真的一方先垫付了丧葬费用,法院都会考虑在遗产分割时处理的(通俗的说继承多的人也要多承担点)。
类似的还有买墓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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