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盘尼西林于2005-06-10, 16:43:12发表
律师的职责就是把一切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证据上呈法庭,
为法庭的依法判决提供证据.律师的能力主要是他收集证据与
列举证据的能力.律师的影响是有限的.
(排除了少数伪造证据的无良律师)
法制建设的重点肯定不会是律师,而是司法程序与相应机关.
呵呵,严重同意
律师的影响太有限,当然你跟法官关系好除外了
我国律师一向处在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收集一下证据,写好文件交上去,其他就跟律师没关系了
所以我国法制建设的重点不会在律师身上,因为太多情况下,律师就是个摆设,这就好象民国时候有钱人家摆个西洋钟,到处显摆说:“看,咱也先进了,用上新物件了”,其实起床睡觉时候,还是听打更的、听公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