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子夜飞箫于2005-05-06, 11:59:45发表
天涯相随在讨论命运是否注定时说:“这个问题是永远没有答案的就如同为什么白天不能叫做黑夜!”
其实,白天不能叫做黑夜的答案很简单。
“黑”字小篆的写法下部是“炎”,上部是古“囱”字,即烟囱。这是个会意字,从炎(即火)上出囱,意为“火所熏之色”。此色与夜晚的黑暗给人的感觉是相同的,故叫“黑夜”。
“白”字《新编说文解字》根据甲骨文的形状解释成象形,象日光上下照射的形状。日光照射,当然是白天了。
当然,此字也有别的解释。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成“此亦自字也,省自者,词言之气从鼻出,与口相助”。就是说,小篆的白字,上部是自的省略(自是“鼻”的本字),下部是口。所以,白的本意应为通过言词使别人明白自己的意思。即“告白”之意。此意也与清楚、光亮通感。所以,有太阳照射时则光亮、清楚,当然应该叫“白天”。
还是认知瘴啊
黑 白 都已经不分
那个烟火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