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一夫一妻制是文明还是落后, 我思我在
性别:女-离线 门清
(ベディヴィエル)

长清公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组别 轩辕公主
级别 安北将军
好贴 2
功绩 252
帖子 2749
编号 34754
注册 2005-3-16
来自 冬木町
家族 现视研


发表于 2005-7-5 13:45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中国还是稳定的家庭居多吧。原来您还挨家挨户问过你们对婚姻满意与否  

再说,是否喜欢总是更换性伴侣跟对婚姻的满意度没关系。不满意的离婚就是。

想要女性真正能平等实施离婚自由,呼吁女性经济独立社会给予岗位则可,把婚姻证办成借书证就不必啦。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吕布貂蝉
(中狼政治局常委)

谯郡公谏议大夫

Rank: 20Rank: 20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6
功绩 838
帖子 11567
编号 435
注册 2003-9-5
家族 轩辕狼党


发表于 2005-7-5 14: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二奶是不违法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hyjshf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7
编号 26296
注册 2004-11-30


发表于 2005-7-5 14:2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门清于2005-07-05, 13:45:49发表
中国还是稳定的家庭居多吧。原来您还挨家挨户问过你们对婚姻满意与否  

再说,是否喜欢总是更换性伴侣跟对婚姻的满意度没关系。不满意的离婚就是。

想要女性真正能平等实施离婚自由,呼吁女性经济独立社会给予岗位则可,把婚姻证办成借书证就不必啦。

那你对我开贴举的例子怎么看呢?你对成倍数增涨的离婚率怎么看呢?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hyjshf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7
编号 26296
注册 2004-11-30


发表于 2005-7-5 14:3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吕布貂蝉于2005-07-05, 14:17:10发表
二奶是不违法的~~

这里有个界限,在新的婚姻法中,对二奶是没有明确的条文,但是对已婚男女与非法定配偶同居是明文规定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炮二平五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破贼校尉
功绩 1
帖子 84
编号 40560
注册 2005-6-9


发表于 2005-7-5 15:10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插句话,记得去年看过的报纸刊登有人大代表酝酿合同制婚姻草案,不知你们见过没有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hyjshf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7
编号 26296
注册 2004-11-30


发表于 2005-7-5 15:3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一等带刀侍卫于2005-07-05, 15:10:03发表
插句话,记得去年看过的报纸刊登有人大代表酝酿合同制婚姻草案,不知你们见过没有

又是跟着美国屁股走,中国人的战略眼光都跑哪去呢?
顶部
性别:女-离线 门清
(ベディヴィエル)

长清公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组别 轩辕公主
级别 安北将军
好贴 2
功绩 252
帖子 2749
编号 34754
注册 2005-3-16
来自 冬木町
家族 现视研


发表于 2005-7-5 20:17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hyjshf于2005-07-05, 14:24:19发表
那你对我开贴举的例子怎么看呢?你对成倍数增涨的离婚率怎么看呢?

那么中国大学生的自杀率也在逐年飞速上升啊,这代表的了所有大学生都去跳楼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hyjshf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7
编号 26296
注册 2004-11-30


发表于 2005-7-5 21:2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门清大姐,大学生每年自杀人数占总数百分之几,如按2005预计338万大学毕业生来算,大学生自杀率有没有万分之一?
感觉一遇到感情问题,门清大姐总是满脑子的负面思想,影响了自己理性的判断。
顶部
性别:女-离线 门清
(ベディヴィエル)

长清公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组别 轩辕公主
级别 安北将军
好贴 2
功绩 252
帖子 2749
编号 34754
注册 2005-3-16
来自 冬木町
家族 现视研


发表于 2005-7-5 21:32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hyjshf于2005-07-05, 21:29:53发表
感觉一遇到感情问题,门清大姐总是满脑子的负面思想,影响了自己理性的判断。

第一,俺是不是大姐您看清楚再叫。第二,您老拿负面思想大帽子扣俺,不如回答一下俺提出来的问题。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hyjshf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7
编号 26296
注册 2004-11-30


发表于 2005-7-5 21:3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门清于2005-07-05, 21:32:25发表
第一,俺是不是大姐您看清楚再叫。第二,您老拿负面思想大帽子扣俺,不如回答一下俺提出来的问题。

