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想問一個釣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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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9 07:1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即便以现代养老为基点来谈,完全抛开古文化的设定,也不是钱第一为内核。
这个世界上有90%的东西都能用钱解决,但唯独有10%的东西是无法解决的,养老恰恰就在这10%的序列里。
我们不管谈论问题,还是处理实际的问题,都要抓住核心本质。

啥叫养老?

1经济援助
父母老了以后,失去劳动能力,如果他们的退休金不够,兄弟姐妹协商贴一点,保个底,这是人之常情,也是应该的。即便他够了,我们也可以提高他的生活品质。但不能牺牲自己的小家庭。
在《都挺好》当中,大儿子经济最差但对父亲最好,导致妻子对他强烈鄙视,因为苏大强(父亲)比较作,专门提些无理要求,后来他妻子严重警告他,你条件最差,喜欢作秀我不管,但你不能牺牲我和孩子的生活品质,最终大儿子顿悟,追回妻子,否则就是妻离子散。如果真的妻离子散了,他当时又没收入,父亲再提要求,他就无法满足,这时候如果以钱的付出为最大准绳,那么大儿子这个最孝顺的儿子由于资金难以为继相反变成了最不孝顺的了。

剧中,最有钱的小女儿,是公司销售高管。对父母在前期是最差的,因为当年父母重男轻女,她很早就扫地出门,并与家里断绝关系。后期,由于她心软了,出钱出得最多,以钱衡量,她就是对父母最好的。第一集,就是她母亲打麻将挂了,三子女奔丧,回忆小时候,母亲对她诸多刁难和歧视,剧终了,她都没有原谅她的母亲,经常diss她的母亲,精神鞭尸。

2陪伴
比如父亲话很多,喜欢回忆过去,你就要当一个主持人和捧哏,让他舒服。这个100w的身价的护工也是做不到的。你说,那我还不如花钱请个于谦,问题是你爸爸是希望说给你听,不是想让于谦听。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是对等的。小时候,如果纯粹保姆和月嫂带大的,他就会疏远自己的血亲父母,哪怕再好的条件也是一样。
朱见深为什么最宠幸大他一代人的万贵妃,就是因为他爸爸在敌营囚禁,他是奶奶带大的,他幼年所有的苦难和风雨都是姓万的宫女帮她遮挡和承受。出钱养他的是谁?一定不是老万吧?
同样,父母老了以后,不能动了。他有很多实际的精神需求,不是说活着就行,不死就好。
我爸当时眼睛一边看不到了,就喜欢心算二位数的乘法,我就要帮他出题,比如53*89等于多少,我和我爸一起算,我算出来了就等着他。我让护工出题,他说很麻烦,也确实不是他应该做的,我只能自己来。
艳阳说,加钱不就行了。你打工的时候,老板给你提需求,你会说加钱?其次,即便你认为护工很辛苦,你加钱,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护工会认为这是我的身价,理所当然。可能会有短期的额外赠与感,但过了1个月,2个月,你不继续加钱,我就回到原来甚至更低的品质。
这个道理很简单,我无论3k还是1w,我做事的方式都是一样的,我不会因为我现在工资是以前的3倍,就认为你是赠与我的,我要无限感恩。有人说,如果给3w呢,确实,我会激动那1个月。1个月过后,我的工资就是3w,你再2个月不加工资,我还是以前的服务。
如果只有你的公司有年终奖,其他所有的公司都没年终奖,这时候你会感恩戴德。但如果所有的公司都有,这就是我应得的。
因为加工资,所以护工更上心,这是天大的谬误。给红包的道理一样,护工主动找我要过红包,我给了他可能还嫌少,并不感谢我。
护工本身工资是相当高的,你再给他两倍的工资,他也顶多鸡血1个月,也不解决根本问题。
如果一个行业工资相当低,比如非三甲医院的护士,加班三块钱一个小时,你给她买瓶营养快线,她都笑得合不拢嘴,感谢你一晚上。

3决策
比如说病情恶化了。
插不插管啊。这护工能解决?就是博士生导师的医生都要问你的意见,因为人家不担责。
有两种手术方式,是采取激进的,还是采取保守的啊?这些都是实际的问题,都需要操心,多少钱都解决不了的。
激进的可能见效快,但可能手术台上被一波带走,保守的可能除不尽隐患,有残留。
钱在此刻唯一能解决的是,我父亲这个手术需要20w,我可以拿得出来,这时候觉得有钱真好。但这只是满足了一个基本的门槛,你高兴不了1分钟。

