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标准与低标准的界限与转换, 邀请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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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3 10:54 发表

作为上位者的时候,不懂行会被各路专家蒙骗;作为下位者的时候,不懂行会被各路专家宰割。比如本朝就经常这样搞,有公众危机的时候,找一个御用专家出来讲一堆似是而非的大道理来稳定情绪,群众对这些砖家、叫兽没有不骂的。国情如此,专业人士在重要关头就是这么毫无气节可言,谈何“尊重,信任”他们呢?

以专家的立场而言,大多数专家对于专业以外的领域也是一片空白,比如法官,很少人有蹲过大牢的经历,很少有感受过倾家荡产的,监狱有多黑,出狱之后的社会歧视,挨饥受冻的现实他们经常一无所知。这种情况下的“铁口直断”经常毫无人性,被害者只要有点社会阅历,决不会引颈就戮。这也是客观上社会无法把对专业人士的尊重提到很高的现实原因,艳阳觉得呢?


我覺得法官的職業素養建立在經驗
警匪片的老探長對小警察經常來一句:這種人我見多了,是人是鬼我一眼看出來

法官,還有警察在面對當事案子時理想狀態上應該做到關注這件案子結束後再多看一段時間
比如5年後,10年後的當事人是甚麼個狀態

一般來說片警對於那個小混混老實,那個不老實很熟練了
這也是為什麼有案底的人普遍信用低的理由
法官亦然

========

這裡不厚道只得說一句:你行你上
法官當然有很多紅字的問題,關鍵是這種問題誰上都差不多
這就是現實有局限性,不能追究操作人的責任,就像大炮的操作員,誰上都只有30%,他上如果有50%,那你還嫌棄甚麼?
你打炮不準能怪大自然有地心引力,還是跟氣流,陽光吵架?

民法上採用自由心證還有平分責任的傾向對整個社會都好,這是大家都得益的事情

一年下來證據不足的受傷/財物受損的案子豈止恆河沙數,比如老人摔倒,車子被撞了,小孩被高空砸物搞死了,如果都採用疑罪從無一毛不拔這對於整個社會都是共輸的
找一堆專業人士負責估損,馬馬虎虎按概率找出疑事的責任者多多少少分攤一點我認為對大家都好

那怕我無責被抓去賠錢我也贊成,因為我支持這個制度,同樣道理我也放心很多,有一天我受傷了也不至於完全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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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 11: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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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3 10:54 发表
疫情期间你在我思那个帖《從社會學原理上來構成勞動福利關係的本質因素是甚麼》,我在#18的回复你可以再看一下,当时你不是很感兴趣。那就是我对分工利弊的思考:

這帖我當時看得非常認真,你當時二次強調了我也說我看了
現在第三次講了,我還是回答您,我又回去很認真看第三次了

我沒看明白您反覆強調而認為我有忽略的
具體那一個點想重點討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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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 11:5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橙炎陽 的帖子

失礼了。

你这么一说,我也回去看了一遍。我觉得我们存在一个价值观与世界观上的分歧,以前还没引起重视。现在简单概括一下,深入的我需要再思考思考。

A.艳阳的观点:良性的社会需要全方位的专业分工,因为没有更优的选择。这种观点比较主流,貌似也很合逻辑;然而多年实践下来在国营方面就是催生 技术官僚,在民营方面就会催生 疯狂科学家。我提出一个关键性的质疑:有专业能力无高尚道德水准的专业分工,危害比无专业分工的社会更糟糕。技术官僚一旦发展成酷吏,就是流血千里;疯狂科学家在西方的文化里面一般也是顶级邪派,危险的很。顶级邪派一旦茂盛地成长起来,社会是很难消化的

B.我的观点:在信息时代,普通人通过终身学习、终身实践,是可以成为全才的,足以应付生活与工作的一系列危机,专业人士的照料不是必须的。而个人要做到道德高尚,比一群人要容易得多。我认为善良全才越多的社会,越良性。我自己就在走这样的路,艳阳可能也注意到了,我最喜欢挑战专家。跟专家过招收获甚大,也很有趣;一旦战而胜之,非常有成就感。