还不明白我的意识吗,我是说一个问题人均比例占70(80),%,另一个问题人均率不到万分之一。两个没有可比性吧。
顶部
性别:女-离线 门清
(ベディヴィエル)

长清公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组别 轩辕公主
级别 安北将军
好贴 2
功绩 252
帖子 2749
编号 34754
注册 2005-3-16
来自 冬木町
家族 现视研


发表于 2005-7-5 22:16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hyjshf于2005-07-05, 21:39:14发表
还不明白我的意识吗,我是说一个问题人均比例占70(80),%,另一个问题人均率不到万分之一。两个没有可比性吧。

我是说前面帖子说的事,您可都没回答呢。

另,跟主题无关的帖子旧掉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马岱

衡山郡王知枢密院事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上柱国(正一品)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怡情岁月区)
组别 经略使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31
功绩 2443
帖子 19416
编号 10
注册 2003-8-20
来自 深圳


发表于 2005-7-5 22:22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hyjshf于2005-07-04, 22:31:34发表
“离婚实际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我可不敢苟同这一观点,许多研究证明离婚对人产生的负面影响。
记得欧盟一些国家做了个对数百家家庭追踪20年的调查,事实证明结婚时间长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主要指男女双方及孩子)的不论是社会地位还是对生活的满意度都比婚姻时间短的高很多。这个新闻在中央台都播过。

你这个比较不对,怎么能让离婚家庭与幸福家庭去比呢,幸福家庭本来就没必要离婚的,应该去和那些婚姻已经破裂,但出于其他什么原因依然维系的家庭去比。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马岱

衡山郡王知枢密院事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上柱国(正一品)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怡情岁月区)
组别 经略使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31
功绩 2443
帖子 19416
编号 10
注册 2003-8-20
来自 深圳


发表于 2005-7-5 22:22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hyjshf于2005-07-04, 22:40:33发表
"强制离婚"从何而来

时限制,不就是到了时间就自动离婚么,人家不想离也要离。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hyjshf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7
编号 26296
注册 2004-11-30


发表于 2005-7-5 22:2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马岱于2005-07-05, 22:22:59发表
时限制,不就是到了时间就自动离婚么,人家不想离也要离。

当然不是啊。不知是我的意见阐述有问题还是怎么会事?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小马爱犬屋

Rank: 9Rank: 9Rank: 9
组别 限制发言用户
级别 卫将军
功绩 65
帖子 6479
编号 16360
注册 2004-8-26


发表于 2005-7-5 22:2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离婚实际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已经死亡的婚姻,勉强维持,结果会伤害更多人.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马岱

衡山郡王知枢密院事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上柱国(正一品)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怡情岁月区)
组别 经略使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31
功绩 2443
帖子 19416
编号 10
注册 2003-8-20
来自 深圳


发表于 2005-7-5 22:30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hyjshf于2005-07-05, 22:26:13发表
当然不是啊。不知是我的意见阐述有问题还是怎么会事?

那么再解释一下如何?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hyjshf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7
编号 26296
注册 2004-11-30


发表于 2005-7-5 22:4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门清于2005-07-05, 13:45:49发表
中国还是稳定的家庭居多吧。原来您还挨家挨户问过你们对婚姻满意与否  

再说,是否喜欢总是更换性伴侣跟对婚姻的满意度没关系。不满意的离婚就是。

想要女性真正能平等实施离婚自由,呼吁女性经济独立社会给予岗位则可,把婚姻证办成借书证就不必啦。

1:我没问,但制定新婚姻法时建立的婚姻调研组问了。许多国家从事家庭研究工作的人问了。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接待离婚家庭的记录备案了。
2:大家都还不知道婚姻是什么玩意就一次签定一个终生合同,为什么不能给一个法定的婚姻磨合期
3:要想女性自主(我认为自主这个词比独立更恰当),不是一两个条文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达到这一点。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提出我的想法让主流意识向着女性自主这一方向更进一步。
顶部
性别:女-离线 门清
(ベディヴィエル)

长清公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组别 轩辕公主
级别 安北将军
好贴 2
功绩 252
帖子 2749
编号 34754
注册 2005-3-16
来自 冬木町
家族 现视研


发表于 2005-7-5 22:50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法定的婚姻磨合期?