养老这个事情想要做好,真是千难万难,如果有钱就能解决就太容易了。

凉粉兄提到的养老质量就是这个道理。
养老即不可量化,更加不可市场化,但凡市场化的东西都是话术包裹着的欺诈,一定不上心的。
你照顾父亲的时候,父亲很好,你专门陪父亲下棋。
我照顾父亲的时候,父亲突发了状况,我解决了这个状况。
不代表我比你孝顺,或者我比你发力。只是恰好,我陪伴的时候,父亲出了事情而已。
如果你让我给陪伴搭配一个近义词成语,我只能想到枕戈待旦,就是你要时刻准备。
你是一个优秀的儿子,在美国有500e的身价,父亲所有的费用你都包了,但你就是没时间回来,那你谈何陪伴。
陪伴的情绪价值和经济价值是不能用金钱来冲抵的。
我相信没有一个父母会说,好儿子你不用回来了,你只要给我充钱就行了。
即便他不让儿子回来,也是为了不耽误儿子自己的生活节奏,并不是为了要儿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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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9 08: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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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神州无敌 于 2024-8-29 07:18 发表
凉粉兄提到的养老质量就是这个道理。
养老即不可量化,更加不可市场化,但凡市场化的东西都是话术包裹着的欺诈,一定不上心的。
你照顾父亲的时候,父亲很好,你专门陪父亲下棋。
我照顾父亲的时候,父亲突发了状况,我解决了这个状况。
不代表我比你孝顺,或者我比你发力。只是恰好,我陪伴的时候,父亲出了事情而已。
如果你让我给陪伴搭配一个近义词成语,我只能想到枕戈待旦,就是你要时刻准备。
你是一个优秀的儿子,在美国有500e的身价,父亲所有的费用你都包了,但你就是没时间回来,那你谈何陪伴。
陪伴的情绪价值和经济价值是不能用金钱来冲抵的。
我相信没有一个父母会说,好儿子你不用回来了,你只要给我充钱就行了。
即便他不让儿子回来,也是为了不耽误儿子自己的生活节奏,并不是为了要儿子的钱。

這跟我說的不矛盾
既然養老不可以量化,也不可以市場化
那如果一家人裡面有N個子女,那就更應該是費用有費用的算法,陪伴有陪伴的算法

比如說規定老父母的所有陪伴,看護,都不能假手於人,或者有重要決定都不能說出了錢可以不管
而在這個基礎上再談費用共同承擔
(有閒沒有錢的,可以情商別的兄弟能不能給他用勞力抵
有錢沒有閒的,可以情商別的兄弟能不能用錢來買一些別的兄弟的勞力

沒錢又沒有閒的,應該坦然接受來自大家的責難和指責,並適時在公開場合承認自己就是沒盡力,拖累了父母和兄弟)



而不是把一堆東西炒成一筆糊塗帳,要求陪伴少的一方向陪伴多的一方"補錢"
按你這帖的見解,那陪伴更多的一方就更不能借此要求其它兄弟姐妹給自己補錢了

斑鳩兄上面的說法恰好就是你這帖子的南轅北轍
你這個帖子恰好說明我的見解是正確的

不論是沒錢的兄弟單方面把自己的服務定高價
還是有錢但是沒閒的兄弟單方面把自己的子女責任缺失扔下一堆錢來找補
二者都是不合理的

只要交易涉及單方面定價,就肯定是不合理的
強買強賣必然有失公平,這麼簡單的道理,不需要上升到甚麼非量化非市場的說詞上面去

=========

我上面用錢以及和尚分粥的方式說理只是簡單化這個問題罷了,核心思想是大家交換必須平等自願,不能自己單方面定價
我不是想說出錢這個就天然更高貴,你們不用把問題扯到甚麼非商業化上面去
我想表達的是,為任性的兄弟買單,"包攬大家未盡力責任"的那個人最高貴

那怕是非商業化的情景,比如說一個老農夫,四個孩子,大家都沒錢,只能供口吃的

那養老也得大家工作商量著,換著來
商量不成就得平均著來
不能說我老三今天陪爸爸下棋了,所以接下來5天的別的做飯工作我就不承擔了
如果大家都用這種方式耍滑頭,那就會爭著做一些虛的養老工作,比如撿根蔥回家也說這是靈藥,然後賴掉一堆具體實務工作

