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不当得利和违法犯罪的区别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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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6 20:5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不当得利和违法犯罪的区别是啥?

前两天看头条有个案子,张三等人利用软件抢限购茅台再出售获利颇丰,商家报警张三等人被抓,最后被判了好像是诈骗罪。

另外,前些年还看个案子,支付宝补贴商家送红包,某商家找了很多自己人用红包在自己商店虚假购物,获利几十万。支付宝报警,最后商家也被定了诈骗罪。

虚假购物肯定是违规,但为何会上升到违法、犯罪的程度?另外,我偶尔也用支付宝的红包给家里人扫码套取红包(互相扫码很多人这么干,可以放到明面上的),一件事情的轻重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性,这么说来我干的也是违法的事?

我想不明白,以上行为为啥是诈骗而不是不当得利呢?不当得利只是民事侵权,并非违法犯罪,这里面本质的区别在哪里?



以上,艳阳,d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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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02: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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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24-6-26 20:59 发表
前两天看头条有个案子,张三等人利用软件抢限购茅台再出售获利颇丰,商家报警张三等人被抓,最后被判了好像是诈骗罪。

另外,前些年还看个案子,支付宝补贴商家送红包,某商家找了很多自己人用红包在自己商店虚假购物,获利几十万。支付宝报警,最后商家也被定了诈骗罪。

虚假购物肯定是违规,但为何会上升到违法、犯罪的程度?另外,我偶尔也用支付宝的红包给家里人扫码套取红包(互相扫码很多人这么干,可以放到明面上的),一件事情的轻重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性,这么说来我干的也是违法的事?

我想不明白,以上行为为啥是诈骗而不是不当得利呢?不当得利只是民事侵权,并非违法犯罪,这里面本质的区别在哪里?

以上,艳阳,d神

以前我在軒轅混淆過一個類似的問題

工廠老闆在工廠走丟了一隻狗,被工人吃了
算不算盜竊呢?
D神和其它大哥們給的答案是:看具體主觀認識

如果法官判斷工人主觀知道這狗有主人的,算盜竊
反之不算

============

這次我覺得我懂得同理推敲了
但我恐怕又得被D神兄友善糾正

詐騙是指本身就沒有交易意圖,整個行為就是為了侵占他人財產為出發點的
不當得利是指合理交易過程中,得到了法律規定以外的財產

我認為二者本質在於有沒有主觀惡意,或者具體點說:
本質區別是當事人本身有沒有交易的意圖
如果本來是想交易的,湊巧看到有好處就佔了,就是不當得利
主觀根本就沒想交易的,完全是為了好處來的,就叫詐騙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6-27 09: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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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15:4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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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橙炎陽 于 2024-6-27 02:02 发表

以前我在軒轅混淆過一個類似的問題

工廠老闆在工廠走丟了一隻狗,被工人吃了
算不算盜竊呢?
D神和其它大哥們給的答案是:看具體主觀認識

如果法官判斷工人主觀知道這狗有主人的,算盜竊
反之不算

============

這次 ...

两者虽是不同领域的概念,但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可以把诈骗理解为罪大恶极版的不当得利。
32郎大体上是说对了,不过不当得利并不需要合法交易,甲给乙打钱,错打给了丙,丙就算是不当得利了。
那么如何证明主观恶意呢?
一个,是通用的“推定明知”理论,通过客观事实反推主观恶意。
另一个,就是口供了——你别看检方嘴上说无口供也可以定罪,实际上口供依然很重要。
发红包这个就是典型的骗补贴呗,抢茅台这个我没看懂,水王能讲得细一点吗?

[ 本帖最后由 x-dvd 于 2024-6-27 15: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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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15:5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橙炎陽 的帖子

您说的有一定道理,但好像还没触及到根本

比如红包套现,固然没有真实的交易,完全是冲着红包去的。但为何不能是不当得利呢,非得上升到犯罪的高度?比如虚假交易无效,不当取得的金额无效,返还就行了?

至于用软件抢茅台,完全有可能是真实交易。比如一个人用软件抢了10瓶茅台自己喝了,那这就不是诈骗了?也不对吧,商品交易,银货两讫这交易就算完了,至于买家拿到商品以后干啥用卖家管不着也没法管。哪怕他抢了就是卖出的也不能说他先前买的不算交易吧?——低价抢的茅台,手动抢就是正常交易,软件抢
就是诈骗,依据不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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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16:0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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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dvd 于 2024-6-27 15:48 发表
两者虽是不同领域的概念,但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可以把诈骗理解为罪大恶极版的不当得利。

同意这句话,所以我的分不清是正常的

平台低价卖茅台,基本一到点就被抢光,但软件肯定比人手快啊,抢的自然就多。

你说不合理手段,违反公平原则这个我同意,但上升到犯罪的程度好像就是你说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已经不能当成一般的不当得利来定性了。至于为啥社会危害性较大?这个。。只能认为一个人抢的太多了,害得别人抢不着?大大违反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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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16: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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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24-6-27 15:59 发表
您说的有一定道理,但好像还没触及到根本

比如红包套现,固然没有真实的交易,完全是冲着红包去的。但为何不能是不当得利呢,非得上升到犯罪的高度?比如虚假交易无效,不当取得的金额无效,返还就行了?