总结:两条路无所谓对错,A路线先易后难,B路线先难后易,如是而已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3 12: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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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 12: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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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3 11:55 发表
B.我的观点:在信息时代,普通人通过终身学习、终身实践,是可以成为全才的,足以应付生活与工作的一系列危机,专业人士的照料不是必须的。而个人要做到道德高尚,比一群人要容易得多。我认为善良全才越多的社会,越良性。我自己就在走这样的路,艳阳可能也注意到了,我最喜欢挑战专家。跟专家过招收获甚大,也很有趣;一旦战而胜之,非常有成就感。

我是一個缺乏想像力的人,我更擅長解釋現有事物
您的觀點我想像不出來是個甚麼狀況

你要我評價,我認為近乎不合理
現代社會很多人與人的交集和協作,如果沒有良性專業的規則協作效率就低,後面的通通實現不了

我想像
所有的社會規則都應該服務於效率,而不是道德
道德也是服務於效率的
我一直喜歡強調規則,契約是最重要的,強調這個即大家共贏,推翻這個即大家共輸

圈出一群人作民事法官效率最高,從經驗上面看他們最有利,從道德風險上來說劃給一小圈人承擔道德風險要比全民吵吵鬧鬧成本小多了
我上面也提到了,我不能給予法官的經驗,同時我也不願意承擔講錯話的道德風險

除非100%善良全才,大家可以高度共識同一個口徑辦事
不然善良全才佔社會比例很多(比如說現在是5%,可能經過若干年後提升到30%)我認為毛用沒有
30%的精英國也還是會遇到民事衝突
也還是會容易流入一家一個村規的口水仗
而且精英全才愈多,村規歪理說不定也愈多

那還是退回法院處理爭端的路子上去
我認為沒啥區別,B的結果還是回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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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 19: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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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3 11:55 发表

A.艳阳的观点:良性的社会需要全方位的专业分工,因为没有更优的选择。这种观点比较主流,貌似也很合逻辑;然而多年实践下来在国营方面就是催生 技术官僚,在民营方面就会催生 疯狂科学家。我提出一个关键性的质疑:有专业能力无高尚道德水准的专业分工,危害比无专业分工的社会更糟糕。技术官僚一旦发展成酷吏,就是流血千里;疯狂科学家在西方的文化里面一般也是顶级邪派,危险的很。顶级邪派一旦茂盛地成长起来,社会是很难消化的

您這裡我讀出一個重點就是腐敗怎麼辦的問題
腐敗就反腐便是了

如果因為害怕社會分工腐敗就乾脆全盤否定社會分工那是因噎廢食
還有一個潛在的指向,就是怎麼定義腐敗呢

我的看法是有的工作本來天然難度,隨機性就大
不能看他做出來的成績不好就認定其一定是腐敗,不稱職
這相當於古代元帥打敗仗了回朝必須砍頭一樣,唯結果論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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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 20:2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橙炎陽 的帖子

这个问题先回复一下,艳阳的观点是比较有价值的。有时候做错事并不见得道德很败坏,也许有一点“人之常情”式的败坏,但是后果很严重,大家都不买单,不停攻击犯事人,怎么办?这也是高度专业化后一个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专家通常只能承担有限责任,但是他们经常造成无尽后果,要被害者买单。越专业化,被害者越难以理解他们;不同领域专家与专家之间也越来越难以相互理解,这样导致他们无法团结担责。有分工无合作,一旦产生怀疑,其结局就是背锅撕票以谢天下。这样的后果则是双输:受众无人能顶替,专家又不具备无限次赦免、信任的资格,怎么破?

就像隋炀帝或者秦始皇一样,被大家骂了一两千年,要论私德,在帝王里面不算差了。主要是因为大事办得劳民伤财,又超越时代缺乏理解支持,这种情况通常就是一顶邪恶腐败的帽子扣上去,比如说秦始皇修三百里的阿房宫就是为了享乐,隋炀帝挖几千里的大运河就是为了游幸江都。

到了现代,新闻信息发达,各行各业这样的例子越来越多,救火,司法,口罩生产等等,不见减少的趋势。正如你这两天举例的高利贷新闻一般,不想还钱就骂黑社会暴力逼债,想讨债就骂老赖无耻。有些人是罪有应得,有些人比较冤,反腐如何区分?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3 20: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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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 22:3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乌鹊南飞3 的帖子