上面用錢舉例只是便於理解,核心問題是在集體任務裡面
你不能光挑你自己覺得有利的那部分工作來承擔,然後把不利的工作強行分派給別人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8-29 08: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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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9 10:3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规定不能假手于人,这是道德绑架。小家大于大家(原生家庭),这是第一定律。
你花多少钱,是你自己的事情,以此要挟别人兄弟姐妹,即作秀,而且还不要脸。
可能艳阳不懂小家大于大家的说法,可能你没结婚,所以你没经历,所有的理论都是自己推导出来的。
夫妻关系是第一关系,如果你的老婆不让你补贴父母,你应该充分和首要考虑她的建议。

如果以大家为主,就会出现妖魔化的结局。首先5岁的艳阳,你先把你家的乐高全部折旧卖出,空调拆掉卖出,各种卖出,东西卖完了再卖血卖肾。
因为你不卖,就要按你说的,你和你爸爸跪着给你叔叔阿姨磕头。等于说,你什么错事没做,先天就矮人一头。这要能成为逻辑,这个人就是石头缝蹦出来的,和黑猴一样。
诸侯国的国君往上其实都是亲戚,欧洲列强之前也很多都是亲戚,如果是追述大家,族谱,本质上每个人都是亲戚。如果以老人的家为基点,你需要养所有人的爸妈。

养老尽孝本是一个好事,但你的设定太过妖魔化,没钱没闲就应该低人一等?你这不是养老,比黑社会还吓人。

[ 本帖最后由 神州无敌 于 2024-8-29 10: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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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9 15: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3 神州无敌 的帖子

不要走極端來理解我的意思
不出錢不出力的比每月出1000的矮一頭,不代表每月出1000的就比每月出2000的矮一頭,也不代表每月出2000的就比每月出4000的矮一頭,這是兩回事
您這個滑坡謬論用得太差

我們至少應該有一個基礎共識吧:自己做錯,以致他人受害了,自己應該羞愧
這個基本的道理上,不應該詭辯

我說的當然是指沒錢沒閒到完全連基本的贍養責任都負擔不了(比如連法定的最低責任也做不到),以至於完全推卸了給別人
這個情況下,人家承擔了原應該你承擔的這個份額,當然應該受到來自於其它兄弟的白眼和鄙視

如果你沒有兄弟姐妹可以分攤,那以致老人只能靠自己撿垃圾,或者靠社會養著
那老人罵你不孝,或者社會譴責你是個不孝子,就太合理了
因為人家確切地因為你的行為而受害了

如果你做錯,令他人損害,被損害的一方還不能譴責你,這種觀點我屬實就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

至於完全超出履約的能不能以此為由來道德綁架別人一起來賣血,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我不是說正常情況下,花錢多的那個可以要挾別人
也不是說大家應該比內卷,賣血第一的可以鄙視賣血第二的

==========

我主帖探討的顯然不完全是養老問題,我只是想藉此舉個例子解釋"回饋責任"這種事
其實大部分群眾對於"回饋"的觀點都是畸形的

很多人認為功成名就的人就應該多回饋(不論是社會也好,原生家庭也好),理由是沒有來自外界的栽培,就沒有功成名就的這個人
其實這個道理完全是說不通的,我用一個富人四個娃的道理,是想解釋,功成名就這種事,很多時候是來自自身的

說來說去,要求貧困的人少付責任,其實就是一個能力問題,沒有甚麼別的道德基礎一說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8-29 15: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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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4 橙炎陽 的帖子

艳阳站在市民立场上解释这点当然没有别的道德基础。《孟子》说:“仓廪足而知礼节”,靠能力挣到了钱,便应该追求做一个公民。按公民的道德标准来看,孝敬老人应该做什么其实很明显。

一直只停留在小市民的算盘之中,那大概率是不会一直有钱的,天道如此

[ 本帖最后由 斑鸠凉 于 2024-8-29 15: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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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4-8-29 15:50 发表
艳阳站在市民立场上解释这点当然没有别的道德基础。《孟子》说:“仓廪足而知礼节”,靠能力挣到了钱,便应该追求做一个公民。按公民的道德标准来看,孝敬老人应该做什么其实很明显。

一直只停留在小市民的算盘之中,那是不会 ...

