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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挑出Veromca铜子并与之辩论, 关于“个人隐私权大于宪法中的任何权力”的命题
Zakar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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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8
#1
发表于 2006-1-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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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坛里溜了溜,发现有位铜子Veromca极爱辩论,且有一往无前的气势,想来可能是最近在提高其辩论之能力,特想请出与之切磋一番。我们就以“个人隐私权大于宪法中的任何权力”为题如何?
也欢迎所有朋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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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ar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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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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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8
#2
发表于 2006-1-8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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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如果你不喜欢这个题目的话,你也可以自己提一个的。我忙去了。晚上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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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岱
衡山郡王知枢密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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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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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1-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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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很喜欢说这句话,“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是不大赞同这句话的。
至少这句话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成立。
第一,这个财产要合法,如果不合法,不仅不受保护还可能要没收。例如:一个人买了辆汽车,买卖过程是合法的,出的钱也是正当收入。但是这辆汽车是走私货转手卖给他的,或者说是赃货。没查出之前,当然表面上是合法的,但是一旦查出来了,经过法院判决。这辆汽车就是不合法的了,还要接受处理。在法院判决之前,汽车还是合法的,这个时候需要经过调查,车主有责任配合调查,因为如果没有调查,就不能判定事实真相。
第二,私有财产必须负相应的社会责任,人是社会的人,财产也是如此,对于影响到他人和社会的,财产也要负相应的责任。不少人都有这个思想,我的东西我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我的权利,权利是不错,但是却忘了伴随权利的往往还有义务和责任。比如一个人想装修房子,那当然是他自己的事,但是如果不注重消防、防水、防白蚁处理(想省钱),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影响到上下楼甚至是整栋房屋。邻居当然可以要求他做好这些工作,因为这些范畴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事了。一个人有一块农场,没有精力管理,杂草丛生,鼠害猖獗,这样就会影响到其他农场,其他农场也要由此增加灭鼠费用。有篇文章写道,在奥地利很多城堡只要一块钱就可以买到,但是买到之后,那个维护费用很高,因为城堡属于国家文物,所有者有责任保护,这笔维护费用不低,有些人无法承担只好几乎免费卖出。在中国,很多私企业主认为,我的企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做就不做了。但在西方法制健全国家不是这样,公司重要决策还需告知工会,企业虽然是私人的,但是同时是员工的生活来源,他们有权利知晓自己的未来。
写完了才发现题目看偏了,是隐私权而不是私有财产,不过我认为隐私权也是财产的一种。当这个隐私权影响到他人和社会的时候,并不是不可侵犯的。
比如一家工厂非法在生产有毒物资,一旦泄漏,会影响城市的安全,一个人参与了这项工作,成为知情者,但是他是以第二职业参与的,外人并不知道,这就形成了一个隐私。一旦隐私泄漏,很可能对他的第一职业不利,所以他没有告发。但是警察根据蛛丝马迹找到了他,使他成为起诉该工厂的突破口,而一旦他成为证人,隐私权自然得不到保证了。这个时候怎么办,是不是隐私权最大?我认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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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地无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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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兰若
#4
发表于 2006-1-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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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袋子的话结为一句:他人是我自由的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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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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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9
#5
发表于 2006-1-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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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居然还有比我更喜欢辩论的?
“个人隐私权大于宪法中的任何权利”(相信楼主说的“权力”是“权利”之误)。这个说法,我觉得不严密。
首先,从逻辑上说,“个人隐私权”(A)到底是不是“宪法中的任何权利”(B)之一?如果是,那么A怎么可能比大于其自身呢?如果不是,那么A是由什么来保障的呢?因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难道还有大于宪法的?
--当然,我们的d章,可能是......
其次,从事实来说,这句话是陈述句,那么就是在描述这样一个既存事实。可是,哪里有这样的“宪法”呢?
凑个热闹,呵呵,大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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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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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1
#6
发表于 2006-1-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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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家工厂非法在生产有毒物资,一旦泄漏,会影响城市的安全,一个人参与了这项工作,成为知情者,但是他是以第二职业参与的,外人并不知道,这就形成了一个隐私。一旦隐私泄漏,很可能对他的第一职业不利,所以他没有告发。但是警察根据蛛丝马迹找到了他,使他成为起诉该工厂的突破口,而一旦他成为证人,隐私权自然得不到保证了。这个时候怎么办,是不是隐私权最大?我认为不是。
这事能不能算是隐私,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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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198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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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29
#7
发表于 2006-1-1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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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宪法,谁来保障你的隐私?看来还不是白看了,你还能砍我?就算砍也不见得能砍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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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唐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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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
#8
发表于 2006-1-10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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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人辩论,V呢?人家在下战书,你也来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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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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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1-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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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apes
于2006-01-09, 15:01:19发表
比如一家工厂非法在生产有毒物资,一旦泄漏,会影响城市的安全,一个人参与了这项工作,成为知情者,但是他是以第二职业参与的,外人并不知道,这就形成了一个隐私。一旦隐私泄漏,很可能对他的第一职业不利,所以他没有告发。但是警察根据蛛丝马迹找到了他,使他成为起诉该工厂的突破口,而一旦他成为证人,隐私权自然得不到保证了。这个时候怎么办,是不是隐私权最大?我认为不是。
这事能不能算是隐私,值得商榷。
今天认真看了一下,赞同一下apes。这个的确不能算隐私。隐私应该是牵涉个人问题,比如TA平时爱穿什么颜色的衣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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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pisn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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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22
#10
发表于 2006-1-10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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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所指向的权利只能是涉己不涉人的部分。
首先是,隐私要本身的客观特征,不为他人所知,
第二,隐私有主观性,即是不愿意为他人所知。
第三,就是不涉及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很清楚的事情。有什么好纠缠?
楼上提到的污染源问题,符合一二,但这是隐私,不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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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pisn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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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22
#11
发表于 2006-1-10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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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宪法权和隐私权哪个大都要争论的话。。
就好象争论,太阳系和宇宙哪个大一样。皮匠不存,毛服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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