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蒹葭苍苍于2005-09-16, 22:38:44发表
我姑前几天被摩托车撞伤。目击者报了警和通知了120。交警顺藤摸瓜找到了车主,可车主说三年前已将车卖给他人(但没过户)。接交通法可以追究车主责任,可目击者却不肯正式签字作证。交警说没有证据,不能执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蒹葭苍苍先生,不知证据取到了没有,我说的不是人证,而是物证,我们可以通过物证,来证明对方违反了法律,使他受到惩罚;
其次,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尤其像您说的那样,证人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不愿作证的情况(一般应该是有实惠要求,或与嫌疑犯有某种关系)——建议最好事先不要给目击证人实惠,因为此类案件属于刑事案件,立案逮捕以后,最终将在法庭上进行辩论,我方可能会被对方律师以收买证人进行反控,这可能会影响最终判决;
再次,如果进行法庭辩论会导致双方投入巨大人力财力,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无法预知的,比如:伪证、反控、诬告......这一类现象有可能出现,在无法确定完胜的情况下,最好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我的建议,通过目前掌握的证据,与车主达成初步赔偿协议,以便共同对肇事者进行最终索赔,如果车主本不是最终责任人,如果同车主达成某种协议,可能有利于追捕肇事者,保障受害人的权利;如果肇事者就是车主本人,在人证物证无法证明对方有罪的情况下,我们就需要通过搜集证据的另外一种:时间证据俩证明对方有罪,但这样即使您最后获胜,可能也会付出高额的成本。
其实,大家没有亲临现场,无法获得全面资料,只能根据您所给定的资料进行判断。最终无论您采取何种方法,我都衷心希望受害人得到赔偿,肇事者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