孝敬老人在我看來就是我做我應該做的,而我的同胞兄弟也應該做他們應該做的
我如果有錢有力,我可以適當多出,我不會想綁架任何人多出甚麼

但是他們如果想賺我便宜,看到我多出錢多出力了便慢慢想連最基礎的責任也賴掉,對不起,我絕對開罵的
我不知道甚麼公民不公民,我只知道誰做錯,我就罵誰,罵不贏的,我就拐彎抹角天天嘲諷他

你說我算盤小,或者說我會有報應,我也不介意,我就是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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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如何判定自己“知道”那种理论就是正确的呢?如果别人说你拿着错误的理论乱骂、乱喷人,你会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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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4-8-29 17:49 发表
艳阳如何判定自己“知道”那种理论就是正确的呢?如果别人说你拿着错误的理论乱骂、乱喷人,你会怎么看?

首先損失是客觀存在的,我被實際造成了損失才會考慮罵人
我會聽聽看他能不能自圓其說囉,如果他能指出我的錯誤,那我的確有可能是亂罵的,那我只能道歉囉,並認裁說那損失由我自己承擔,或者去找應該承擔的人承擔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8-29 19: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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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所谓的“实际造成损失”具体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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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4-9-5 16:05 发表
艳阳所谓的“实际造成损失”具体指哪些?

比如說你撞了我的車,你不道歉也不賠償,或者你光道歉但是不賠償
我認為我是絕對有權罵人的

乃至這件事過了很久,比如已經是20年前了,但是你一直沒賠償,我見到你,我還是有權罵你的

很多中國人很喜歡聊說為什麼一個人這麼喜歡翻舊帳,翻陳穀子爛芝麻的事來吵架
我這個人一向都不忌諱翻舊帳,我認為只要你沒清償,那債權就有權翻
在我心目中,丟人現眼的是被翻舊帳的一方,做錯了一件事,經年累月一直不補償,卻希望苦主隨著年月漸漸忘記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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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6 20:4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0 橙炎陽 的帖子

法律都是有追溯期的,艳阳这个绝对如何如何,不合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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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6 21:5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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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4-9-6 20:43 发表
法律都是有追溯期的,艳阳这个绝对如何如何,不合法哦

追溯期的法律可不是說你一直拖著不處理,過了某個年限就沒後果了
您這個法律技術上解釋有問題

邏輯上只要人家提出損失,並一直表示沒有放棄,不大在追溯期超過的問題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9-6 2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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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7 10:0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2 橙炎陽 的帖子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追溯期如此,民法类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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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7 14: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3 斑鸠凉 的帖子

您誤解了法律本意
一般來說

公安机关就已经立案侦查,嫌犯逃避侦查,此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抓到了仍要追究刑事责任。

========

追訴期原意是保障公民不能被太久遠的事情被立案提告,以致於完全把這件事都忘了,沒有辦法抗辯
而不是說明明提告了,過了某段時間不理採,受害者就應該自然放棄維權

重點在於"有未提告","是否立案"
翻舊帳是不是高尚我先不跟你爭論,但翻舊帳在法律上是很合理的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9-7 15: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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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7 22:1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4 橙炎陽 的帖子

你列举这第八十八条,也仅仅指 司法机关 可以追溯,并非 受害人 可以无限期追溯。换句话说,被告只要出庭一次就够了,事过境迁后受害人不能像你#70提出那样反复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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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4-9-7 22:11 发表
你列举这第八十八条,也仅仅指 司法机关 可以追溯,并非 受害人 可以无限期追溯。换句话说,被告只要出庭一次就够了,事过境迁后受害人不能像你#70提出那样反复追责 ...