應該用醫生比喻法官
醫生會醫死人,為什麼還需要醫生呢
因為就等於去押他沒醫死有正面效益那部分
法官也是同樣的道理

不能因為醫生治死人了或者法官自由心證搞錯了就說這是庸官,或者腐敗,冷血
這種職業你需要把所有從業者橫向對比來看,而不是拿100%的標桿來對照著看

=====

在於社會的立場:
大多數人現在的理智已經可以理解醫鬧現象的荒誕之處了
大部分人給出的結論就是愛信不信,既然醫生你全都覺得不可靠,沒收紅包故意治死你,那你有病別看就完事了

法鬧的問題我認為大抵最底線也差不多在這裡,等大量法官都戰戰兢兢不敢判案了,那社會對其又會重新尊重吧
民事案子沒有一定要去法院起訴的道理
如果堅信法官都是糊塗蛋,那自己私下協商囉,別搞成刑事就行

======

站在法官的立場:
盡量做到中立客觀第三方

我認過一些廳級或以上的幹部,有公檢的,也有政法的
主要的職業道德體現就是犧牲私生活,盡量跟任何人斷絕私交,只交往少量的好朋友
知乎有人說過,當法官的盡可能連律師也不要認識就最好了,有事想跟法官面聊我拒絕,你留字條給書記員就行了

做到這份上我認為沒啥動機可以拉偏架了
至於你說這群人水平太低怎麼辦,我覺得還真的沒法證明給你看了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1-3-3 22: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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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7 09:2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橙炎陽 的帖子

艳阳提出这个算是经典问题了,我以前也讲过:恪守律法的法利赛人,与同情心这样的基本人性,孰轻孰重?能否兼得的问题。

艳阳既然说这个逻辑在你心中锤炼过很多次,我也见过历史上很多拥有强烈守法契约精神人群的发展变体。那么,首先问问你,你能否做到二者兼得?“必不得已而去之”的时候,你是去掉恪守律法的契约精神,还是去掉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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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7 11: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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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7 09:22 发表
艳阳提出这个算是经典问题了,我以前也讲过:恪守律法的法利赛人,与同情心这样的基本人性,孰轻孰重?能否兼得的问题。

艳阳既然说这个逻辑在你心中锤炼过很多次,我也见过历史上很多拥有强烈守法契约精神人群的发展变体。那么,首先问问你,你能否做到二者兼得?“必不得已而去之”的时候,你是去掉恪守律法的契约精神,还是去掉同情心?

一個合格的評論員不因個人的利益和立場變動自己的說法
不能說這件事對我不利,或者不喜歡這件事,就瞎說謊話

我評論的是社會普遍缺失契約精神會完球的問題,而不是我有沒有契約精神的問題
好比社會老齡化會完球,跟我變不變老是兩回事

所以我個人喜不喜歡和我個人代入會怎麼樣不影響我上面的說法
這個邏輯我錘煉多次了,這個想法不涉主觀性,所以您的確可以問這個方向,但不論我回答為何,觸及不了核心爭議

========

契約精神是我應該做到甚麼------契約上我昨天收了10塊錢,我今天應該給你10斤米
同情心是我答應做到甚麼的情況下我多做甚麼--------同情是我看你餓,最後給了你12斤米
二者當然可以兼得,給12斤嘛

必不得已而去之的話,說明我也不寬裕,那至少給10斤吧-----先保契約

為了同情心而棄契約是甚麼概念?我舉不出例子

我收了你10塊錢,然後本應該給你10斤米的,我看小明餓了,所以送他兩斤米,最後只給你8斤米了
這也不叫有同情心吧,偷了人家兩斤米還沾沾自喜給自己臉上貼金呢
這就是慷他人之慨,幾千年來無限被拆穿的混蛋邏輯

現在講愛國流氓主義,愛狗人士,砸日本車的大多都是這種邏輯
用犧牲別人的利益講大愛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1-3-7 11: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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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7 17: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9 橙炎陽 的帖子

要求别人严格遵守契约,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严格守法。如果自己都做不到的东西,如何要求别人去做?难道要求守法的人都是比你强的人?那样的东西就不具有推广普及性,因此也谈不上构建什么现代文明。这是律法执行的基本准则

恪守契约,舍弃同情心,就是《威尼斯商人》里面生动批判的嗜血犹太债主。欧洲天主教徒中喜欢鞭笞自己的苦行者,像《达芬奇密码》里面那个天主教事工会杀手,印度睡钉床、长期断食的苦行僧,就是法利赛人这条路的升级版。而在这种文化盛行的印度,不仅没有发展出现代契约社会,反而在商业环节中取消了文字契约。因为他们对自己守法的能力非常有信心,再大的生意,口头比划就算约定了。最后印度盛产能言善辩的骗子手。艳阳觉得你倡导这条路线走出来的奇葩,当如何回到现代社会的正道?

