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这套房子怎么收场?, 准备结婚、将结未结者戒
性别:男-离线 庞桶

鄱阳郡王枢密直学士

Rank: 16
上柱国(正一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2
功绩 310
帖子 5481
编号 6
注册 2003-8-19
来自 上海


【情况简介】
一爷们,与女友准备结婚,购买预售房屋一套。
首付十余万(有证据证明是男方个人出资),贷款三十万(未动用女方公积金),十五年还贷(还贷总额约为六十万)。
与购房价相比,房屋增值2~3千1平方(70余平方)
当时因为考虑肯定是共同还贷,故产权人名字两人并署。
现因“种种原因”(官方公布“性格不和”),掰了。
现将要交房,双方尚未就此问题展开正式会谈。

【问题一】
如协调成功,则去掉女方名字的行为性质为“部分产权转让”,按新规定在购得房屋两年内实施“产权转让”(包括部分转让),将交纳5%的营业税!
为规避此税,则进行产权公证(女方明确表示放弃),两年后再办产权转让手续的办法是否可行?

【问题二】
如协调不成,将如何处置?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庞桶

鄱阳郡王枢密直学士

Rank: 16
上柱国(正一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2
功绩 310
帖子 5481
编号 6
注册 2003-8-19
来自 上海


庞老其实已有计较,我就是不说  
先看看大家的意见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小马爱犬屋

Rank: 9Rank: 9Rank: 9
组别 限制发言用户
级别 卫将军
功绩 65
帖子 6479
编号 16360
注册 2004-8-26


发表于 2005-6-16 11:5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把房子卖了,一人一半。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步月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2
帖子 228
编号 18882
注册 2004-10-14


发表于 2005-6-16 14:24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叙述得不是很清楚啊。
究竟掰的时候房子处于什么样的状态呢?
是已经全部付清,还是怎么样呢?
顶部
性别:女-离线 慕容翩翩
(三小姐)

韩国公主
谏议大夫

Rank: 16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5
功绩 803
帖子 5431
编号 2222
注册 2005-3-16
来自 九秀山庄
家族 慕容世家


发表于 2005-6-16 17:3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好象和我一个朋友经历很象呢.......

真的很麻烦....
不过困扰他的更多是分手之痛.....

跑题了^_^8好意思...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庞桶

鄱阳郡王枢密直学士

Rank: 16
上柱国(正一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2
功绩 310
帖子 5481
编号 6
注册 2003-8-19
来自 上海




QUOTE:
原帖由步月于2005-06-16, 14:24:35发表
叙述得不是很清楚啊。
究竟掰的时候房子处于什么样的状态呢?
是已经全部付清,还是怎么样呢?



QUOTE:
一爷们,与女友准备结婚,购买预售房屋一套。
首付十余万(有证据证明是男方个人出资),贷款三十万(未动用女方公积金),十五年还贷(还贷总额约为六十万)。



QUOTE:
将要交房,双方尚未就此问题展开正式会谈。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气流

上郡公枢密直学士

Rank: 16
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2
功绩 949
帖子 5449
编号 131
注册 2003-8-25


发表于 2005-6-17 01: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庞桶于2005-06-16, 11:11:14发表
庞老其实已有计较,我就是不说  

庞老的计较别是房子由辩护律师代管二十年吧?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小气莱西

南利侯枢密直学士领安化军节度使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护军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686
帖子 235
编号 26
注册 2003-8-20


发表于 2005-6-17 09:54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凑个热闹,先说楼上的表述“辩护律师”仅适用在刑事审判特指被告人的律师
本案中只能讲代理律师。  

1、此二人尚未结婚,不存在共同财产;
2、房屋出资人明确只有男方一个;
3、房产登记为两人名字,女方就贷款30万尚未偿还部分的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
4、男方的权利为首付10万,及贷款30万已经偿还的全部和尚未偿还部分的另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并且首付10万应当归男方所有。


   具体如何处置为好看看再说。
顶部
性别:男-离线 TOP
(唠叨琐碎流鼻祖)

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资政殿大学士(从一品)
组别 诸侯
级别 征西将军
好贴 1
功绩 625
帖子 4613
编号 31844
注册 2005-2-3
家族 清谈社