如果说一对男女结婚了婚后一年就觉得不合适,法定是3年,他们还得挨两年不成?觉得不合适就离了不比定死日子方便?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只有靠离婚自由来调整。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hyjshf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7
编号 26296
注册 2004-11-30


发表于 2005-7-5 23:0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小马爱犬屋于2005-07-05, 22:28:30发表
离婚实际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已经死亡的婚姻,勉强维持,结果会伤害更多人.

"离婚实际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这句话有很大的盅惑性,也许你认为比起以前有了更多选择性以及思想上开放性,但却正是因为有了更多的选择性造成了实际离婚率的上升。以至衍生的人们对爱情的不信任,夫妻相互猜忌,对后代的影响,家庭不和给人的负面影响等等。
“实践出真知”,对于还没结婚的人来说,婚姻到底意味着什么不是用想就行的。我的婚姻时效制就是要打破现在普遍的婚姻终生制。给未婚男女一个法定婚姻(到底意味着什么)认识期。
至于认识期时限只是我个人看法。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马岱

衡山郡王知枢密院事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上柱国(正一品) 轩辕春秋年度最佳(怡情岁月区)
组别 经略使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31
功绩 2443
帖子 19416
编号 10
注册 2003-8-20
来自 深圳


发表于 2005-7-6 10:39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婚前同居实际就在起磨合期的作用。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闲云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仁勇校尉
功绩 2
帖子 161
编号 85
注册 2003-8-23


发表于 2005-7-6 10:4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分呗
非要定个时间额度,简直是在让双方受累。

还是一句话,合不来就离婚呗!不过前提是在没孩子的情况下,有孩子的话要慎重考虑。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闲云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仁勇校尉
功绩 2
帖子 161
编号 85
注册 2003-8-23


发表于 2005-7-6 10:4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再说一句,婚姻时效制如果实施的话,绝对是人类婚姻中的一个枷锁。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寂寞空手道

Rank: 8Rank: 8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右将军
好贴 5
功绩 129
帖子 1027
编号 40131
注册 2005-6-3
来自 上海


发表于 2005-7-6 11:30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钱仲书说过了,婚姻本就是一个围城,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想进来。

鄙人认为,爱情是没有责任的,婚姻才有责任。结婚了的人依然可以爱别人,但是婚姻的责任让这种爱受到诸多限制。

婚姻也是一种自由的选择,由法律规定婚姻的年限,有悖自由的原则。

试婚、同居等等自然可以起到适应婚姻的作用,但是适应婚姻不一定非要用这样的方法。

孩子对婚姻的了解,最自然的是来自于他/她的父母。所以,父母的婚姻状况不太好的,小孩子会有比其他小孩子更多的心理方面的问题。

性=婚姻这种观念,在现代的人心中早已不攻自破。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诠释这个东西,有违道德的传统标准。所以,还是不说的好。怎么处理,就个人自行考虑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hyjshf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77
编号 26296
注册 2004-11-30


发表于 2005-7-6 12:3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马岱于2005-07-06, 10:39:03发表
婚前同居实际就在起磨合期的作用。

同婚前同居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个体行为,一个是国家法定。如果施行时效制代表社会整体意识层面的改变。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东吴孙策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裨将军
功绩 3
帖子 309
编号 6597
注册 2004-4-8


发表于 2005-7-6 13:4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人都是自私的,同时人都是不满足的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大轮明王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奋威校尉
功绩 1
帖子 114
编号 18870
注册 2004-10-13


发表于 2005-7-6 13:4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猴子、猩猩的雄性总是希望自己能最大程度的占有雌性群体,人类与它们同属灵长类,即使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雄性动物的这一本性是无法磨灭的。

只不过动物们的雄性是用武斗竞争,人类男性用的是别的方式而已(不排除也有用武斗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小马爱犬屋

Rank: 9Rank: 9Rank: 9
组别 限制发言用户
级别 卫将军
功绩 65
帖子 6479
编号 16360
注册 2004-8-26


发表于 2005-7-6 13:5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hyjshf于2005-07-05, 23:02:28发表

QUOTE:
原帖由小马爱犬屋于2005-07-05, 22:28:30发表
离婚实际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已经死亡的婚姻,勉强维持,结果会伤害更多人.

