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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征西将军 |
功绩 | 49 |
帖子 | 4865 |
编号 | 498420 |
注册 | 201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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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25-2-21 19:22 发表
这你说的没错,如果是同一尺度,明知裁判报复,这果子小卞也是必须吃的,喊不喊冤没多大用处
我们的分歧在于,交警偏向行人没问题,但这种偏向性是不能写进规则,或者不能明说的。
如果真的对小卞单独处罚(主要就是不让参加中国赛 ... 我是這麼看這個問題的
如果辦體育比賽,是公平原則先行的,那韓國棋協不能搞柯潔,中國棋協也不能禁小卞
如果辦體育比賽,是私人規則先行的,那韓國棋協可以搞柯潔,中國棋協也可以禁小卞
我想來想去想不出根據甚麼原理和規則,是可以有一種比賽,不能直接把選手禁了,但是有權讓裁判去給選手上小動作的
吃相原理?這也不是甚麼上得了台面的說法呀
那我自認沒吃相,是不是我就可以直接把選手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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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兄的觀點更傾向在表達一種公共權利,好像不能不審判就把別人參賽權剝奪了有點不妥
其實我支持中國的主辦方有權把小卞禁了是基於辦個圍棋比賽也不是甚麼各取所需的事
而是主辦方單方面的"布施"行為
(除非說小卞=梅西,讓他來玩是可以賣門票賺錢的,這樣就另說了)
單個棋手和主辦方也形成不了甚麼反哺,更多是累積一些名譽和善行這樣的
從根本利益上來說,辦有獎金的圍棋比賽,是一種花錢培育人才土壤的做法,關起門來給自己國人玩才是對的
原理上搞個大賽請外國人來玩,還付獎金這種事本質上是純虧的,之所以過去有這樣的外國互相"請客"的慣例是因為各國之間都互請
大家有這個互相請客的前提下帳目上不吃虧,然後各國選手也可以多玩多交流多提高,這樣才有意義
現在問題是韓國棋協打破了這個慣例,假意歡迎柯潔去玩,然後出老千,人家去了快贏了不付錢
那這樣子的前提下,中國棋協沒必要讓韓國棋手玩
說白了把全部韓國棋手禁了道理上都是說得過去了,只單禁小卞一個已經算是留手了,相當於以0.1拳還以1拳
原帖由 KYOKO 于 2025-2-21 17:42 发表
还有一点,一个大的体育组织vs个人,属于压倒性优势了。需要专门出台政策针对个人太“跌份儿”,要罚就该一起处罚。明年中国围甲禁止外国选手,不就主要是处罚韩国棋手或者报复韩国棋院嘛。如果中国裁判看小卞不爽,在他下棋的时候故意找茬,不是不可以,中国棋协很可能睁只眼闭只眼。但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了,找茬也必然不会说是当年你不作为,现在我就针对你,这种上不得台面的话。
我理解允許棋手來參加有獎比賽賽是一種"發放福利送大禮"的行為
如果把組織VS個人比作家長和孩子
假如你跟我約定,一三五,兩家的孩子托管在我家,二四六,兩家的孩子托管在你家
我們約定了每天做一隻燒雞給兩個孩子分著吃
這裡等於說今天我家孩子去你家玩,你沒好好招待,燒雞不知道怎麼的,整隻都是你孩子吃了,我孩子一口沒吃上
那明天我不讓你孩子來我家玩,就很正常了
假如燒雞是你孩子強行搶了,沒給我娃吃上一口,那我肯定明天不可能再讓你娃來我家吃雞
假如孩子是無辜的,是你當大人的強行搶了,沒給我娃吃上一口,那道理也還是一樣的,我肯定明天仍不可能再讓你娃來我家吃雞
你覺得孩子是無辜的,錯的是家長,這種道理我先不跟你辯,問題是我孩子在你家既然沒吃上燒雞,那我自然不願意掏錢請你孩子來我家吃燒雞了
至於你孩子有錯也好,沒錯也好,我管不著,但我總歸不可能掏錢請他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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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退一步說,我支持中國棋協不禁小卞,但前提是他如果贏了,只拿獎狀不發獎金,這還差不多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5-2-22 16: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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