至于用软件抢茅台,完全有可 ...

水王还记得当年很火的那个许霆案件吗 ?
当时学界的主流观点,许霆第一次拿钱,是不当得利,之后反复取钱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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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16:1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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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24-6-27 16:07 发表

同意这句话,所以我的分不清是正常的

平台低价卖茅台,基本一到点就被抢光,但软件肯定比人手快啊,抢的自然就多。

你说不合理手段,违反公平原则这个我同意,但上升到犯罪的程度好像就是你说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已经不能当成一 ...

茅台这个如果就是你说的这个情况,那我也想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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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16:2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x-dvd 的帖子

只能认为大大违反公平原则,不当得利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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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16: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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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24-6-27 16:29 发表
只能认为大大违反公平原则,不当得利到了极点

如果确实是真金白银买了茅台,没有骗补之类的行为,那怎么着也不算非法占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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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16:4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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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24-6-27 15:59 发表
您说的有一定道理,但好像还没触及到根本

比如红包套现,固然没有真实的交易,完全是冲着红包去的。但为何不能是不当得利呢,非得上升到犯罪的高度?比如虚假交易无效,不当取得的金额无效,返还就行了?

至于用软件抢茅台,完全有可 ...

坦白講兩個實例我都沒聽明白,所以回答得很空泛
紅包套現我完全沒聽懂,我用支付寶沒這麼多花活,就是簡單做點淘寶網購之類的
茅台這個我傾向跟D神兄一樣,水兄說漏了一些關鍵處

=========

我喜歡看抓老賴節目,或者商業合同違約
這些情況詐騙倒是好區別

比如正常欠錢不還就是民事,拒執,轉移財產就是刑事
如果一開始就是打算跑路的,向多人約定利息借錢完全沒想還,就是詐騙

商業合同同理,如果收了貨款,因正常生產問題無法履約就是民事違約
如果壓根沒生產能力(比如你是個開水果店的,騙人說你會造光刻機),套到貨款花了,就是詐騙

=========

一些新型的交易,像水兄舉的例子,彎彎繞就多了
事實部分就屬實難倒我了,但精神原理就是主觀惡意貝.....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6-27 16: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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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dvd 于 2024-6-27 16:32 发表

如果确实是真金白银买了茅台,没有骗补之类的行为,那怎么着也不算非法占有啊

D神兄這麼提一嘴,我感覺我吃過味來了
應該是用的軟件搶到的茅台並不是真實靠網速和點擊去賣家店舖"搶"到的

而是用腳本,或者外掛之類的發送一段偽造的信息,"騙"店舖的端口說這個人買到了若干個茅台
實際上並沒有真的通過店舖的通道點擊到購買?

類似網遊鎖頭,根本沒瞄到頭上,向天開鎗,而發送了偽造的信息給端口,把對手的頭打爆了
又類似銀行醫院叫號,用自己家打印機弄出的一張號,假扮真的號牌去看病,正常給錢看病,把真正取號牌的人坑了,算不算詐騙?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6-27 17: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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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0:1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x-dvd 的帖子

刑法量刑的一个标准是数额巨大。通常认为数额巨大的案子,社会影响恶劣。几箱茅台与几十万红包都够上了。所以算诈骗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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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 15:5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好吧,我看到这个案子的报道了,自研软件,通过下线收集账户,批量登别人的号,抢完了再卖。
定的不是诈骗罪,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 本帖最后由 x-dvd 于 2024-7-1 16: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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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 16: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24-7-1 15:59 发表
好吧,我看到这个案子的报道了,自研软件,通过下线收集账户,批量登别人的号,抢完了再卖。
定的不是诈骗罪,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

看的好幾個不同新聞吧,搶茅台我也搜了,我看到的又是一個罪名
是不是有好多個搶茅台新聞呀?

水兄也算是法律話題深度愛好者了(現在一點都不水了,回帖賊有質量!)
按說不至於把不是詐騙的講成詐騙才對.....

相當於軒轅戰棋王,把岳飛傳記錯成英雄無敵3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7-2 00: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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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09:2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4 橙炎陽 的帖子

也说不定是水王看的自媒体并不是严谨发新闻的,随手一写然后就把水王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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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10: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24-7-3 09:25 发表
也说不定是水王看的自媒体并不是严谨发新闻的,随手一写然后就把水王骗了

笑死

等等,我開始懷疑我看的搶茅台新聞是怎麼來的了.....
我感覺我看的那條也有大量假配圖,AI配圖......

最近自媒體假新聞好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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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10:2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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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这都多少年前就这么搞,现在不负责任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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