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马岱 于 2009-11-12 14:27 发表
关于孙策与太史慈的对比,孙策比太史慈强仅是我个人的观点,当然也有人持同样观点,但判断的依据和来由未必与本人相同。其次,高2点仅仅是举个例子而已,我想表达的是孙策比太史慈武力值高两点与孙策太史慈平手的战例不矛盾,同样如果认为太史慈比孙策武力值高两点与孙策太史慈平手的战例用样也是不矛盾的。
岱公的这个意思我明白的,但我的问题不是这个。我是说岱公以孙策曾挟死一将、喝死一将为论据,得出孙策的武力值比与他100余合打成平手的对手高,这个我不认可。我知道岱公还有另外一个论据,就是引入黄盖和程普,这个后面再说。
原帖由 马岱 于 2009-11-12 14:27 发表
--A与B长时间战平,则A能做什么,B也有能做到的能力
那么请问,什么算是长时间战平?五十回合算不算呢,如果算,那么三十回合算不算呢。如果不算,那么多少回合数才能算呢。
假定N回合以上才能算,那么N-1回合算不算,就差一个回合啊,N-2回合算不算,与此类推,始终需要确定一个界线,哪个界线以上就算,以下就不算,那么界线上下有本质区别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我前面说了,我们不能忽略回合数,但也不能死抠某一次的回合数。比如A和B战了四五十合平手,如果他们还有其他战例,或者还有与其他同档次的武将的战例,我们都要考虑进去,综合考量,而不是硬性地定下一个界限。就像岱公说“孙策比太史慈武力值高两点与孙策太史慈平手的战例不矛盾”那样,我们也不应把N回合和N-1回合/N-2回合当成具有本质区别的一个界限。
原帖由 马岱 于 2009-11-12 14:27 发表
--A和B 50合战平,则只能表明A和B都不能在50回合内击败对手而已,其他的什么都证明不了。这样怎么能说回合数“可以作为参考和借鉴,而且说服力更强”呢?
我只能得出这个结论,我不知道还可以得出什么其他的结论,也许你能提供思路。
如果没有其他有力的佐证,那可以证明A和B是同一档次的武将呀,比如孙策和太史慈。当然,岱公认为还有两个佐证可以证明孙策胜过太史慈,但我觉得不够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