《冯谖客孟尝君》里面,烧毁契约买人心,就是典型的同情心高于契约。日本把这一手叫做“德政令”,欧洲中世纪也经常也这样做,只不过撕毁的一般是欠犹太人的契约。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7 17: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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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7 20:0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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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7 17:35 发表
要求别人严格遵守契约,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严格守法。如果自己都做不到的东西,如何要求别人去做?难道要求守法的人都是比你强的人?那样的东西就不具有推广普及性,因此也谈不上构建什么现代文明。这是律法执行的基本准则

恪守契约,舍弃同情心,就是《威尼斯商人》里面生动批判的嗜血犹太债主。欧洲天主教徒中喜欢鞭笞自己的苦行者,像《达芬奇密码》里面那个天主教事工会杀手,印度睡钉床、长期断食的苦行僧,就是法利赛人这条路的升级版。而在这种文化盛行的印度,不仅没有发展出现代契约社会,反而在商业环节中取消了文字契约。因为他们对自己守法的能力非常有信心,再大的生意,口头比划就算约定了。最后印度盛产能言善辩的骗子手。艳阳觉得你倡导这条路线走出来的奇葩,当如何回到现代社会的正道?

《冯谖客孟尝君》里面,烧毁契约买人心,就是典型的同情心高于契约。日本把这一手叫做“德政令”,欧洲中世纪也经常也这样做,只不过撕毁的一般是欠犹太人的契约。

我評論契約精神和社會進步的關係
不是我要求別人有契約精神
這二者是不一樣的

我意思是兩樣可以挑一個
好比只是單純告訴你熬夜和健康只能挑一個

我用了老齡化社會作例子比喻了
評論老齡化會使社會退步這是以事論事,不是評論員自身年齡幾歲的問題
您扯這個就偏題了

=========

請清楚審題,討論無定義則討論無意義
我上面說了,同情和契約不是互斥關係

從邏輯上來說同情和契約只有兩個情景
A. 有契約,有同情------買10斤米,我給你12斤(10斤是我答應你的契約,2斤是我多給你的同情)
B. 有契約,沒有同情------買10斤米,我給你10斤

====

孟嘗君這個典故上面說了,相當於A,有契約也有同情
如果單純講同情,不講契約,那就是慷他人之慨了

==============

我這裡重新給您下一個定義
同情意思是說己方超額完成契約,好像跑步比賽你不單冠軍,你還搞了個世界紀錄第一
所以只能存在:"有契約無同情",或者"有契約有同情"兩個情況

不存在"有同情無契約"這個情況

好比說跑步比賽只有"冠軍+世界紀錄第一"和"冠軍+沒世界紀錄第一"
不可能會有"世界紀錄第一沒拿冠軍"

所以你的問題"同情和契約誰更重要"也不成立
你至少得改個問法"契約+同情是否好於單純講契約"

===============

取消文字契約也不是放棄契約精神的意思
反而是超額完成(契約+同情)契約精神的意思

你這個例子恰好支持了我的論點-----這些人認為契約精神有助社會發展,甚至主張超額完成契約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1-3-7 21: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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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1 橙炎陽 的帖子

这个帖子开出来的几个方向,我想了好多天。速度虽然慢一点,但哲学问题回复太快思考深度上不去。先占个楼吧

----------------------闲聊的分割线--------------------------

艳阳在前面#9提出了你一贯的观点:下中国象棋不能走马飞田。在#41又提出了不存在“得了世界第一,但不是冠军”,这种 有同情无契约的情况。在你的思维体系里逻辑虽然自洽,但是并未包含某些现实问题。日本将棋的升级规则,就是你的逻辑体系以外的真实。

将棋除了玉将(王)与金将不能升级,其他6种棋子到达对面最后三行后(既离自己最远的三行),都能升级。将棋的步兵可以升级为成银、成桂、成香、と金,分别是银将,桂马,香车的升级版,以及金将,这点与国际象棋小兵升级的规则一致。桂马原本只有向前斜跳的能力,升级后不仅能向后斜着跳(跟中国马一样),而且能像车一样向正后方退一步。

这就是我想说的,理想的契约,在乙方达成部分条约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按一定规则修订契约,扩大自己的权限,而不需要甲方同意。反过来甲方也是如此。契约的订立一定是双向的;一旦出现单向选择,对于升级的项目如成桂就不再是以桂马的身份拿冠军。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赢得世界第一,但桂马的契约身份消失了,因此桂马拿不到MVP(也就是冠军),拿到MVP的是成桂。用国际象棋的小兵走七步升级也能说明这个问题,但将棋的规则更具有普遍意义。艳阳怎么看呢?