"离婚实际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这句话有很大的盅惑性,也许你认为比起以前有了更多选择性以及思想上开放性,但却正是因为有了更多的选择性造成了实际离婚率的上升。以至衍生的人们对爱情的不信任,夫妻相互猜忌,对后代的影响,家庭不和给人的负面影响等等。
“实践出真知”,对于还没结婚的人来说,婚姻到底意味着什么不是用想就行的。我的婚姻时效制就是要打破现在普遍的婚姻终生制。给未婚男女一个法定婚姻(到底意味着什么)认识期。
至于认识期时限只是我个人看法。

有了更多的选择性造成了实际离婚率的上升??

那是不是说,如果没有了离婚这个东西,夫妻双方就会比较恩爱??

难道感情是依靠外来压力保持的??
顶部
性别:女-离线 门清
(ベディヴィエル)

长清公主

Rank: 12Rank: 12Rank: 12
组别 轩辕公主
级别 安北将军
好贴 2
功绩 252
帖子 2749
编号 34754
注册 2005-3-16
来自 冬木町
家族 现视研


发表于 2005-7-6 16:26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呵呵,怎么婚姻合同制又变成了婚前同居合法制?

男人固然可以换几个女人之后选定一个,然则那些已经与别人发生过性关系的女人也都能像男人一样自由地选择么?说你自私还不信。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张建昭
(大同太上皇帝)

莱国公
枢密直学士

Rank: 20Rank: 20
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9
功绩 1649
帖子 10917
编号 1984
注册 2004-8-27
来自 布居壹阁
家族 轩辕丐帮




QUOTE:
原帖由门清于2005-07-04, 20:55:54发表
女人的一大心理误区就是认为有$=有责任感

我看大多数是认为有钱就可以任她们挥霍吧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hil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组别 校尉
级别 右将军
功绩 32
帖子 1196
编号 38683
注册 2005-5-9


发表于 2005-7-7 09:33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大家陷入了一个误区:把婚姻制度,和两性感情混同一谈。

婚姻制度,实际上本质是经济制度的一种,它的确立,并不能对双方的感情产生实质的影响。远的封建社会就不说了,近的比如在货币化分房制度实施之前,单位职工要想获得单位分房,就必须是困难户或者是结婚户,于是,当时,很多假结婚就出现了,一般是双方登记,到一方确定获得房子,并且履行对另一方的承诺后,双方就去离婚。而其中很多夫妻,是有名无实的。
--当时甚至出现过女孩子在真正谈恋爱之前,不得不去找“前夫”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双方未曾同房的,以证明自己不是“二手货”。

但是就这样的婚姻,法律也是批准的。因为虽然条文中有“感情”两个字,但是法律确认的婚姻关系,只有在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才真正管用,比如一方婚后隐瞒共有财产啊,比如离婚时候的经济补偿啊。法律是不可能通过一纸证书,来给双方感情加上一个“保鲜期”的。

同样,在人类发展史中,一夫一妻制度也是逐步发展来的,所以,这也证明了这个并非人世间唯一标准,而只是一种随着社会发展的家庭组成结构而已。

那么一夫一妻是否落后了呢?我看不见的。现代社会还是需要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的。事实证明,在现有的劳动力水平下,一夫一妻制度,可以最稳定地组成家庭,明确血缘关系,这些,主要还是因为经济上的分配需要所致。

至于楼主提出的一夫一妻终身制,这绝对是不可行的,过去诸多天主教国家就是不许离婚的(英国贵族过去也是不能随意离婚的,除非能证明对方有明确的过错,比如通奸或者其他犯罪行为等),但是现在都纷纷开禁。而“定期制”,则明显地是违背人类的理性思维和感性世界的,所以,我认为更无可能实施。

女性的独立,依靠的,更多的是自身的身份认可和社会的经济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妇女的自我认同和独立能力就越强。所以,在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度上,女性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自己的独立,而不是强制性地束缚在男性身上。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2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13 05:23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5658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