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狄人杰于2005-02-24, 23:06:49发表
民主......能够自上而下地自愿推行吗?欧、美是用鲜血换来的,韩、日、港、台是宗主国要求的(或者说是逼迫的),阿富汗、伊拉克是因为占领者需要他们有一个稳定、合作的政权,苏联各加盟共和国、东欧各国是因为独裁政权使他们的经济濒于崩溃,他们的民众寄希望民主能拯救经济从而用比较温和的革命方式推翻了独裁政权。民主制度的三原则,选举是照顾多数人利益的,宪政规定政府的组成方式和方法,约束政府的行为,法治规定所有国民的行为准则,同时防止多数暴政。如果一个国家的利益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根据“人本自私”这一论断,怎能想象这极少数人会把这利益还给全民?
不过,本朝已从“一人独裁”向“一党独裁”这种更接近民主的制度大踏步前进了吧。
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