中国象棋的升级规则比较死板,小卒过河只能横着走,这样比较容易预料。国际象棋与日本将棋步兵达成升级条件后,可以按照自己需要与喜好升级而不需要对手同意,并且其结果对手必须认可,艳阳是否同意这种契约模式?这里,起决定作用的就是同情理解,而非守序;秩序是一定要调整的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17 10: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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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16 10:12 发表
这个帖子开出来的几个方向,我想了好多天。速度虽然慢一点,但哲学问题回复太快意义不大。先占个楼吧

我狀況正好相反,思緒斷了很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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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6 10:3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 橙炎陽 的帖子

嗯嗯,我第一遍看也有些思路,现在也断了。但接不上的思路,有时不是自己的。我是这么认为。讨论哲学问题,还是希望自己的东西多一点,不然老是在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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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16 10:39 发表
嗯嗯,我第一遍看也有些思路,现在也断了。但接不上的思路,有时不是自己的。我是这么认为。讨论哲学问题,还是希望自己的东西多一点,不然老是在原地踏步

你問我的話我覺得這是一個兩難問題
快了思考太少,慢了激情不在

南飛兄說的我非常同意
我也覺得自己有時犯渾了話趕話引伸太急會浪費了一個好主題的氛圍和思考機會
我有時翻看過去的見解我都想抽自己嘴巴

但另一個層面有時我有心回快一點,讓所有人的討論熱情和思路在線
總得來說我還是捨已為人的


畢竟大家定位不一樣,我本來代表的就不是審慎和持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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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6 13:3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 橙炎陽 的帖子

大家认识这么多年,有时候基情四射……哦,是激情四射,会爆料出很多老梗

艳阳的梗还是处理得很好的,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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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2 21:4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 橙炎陽 的帖子

我提善良全才不是用来替代分工,而是以这样的人代替专家组,组织起来各行各业的一般人,最终达到是一般人也变得全面起来。至于一村一村规这点我赞同英美法系,只要村规不违反联邦宪法,不违反州宪法,怎么定外人管不着。一个个精品村的出现我认为很好。大陆法系对这点比较无力,不适合管理广袤国土,只适合发展宪法。

艳阳对反腐败这点看得很轻巧,一个你完全不懂的领域,谈何反腐败?专业人士完全可以让腐败合法化,欧美这种“合法腐败”的倾向是越来越明显。艳阳提出的法官不结交律师,等于严格自律加限制行动。前者不可行,后者更加影响专业人员水平。群众抱怨的恰恰就是专业人员水平不行,而不是他们把事情办得有多好。求解反固不是好的解决手法

艳阳在#31提出的问题,我认为一个社区只要有一名为大家信服的善良全才,他可以把普通人只有30%,专家至多50%的满意度提升到70%以上。这样就收敛了问题,而不是随着社会发展,问题像恒河沙数一样扩散开来。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27 12: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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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1 09:0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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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16 10:12 发表

这就是我想说的,理想的契约,在乙方达成部分条约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按一定规则修订契约,扩大自己的权限,而不需要甲方同意。反过来甲方也是如此。契约的订立一定是双向的;一旦出现单向选择,对于升级的项目如成桂就不再是以桂马的身份拿冠军。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赢得世界第一,但桂马的契约身份消失了,因此桂马拿不到MVP(也就是冠军),拿到MVP的是成桂。用国际象棋的小兵走七步升级也能说明这个问题,但将棋的规则更具有普遍意义。艳阳怎么看呢?

