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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征南将军 |
功绩 | 44 |
帖子 | 4426 |
编号 | 498420 |
注册 | 201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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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鹰派分子 于 2024-6-17 18:25 发表
欠钱这玩意,一般都是在法律框架下完成啦。如果欠债人真得没钱,就不应该去要债,就当自己认亏了。要债的首先得发现欠债人有财产或者转移财产的嫌疑,然后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不能通过暴力和冷暴力。 ... 1. 真的沒錢的確不該要債
但是"真的沒錢"(帶引號的)是一種很主觀的說法
大部分人都沒有上帝視角,B欠A錢,
B說我真的沒錢,A怎麼知道B說的是真是假,大多數人都是先逼一下再說
人類是一種言論利己的動物,現代社會發展的大部分機制(合同,罰款,執法,分工)其實都是基於人類這種動物不誠信而設計的
人類如果全都誠信,何必要警察,要法院,要合同,要海關,要股份制,要有限責任,要制定各種的法律權利義務呢?
2. 被執行人對於"沒錢"的定義,跟申請人是不一樣的
很多被執行人認為自己剩一套自住房,收入堪堪夠吃,再偶爾喝點小酒,每個月幾千塊工資
付完開銷還得存些現金應急,就已經可以視作"真的沒錢"了,申請人不該再來找自己要債才對
申請人和法院並不這麼想
拿那個東北強制執行的節目來說,100個有100個都說實在沒錢了,真正法官放過的,我看了過百個案子了,只有1個
(一個單身漢,和兒子,住在一個極小的出租屋裡,法官看了看實在沒辦法,就收隊了)
剩下99個都是法官角度"有錢"的,或者說那怕不能全部還款,也能履行一部分的
法院擁有很強的強執力,和帳號的查詢能力尚且如此,私人就更不能判斷了
3. 還有一個情況是很多欠債人是多頭有債的,這個情況下他只能優先償還要債要得最緊的
這種情況下催債是一種內卷,要求債務人文明要債,等於要求債務人割肉飼鷹
4. 更兼另一個情況就更惡劣是,是親疏,喜惡有別,憑個人喜好還債,比如有錢了優先還自己父母,自己兄弟姐妹的欠款
法理角度上來看,應該是倒過來的,應該先還疏的,最後還親的,先還和自己關係差的,再還和自己關係好的
道理很簡單:既然我們承認人權大於債權,那就是基於一個人道主義的立場來解釋"欠債不能往死裡逼"這個邏輯
那既然基於人道主義來提這套觀點,當然應該由更親善,跟當事人更友好親近的一方來履行這個人道主義義務,而不是找最陌生人的人來履行這個人道主義義務
所以絕大部分情況下,債是一定要逼的,不是債主殘忍,而是欠債人太不像話
5. 法律是整套的,如果社會普遍真的重視人權大於債權,那民間借貸這事也不至於這麼擰巴
現在社會的要債問題是在於<<欠債還錢,不免除債務>>,這種說法本身就有廣泛的受眾
說白了攤自己身上,人人都會拼全力要債的
事實上欠債問題在當今社會從來都是看屁股的,有的人欠債被罵慘,有的人要債被罵慘,本身就存在極其嚴重的雙標
在雙標的前提下,就不必深入討論而可以直接判斷其錯誤了(既然一套理論同時有兩種矛盾的觀點,那這套理論要麼二者皆錯,要麼一對一錯)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6-18 07: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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