如果當庭判了無罪,或者被告履行了賠付責任,事情當然可以到此為止
如果既沒有判無罪,又沒有履行任何賠付責任

你出過多少次庭都沒有的,人家反覆追責再合理不過了

======

做錯了事,不用賠,出個庭就完結了,天底下那有這種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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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6 橙炎陽 的帖子

这条本来便是针对初审证据不足的情况。若干年后监控技术进步了,过了追溯期再拿证据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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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4-9-10 08:43 发表
这条本来便是针对初审证据不足的情况。若干年后监控技术进步了,过了追溯期再拿证据也没用

我認為
本意應該是像我上面說的,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給予20年時間去提告已經很寬裕了
追訴期原意是保障公民不能被太久遠的事情被立案提告,以致於完全把這件事都忘了,沒有辦法抗辯

您這個觀點我沒想明白邏輯是怎麼推導的,我也不是行家,我反駁不能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9-10 10: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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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追溯期不是为了保障谁的权利,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司法成本。无限期追溯既费钱又费力,人生不过百年,追溯期太长嫌犯啥时候死了都不知道,浪费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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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4-9-10 17:41 发表
司法追溯期不是为了保障谁的权利,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司法成本。无限期追溯既费钱又费力,人生不过百年,追溯期太长嫌犯啥时候死了都不知道,浪费警力 ...

這點我倒是沒想起來還有這個原因
斑鳩兄這點我倒也同意

但不論怎麼說,那種有明顯錯誤,並已經被追責的人,本身沒有履責的情況下,光口頭認錯的前提下(而損失明顯大於口頭一句對不起的情況)
受害方一直追責,不論民刑,都不犯甚麼毛病,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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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也不懂,一切公理和正义其实都是有成本的。

如果你找公安机关和法院,你要付出资金成本,人家付出人力成本。

如果你自己不死不休,你付出是你的青春以及放弃了很多的机会。就类似于那些找孩子的,可能找20年30年,都没找到,最后自己老了。

所以别人欠我的钱,时间一旦长了,我都会相应的减免,如果人家是信义之辈,不会拖这么长时间,我不会这个时候去谴责对方,那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我自己。

我欠/借别人的钱或东西,都是立马,或者第二天还,不是我道德高,而是不解决我睡不着。我一不欠花呗,二不用信用卡,三不找朋友借钱。

总结:我欠你的,我觉得应该还,而且应该尽可能的马上还。你欠我的,时间长了,我就不指望了。本质上就是自己金融决策失误,短期看是某某人违约,长期看你打交道人的人尽是些金融违约的人,是智力余额不足的完美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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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1 09:3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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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神州无敌 于 2024-9-10 20:42 发表
我小时候也不懂,一切公理和正义其实都是有成本的。

如果你找公安机关和法院,你要付出资金成本,人家付出人力成本。

如果你自己不死不休,你付出是你的青春以及放弃了很多的机会。就类似于那些找孩子的,可能找20年30年,都没找到,最后自己老了。

所以别人欠我的钱,时间一旦长了,我都会相应的减免,如果人家是信义之辈,不会拖这么长时间,我不会这个时候去谴责对方,那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我自己。

我欠/借别人的钱或东西,都是立马,或者第二天还,不是我道德高,而是不解决我睡不着。我一不欠花呗,二不用信用卡,三不找朋友借钱。

总结:我欠你的,我觉得应该还,而且应该尽可能的马上还。你欠我的,时间长了,我就不指望了。本质上就是自己金融决策失误,短期看是某某人违约,长期看你打交道人的人尽是些金融违约的人,是智力余额不足的完美体现。

這個要分開兩件事來看,刑法的維權成本,和民法的維權成本不一樣

1. 刑法來說
維權成本理論上大部分現代國家是追求零成本的,即讓刑事案件受害人不用付出成本獲得正義(具體理由略,太簡單不解釋了)
主要成本在刑偵成本,這個受到物理限制來說也沒啥辦法,畢竟客觀證據消散這個物理限制很多時候都在
但隨著科技會慢慢改善

所以甚麼找孩子之流的,如果要付出極大代價,如果這個代價是來自刑偵體系,或者物理限制的,屬於天然限制那沒啥說的
但這個代價不能是來自人為制度上的,比如要求受害人自己出錢找律師,或者要受害人付費報警,這是不可以的

2. 民法來說
就回到上次我說過一次,您不愛聽的那段話裡了
從公平原則上來說,民法維權,特別是商業行為成本不一定要是零才公平/正義

這個要看整個社會的體系是趨向那一類制度
也應該從商業行為的收利/風險回報中考慮
民事商業行為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雙方合意自洽,理論上雙方當事人才是維持合同有效推進的第一責任人和監督人
如果完全零維權成本,會令有一些事前可以盡力規避的風險放任不規避,甚至造成自己省小錢,而極大浪費司法資源的效果