我看法是沒有必要
契約愈簡單愈好
一個人日常處理的契約已經是海量的
還弄複雜化對所有人都不利,只能便宜了那些在少量對契約別有用心的人

很多人連一個租房提早結束能不能退押金都搞不清楚
或者包廂能不能設最低消費,飯店能不能自帶酒水
手機流量沒用完能延到下月嗎
都吵吵翻天

還指望再複雜化不行的

========

契約恰好是用作僵化現況,而不是寬化現況

拿租房來說,站租客的立場,其實就是保證可以交了錢穩住1年這個訴求
您紅字的看法簡直糟透了
難道說房東方達成某些條件解鎖(比如換工作了,賣房了,移民了)可以有權退租嗎?
或者你買了個保險,但是如果保險公司達成了一些客觀條件,就有權少保付給你,你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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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1 09:1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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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3-22 21:41 发表

我提善良全才不是用来替代分工,而是以这样的人代替专家组,组织起来各行各业的一般人,最终达到是一般人也变得全面起来。至于一村一村规这点我赞同英美法系,只要村规不违反联邦宪法,不违反州宪法,怎么定外人管不着。一个个精品村的出现我认为很好。大陆法系对这点比较无力,不适合管理广袤国土,只适合发展宪法。

艳阳对反腐败这点看得很轻巧,一个你完全不懂的领域,谈何反腐败?专业人士完全可以让腐败合法化,欧美这种“合法腐败”的倾向是越来越明显。艳阳提出的法官不结交律师,等于严格自律加限制行动。前者不可行,后者更加影响专业人员水平。群众抱怨的恰恰就是专业人员水平不行,而不是他们把事情办得有多好。求解反固不是好的解决手法

艳阳在#31提出的问题,我认为一个社区只要有一名为大家信服的善良全才,他可以把普通人只有30%,专家至多50%的满意度提升到70%以上。这样就收敛了问题,而不是随着社会发展,问题像恒河沙数一样扩散开来。

1. 大陸法系好還是海洋法系好這個太難說了,較真講三天都講不完
只能說對我國國情來看大陸法系沒毛病,畢竟看的案例少,解釋比較可控,普法方便(律師法官出師快,不用學海量案子),也不會培養出一群精英法律門閥人物

管理廣闊國土甚麼的我就不敢回應了,略

2. 反腐怎麼樣這點我不繼續發表看法,略

3. 我不認為甚麼善良全才管治社區是方案,我認為這種都是無止境的耍鍋模式,難道和尚分粥大家不想辦法,指望未來寺裡出個聖僧來分嗎?
我認為讓利益相關方的認知隔絕才是最終的解決方案,也就是無知之幕,和尚分粥

就像考試要糊名,撲克牌分牌的人要最後一個挑牌的原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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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5 09:3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 橙炎陽 的帖子

病了几天,回帖的速度又变缓慢了呢

---------分割线-------------


推广固定套路就能够同时做到简便与灵活,七天之内或提前七天退租,剩余七成流量可计入下月,点七菜可自带酒水等等。租房的时候遇到房东有亲戚要来,届时要你搬走很常见嘛。至于保险赔付一次后,加保费也是很常见的,艳阳总不会认为这也违反了“契约精神”?象棋很多人天天玩,并不觉得小卒过河改规则不方便,说明海量的契约按同一标准调整规则实践上并无不便

契约的低标部分僵化大抵没问题,高标的部分僵化就不可取。低标与高标转化的时候,僵化就是一个负累,高标需要有博弈精神。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4-5 09: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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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5 09: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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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4-5 09:39 发表
租房的时候遇到房东有亲戚要来,届时要你搬走很常见嘛。艳阳总不会认为这也违反了“契约精神”?

這個是典型的沒有契約精神的例子
同類例子還有老闆家人過世了所以發不出工資,或者跟老婆吵架了,所以想過來退車退房

由於某一方的私人原因所以導致某一方在合約上違約這就是最典型的沒有契約精神

這種邏輯如果是可以為人接受的那契約基本全白搭
隨時不想履約了就搞點私人理由完事,誰家沒點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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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5 09:5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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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房前,房东就告诉你有这个计划,只租两三个月,这也算“缺乏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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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4-5 09:39 发表
七天之内或提前七天退租,剩余七成流量可计入下月,点七菜可自带酒水等等。至于保险赔付一次后,加保费也是很常见的

退租要提前幾天,流量能不能進下月,保險賠完下一次會斷保還是加錢,還是不用加錢
這類問題原則上基本都是要提前約定的

像後二者大公司格式合同早就約定好了,前者有時疏忽就忘了約定,但一般是有約定從約定,沒約定從協商,沒協商從法規,沒法規看民俗/商業習慣

很多人就喜歡逞小聰明,覺得這些都是可以憑常識協商的
我家上個月吃剩的米這個月可以繼續吃,所以流量也可以繼續用
我就納悶了,白紙黑字約定好的東西你還想憑甚麼常識協商?

