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1-5-24 09:24 发表
这个问题没有讲。如果AI没有智能,等同于测谎机给人定罪,辅助工具而已;如果AI有智能,至少需要执照。
有講吧,我上面說過了,沒有AI處理違規這麼一說,只有騰迅人為用AI輔助處理違規
所以所有的AI誤判都應該由一個經手人來負責任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21-5-24 09:09 发表
5页的帖子懒得一个个的看了,不知道你们前面说没说伦理的问题,也就是AI有没有权力给人定罪,以前也有这个争论,说的是人有没有资格给人定罪,比人高的文明或者创造人的文明可以给人定罪是毋庸置疑的,但仅限于 ...
把機器人坐牢或者砸了它也起不了維護法律的作用
正確的做法是使用者全責制
我認為用機器人來幫助生產不會起到迴避人類的倫理責任
比如機器人組裝出來的手機爆炸,或者機器人生產的可樂喝死人了
最終還是有一個使用人來負責任,斷案同理
我感覺
南飛兄說企業用了機器人來做某些事以後出事了就讓機器人承擔法責這個腦洞開得也太歪了
HP兄好像也帶得偏
還是說是我想得不夠深入?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1-5-24 09: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