能约定产权转移当然最好。如果不行,那我有点不成熟的想法。

暂不办理“产权转让”,保留两人共同对房产的属权。

该房产出租,所得收益还贷。赢余或不足部分由两人约定分配或者分担(平分或者按个什么比例)。

等2年以后,或者更长时间以后(避税),再作分割。

由于是两个产权署名,不必担心权属保障问题。

男方所支付首付10万部分的利益,应当双方作出约定。或者女方承诺多少时间内支付给男方首付的50%(可以考虑价格上涨而增加一些)。

又或者双方同意在将来分割的时候男方可以多占多少比例。例如男方得62.5%(25%+75%÷2),女方得37.5%(75%÷2)。

如果协调不成,那当然是法院判决了。

还是能够协调成的好,毕竟法律规定的产权归属依据就是产权证署名人。这哥们肯定是亏了,自己定个底线,好说好散吧。
顶部
性别:女-离线 爱上三国的女人
(Y.Y)

白衣郡主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组别 女官
级别 镇南将军
功绩 47
帖子 3664
编号 3936
注册 2003-12-31


发表于 2005-6-18 23:1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大汗,居然吧自己的业务搞到论坛上来,做人要厚道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庞桶

鄱阳郡王枢密直学士

Rank: 16
上柱国(正一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2
功绩 310
帖子 5481
编号 6
注册 2003-8-19
来自 上海


也是让大家引以为戒吧,没铁板订钉之前确实要慎重
不过话说回来,换我身上肯定也是写两名儿,男同志要是抠的那么死就没劲了

基本同意忠鼎伯的意见,关键是诉由比较难定

to TOP:恐怕共有的模式不现实了,你想,两个人啥关系没有了,还一起还贷?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吕布貂蝉
(中狼政治局常委)

谯郡公谏议大夫

Rank: 20Rank: 20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大将军
好贴 6
功绩 838
帖子 11567
编号 435
注册 2003-9-5
家族 轩辕狼党


发表于 2005-6-25 01:2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你想,两个人啥关系没有了,还一起还贷?

重点是  2人啥关系都没了~~难道还住一起啊~~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村里我最帅
(抽烟抽吐血,终于戒了)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镇北将军
好贴 2
功绩 85
帖子 3457
编号 16120
注册 2004-8-22
家族 泡泡营


发表于 2005-6-26 18: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协调不了那就打官司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落花风雨

涿郡公光禄大夫

Rank: 12Rank: 12Rank: 12
组别 翰林学士
级别 右将军
好贴 2
功绩 794
帖子 1119
编号 161
注册 2003-8-26


发表于 2005-6-29 14: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小气莱西于2005-06-17, 9:54:50发表
我凑个热闹,先说楼上的表述“辩护律师”仅适用在刑事审判特指被告人的律师
本案中只能讲代理律师。  

1、此二人尚未结婚,不存在共同财产;
2、房屋出资人明确只有男方一个;
3、房产登记为两人名字,女方就贷款30万尚未偿还部分的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
4、男方的权利为首付10万,及贷款30万已经偿还的全部和尚未偿还部分的另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并且首付10万应当归男方所有。


   具体如何处置为好看看再说。  

基本同意小气兄观点


实际上就是把所有已得的和期得的利益全部都加和,然后两人一分就是了,因为首付是男方交得,所以他多得10万。

另外,小气兄第1条表述的有些随意,虽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按份共有的共同财产是存在的:)




诉由的话,就以分割共同财产起诉吧,勉强说得过去:)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小气莱西

南利侯枢密直学士领安化军节度使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护军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686
帖子 235
编号 26
注册 2003-8-20


发表于 2005-6-30 10:33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落花风雨于2005-06-29, 6:19:50发表

另外,小气兄第1条表述的有些随意,虽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按份共有的共同财产是存在的:)

诉由的话,就以分割共同财产起诉吧,勉强说得过去:)

此二人尚未结婚,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表述得欠精确了。




诉由以财产分割(即分割共同财产)——支持。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六韬五略

Rank: 4
组别 发配沧州
级别 左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209
编号 148
注册 2003-8-25


发表于 2005-6-30 19:3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小马爱犬屋于2005-06-16, 11:54:27发表
把房子卖了,一人一半。

这个提法没错,这样大家钱都到手,都有钱分,律师也省事。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六韬五略

Rank: 4
组别 发配沧州
级别 左将军
功绩 12
帖子 1209
编号 148
注册 2003-8-25


发表于 2005-6-30 19:3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哦,原来是还没结婚,审题不认真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2-8 21:13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3792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