=====

自帶酒水就不說了,法律已經界定這個約定無效了
這個屬於消費者的勝利

說明消費者和店家不是平等的商業關係,消費者不進店可以不講理由,但是店家不能無理由不做消費者生意
開餐廳基本就得接受這個社會服務性質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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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18:2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9 橙炎陽 的帖子

大水漫灌式粗放普法有点用,想提高产出与品质还需要改进。而且中国传统律法就是判例式,更接近海洋法系而非大陆法系

和尚分粥,临时加个小女孩,大家可不可少吃一口让她一个人吃饱?平均分粥,体现了法与利,但没有体现出爱来,而爱才是最值得追求的永恒之物。

一个没有爱的社会,不如全部用机器人好了。不管糊名,分牌,还是喝粥,机器人都比人类守序有效率的多。你觉得那样的文明比现代更美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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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10:5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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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4-6 18:21 发表

大水漫灌式粗放普法有点用,想提高产出与品质还需要改进。而且中国传统律法就是判例式,更接近海洋法系而非大陆法系

和尚分粥,临时加个小女孩,大家可不可少吃一口让她一个人吃饱?平均分粥,体现了法与利,但没有体现出爱来,而爱才是最值得追求的永恒之物。

一个没有爱的社会,不如全部用机器人好了。不管糊名,分牌,还是喝粥,机器人都比人类守序有效率的多。你觉得那样的文明比现代更美好吗?

我覺得南飛兄一直傾向把規則和友愛對立起來
先用規則把該分的粥分完,然後那個和尚想少吃一口的,憑自願友愛的心態再贈予小女孩粥不行嗎?
這樣也體現了愛

反過來說如果這群和尚都自私,沒有人願意少吃那怕一口
那自然體現不了愛,沒啥好說的

你強行去挖走他們一口,這也不算體現出愛來,只能體現你有愛,也等於是慷他人之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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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11:0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5 橙炎陽 的帖子

规则代表的法与爱本来就是两个概念,就像语文和数学是不一样的领域。总不能说因为有“飞流直下三千里”的诗句,所以体现了如何哪样的数学精神吧?

僧人要做的是普渡众生,连让一个小女孩吃碗饱粥都做不到,能做什么事?这样的人,不再具有做和尚的资格。同样,关爱幼崽,禽兽亦能为;人而不能,是禽兽不如。正如《孟子·公孙丑上》说的:“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 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这就是我要说的,不是什么“慷他人之慨”那么轻描淡写;无人,何慨之有?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4-7 11: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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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4-7 11:07 发表
规则代表的法与爱本来就是两个概念,就像语文和数学是不一样的领域。总不能说因为有“飞流直下三千里”的诗句,所以体现了如何哪样的数学精神吧?
僧人要做的是普渡众生,连让一个小女孩吃碗饱粥都做不到,能 ...

一步步按步就班走才有意義,討論一個問題時不停加入別的概念只會搞渾一件事
現在討論若干個人怎麼分一鍋粥這是有定案的解決方案的
就是輪著掌勺,分的最後拿

接下來臨時多個小女孩要吃粥還是臨時來個老人要給他蓋被子甚麼的,不影響這個分粥的方案,是第二件事
那怕共通點小女孩這事也有粥,這是沒關係的

還是第二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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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9 11:5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7 橙炎陽 的帖子

法利爱先走哪一步确实因人而异,只是方法论的问题。但现在的世界已经比较丰富了,下面要做的就是基本立柱补强,而不是减少立柱求发展。事实上,人们对自己世界中的人、事、物相当缺乏认同感,更谈不上喜爱,这使得他们并不珍视这个来之不易的世界。我认为这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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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9 12:0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 橙炎陽 的帖子

我的观点就是,很多实际上容易出现、但非必定出现的场景,是可以用成文法或者教化风俗约定的。我提出的就是“七天,七件,七成”原则。算是给成文法做一个普遍性的司法补充。大陆现行的法律在定量问题上很差,想当然不讲科学,因此缺乏可执行性。

我觉得法律的条件触发比硬性遵守更符合实际,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契约,艳阳觉得呢?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4-9 12: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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