(很多網友覺得"做錯事的一方是對方,憑啥自己要承擔成本?一定是法律有問題",在放貸,租房,裝修/小型工程,經常有這類觀點
這裡很多網友的認知是錯誤的,或者說逃避忽略了自己作為合同監督人的責任,沒考慮到"不作為"也是一種錯誤)

商業行為很多時候有雙方合意,雙方受益等特性,所以民法打官司成本自負,有一定合理性
(也有的國家法律是敗訴方負責,這個是綜合國情不同的價值取向,倒不是何者更不公平的問題,因為大家成為被告的概率都是差不多的)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9-11 10: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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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1 10:3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0 橙炎陽 的帖子

对方可以反告你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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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1 11:1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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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4-9-11 10:30 发表
对方可以反告你违法

咱們是不是有甚麼地方沒溝通明白?
A造成B的損失,A不賠
B不願意放棄追討是B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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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1 11:1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2 橙炎陽 的帖子

即便错了,告成功了,人家还是没钱,也是干瞪眼。

而且一旦破产,就触发破产保护,继续干瞪眼。

所以不如顺水人情,放人一手,让欠债人感受一下爱意。

我小时候政治老师经常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就当支援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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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1 11:1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5 神州无敌 的帖子

我部分同意,我上面也有這層意思
放貸一方有一定責任的,不能說一點維權成本都不支付,就怨天尤人

====

另外中國沒有個人破產,只有企業破產

兼您之前說的撞了別人的車,沒錢賠也沒辦法
只能干瞪眼
我當時覺得不是主要分歧,就沒細反駁了,理論上不完全是這樣子的
兼這帖一並回一次吧:

按中國法律來說,個人造成的債務,是可以長期追責的
也就是說假設你債務是5萬,當下你沒錢先不用你賠,過兩年你打工存下了5萬,人家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

不是說沒錢就一定要饒過你
對方實際上有2個合法選擇:

1. 饒過你
2. 延後追討

====

當然,實操上就很複雜了,也會有一些光腳不怕穿鞋,暴力逼債/或者同歸於盡林林總總的法外問題,這裡單純從合法角度判斷

====

沈陽電視台有一系列強制執行的節目,很多時候一些10年以上的老債,那怕是被執行人的執行能力和老債額度相差很大
(比如工資不到3000,卻欠幾十萬,仍然被要求按照還款計劃來還,有的甚至被弄了一個幾十年的還款計劃,一個月稍為能剩個千把塊,也照樣給拿走)
法律框架下完全是可以沒有"放過"這麼一說的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9-11 11: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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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1 11:2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4 橙炎陽 的帖子

要赔得赢官司,不是喊两嗓子就行。别人赢了官司当然可以不赔,你也不能无限期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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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1 11: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7 斑鸠凉 的帖子

這裡上面回過一次了,也講過了贏了官司的問題了
("翻舊帳"不一定是索賠的意思,來回反覆說一件事,也叫翻舊帳
人家純粹是選擇不遺忘歷史,反覆提起加害人的所作所為
法律可沒有禁止人家講過去發生過的事)

我再重申一次我的觀點吧,拿過往發生過的事說事不是甚麼丟人的事,仗著時間久遠想賴掉,才是丟人的
那怕是20年後,大學同學聚會,我說某某你當年打了我一拳欠我一句道歉,也是合理合法的,非得說時間太久了不讓人家講,才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
樓上提過的點:

如果當庭判了無責,或者被告履行了賠付責任,事情當然可以到此為止
如果既沒有判無責,又沒有履行任何賠付責任
你出過多少次庭都沒有用,人家反覆追責再合理不過了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9-11 11: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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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1 11:5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8 橙炎陽 的帖子

拒绝履行赔付是法庭执法的问题,你原告上去反复纠缠这是要私斗?私斗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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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1 12:5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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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斑鸠凉 于 2024-9-11 11:55 发表
拒绝履行赔付是法庭执法的问题,你原告上去反复纠缠这是要私斗?私斗是违法的

糾纏不必然代表私鬥,可以選擇見一次說一次
你把人家東西損壞了,人家有沒有法理依據讓你賠是一回事,但你既然沒賠,人家選擇一直掛在嘴邊,並不犯法

不賠償的人沒有立場要求人家不反覆提起,這是我的觀點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9-11 12: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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