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YOKO 于 2024-6-2 14:54 发表
没有其它物比对就是无源尸体,在刑侦上是最难的。但我主贴说的就是有家属认尸情况下的比对,我不知道您和艳阳怎么会跑偏到无源尸体上?
我的意思是在西方法制(日本制度類近西方國家)制度下的刑警權力很有限,當事人有沉默權,警方要搜查或者審訊必須警方拿搜查令來
絕大部分情況下警方只能要求家屬認屍,而很難強制要求家屬配合驗DNA,家屬普遍也很傷心,麻煩事很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所以久而久之警察形成了只要家屬認屍通過就基本默認這個屍體是死者這樣一套制度
所謂"整套制度"其中包括:
1. 程序上容許警察靠家屬認屍結案,一般不再苛責承辦警察
2. 反之若警察想強制提取家屬DNA需要作大量的工作,比如詳細申報疑點遞給法庭申請搜查令
3. 還得在此之上去法庭申請搜查令,法庭也會考慮大量家屬的權益並經常退回警方的申請
這個制度下就鼓勵警察不去驗DNA,甚至還暗示性地打擊想驗DNA的警察,準點下班不好嗎,為什麼要驗?
除了特別較真的警察和法院(搜查令)願意花大量時間去整理疑點,大部分普通警察,和懶惰的警察,都會特過且過的
這就是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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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跑偏到無源屍體上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4-6-12 09: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