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怎么看待机器人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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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0:1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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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腾讯阿里接受文件的时候,远比接受法律的时候多。国资委只是一个形式,重点要看中央候补委员以上哪些人跟腾讯阿里这些企业的掌门人是一个派系的。他们实际上是按照类似美联储的形式管理的,算欧美式国企,不属于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国企而已。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18 11: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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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0:3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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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17 17:35 发表
一个小时,扩充两个问题。

3.霸王条款,亦或者百年牛马合同,还是契约?

我国《合同法》 第二十条 要约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三、四条就是对“百年牛马合同”以及“霸王条款”的约束,很明显腾讯一类的IT企业在“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没有提出过续签合同,以QQ的与用户协议赫然有“本《协议》可由腾讯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挂着“协议”的名后面一堆违约惩罚;这一系列公然违法的条款,按《合同法》就应该视为要约失效。契约“contract”一词的英文解释,第一句话就是要“合法”。

4.腾讯承担的是私企,还是国企的社会责任?

首先需要跟艳阳对齐“国企”的定义。国家持股比例高算国企?朝廷委派册封官员主事算国企?还是说享受国企式贷款,税收,政策指导待遇的算国企?以上三条,第一条腾讯不占,大股东是南非Naspers旗下的控股子公司Prosus,持股31.1%;第二条,小马哥2013年开两会在广东代表团分组的位置很醒目:右手边坐着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他对面的是深圳市市长许勤。本朝开会的座位都不是乱坐的,很有规律。第三条,腾讯享受的各种待遇是央企级别的,一般国企还比不过。以最市场化的贷款来说,中国学日本,银行的窗口指导,具有行政命令的特征;日本人甚至将此称为日本的“计划经济”。既然都算是计划经济,受指挥的当然是国企。税收与政策就更不用说了,妥妥的官府序列。

因此我认为,对腾讯需要提高标准要求,它显然不属于一般民营私企的队列。你不是一贯认为救灾救穷都是国家队的责任吗?既然如此,对国家队当然要高标准严要求,不然随便应付一下岂不耽误大事。大官商不比中小型企业,一边拽着各种特权充恶霸,一边哭穷自己属于私人企业推卸责任。这叫“输打赢要”,红果果的双标。

3. 我認為關鍵點在碰瓷
即簽定過程是未有協迫和任何迫切性

然後簽完回頭翻臉說不認了
這種行為很難說得過去

衝突只限雙方,不涉及第三方
衝突雙方的行為都有瑕疵,而碰瓷方的瑕疵比不道德的一方更不道德
這時抓任意一方出來進行道德吊打都沒有意義
我不片面同情弱者,我也不進行道德批判,我認為騰訊沒毛病

4. 不反對,不熟悉,權作您說的都對

我認為糾正的過程應該是
收回你覺得騰訊過大的權利,而不是強加騰訊過大的義務

你這個是當代社會最普遍的攪和文化
權力過大了,乾脆多加點責任給人家,順帶以後起衝突了拉個偏架平衡一下
那對方當作如何想?責任多付了,偏架也拉了,是不是等於權力過大洗白了?
那騰訊覺得自己吃虧,是不是應該再拉上更大的侵權?
比如強行收費,小廣告,VIP可以罵娘,非VIP不能罵娘

然後老百姓又覺得騰訊太強,又要拉更大的偏架?
現實操作有時無可厚非,放到台面上講您這理說不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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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0:4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 橙炎陽 的帖子

艳阳对程序正义理解很肤浅嘛,一涉及具体事情,你又只讲结果正义了。

5.0.用户投诉的程序正义
两轮上诉机制,对于规避机器人酷吏执法是非常有效的。只有一轮上诉机制的话,以腾讯的员工数与用户数比例来看,运营上基本不会考虑人工客服的。但是设立上诉机制后,最起码会有个类似最高法院的机关做释法受理,而这至少是公开的。管理公开化、透明化本来就是程序正义的重要链条,黑箱操作最多非议。

举慈禧的例子就是你不懂政治了。政治上审核流程一多,涉及的流程派系就多,独裁的阻力会大幅增加。高级官员的异议常常涉及很重要的政治稳定,经常会上升到路线分歧。这是每个政治家都必须考虑的问题。如果对腾讯的客诉能上升到这个高度,用户群也能通过施加影响,促使腾讯高层做出让步,走几步群众路线。我对这种变化是支持的。

最后说一下陪审团制度。简易的陪审团机制就是投票。传统的司法实践因为没有引入网络的概念,所以人数很少,一般不超过二十个人。这种情况下陪审团成员的选择存在一定的随机性,学界一直有批评意见。在互联网时代,热点话题召集几万人投票并不难。几万人的投票意见就很有代表性了,不管哪个商家,对这个数量级的用户诉求都不能无视。从品质的角度来说,几万份投诉反馈表明产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的缺陷。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管理黄图这是政府警察局的工作,不是一个企业的职责;一旦企业受雇积极参与了这活,至少也是个辅警编制。上岗培训,资格证书这些至少要公示、有流程吧?现在用户群质疑的就是,大数据机器人有没有资格干风纪辅警的活?事实上它们误判,暴力执法的比例相当高,比城管还招人厌,而且看不到对他们犯错的惩处。这么多问题难道不需要规范?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5 17: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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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1: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乌鹊南飞3 的帖子

我覺得我水平還行,作為吃瓜來說我能講出個觀點已經滿意了
我自己工作忙不過來,沒想這麼細
當然您老哥很高,想得細,這麼比我當然比老哥膚淺

我認為商業業務有權利規定合意的條款
而反對條款除了少數法例規定外都不該被容許

不能說在這個契約中你付出了一些東西你覺得肉痛了,
最簡單的道理,最基本的契約就是付出勞動,付出金錢,你就覺得這契約侵權

付出勞動吃不吃虧?付出金錢吃不吃虧?
沒有契約是不付出的

我不認為牽涉到輔警資格甚麼的
TX的管制是TX的自由,當然TX的任務可能是有意無意從官家受領的
但TX是在自己自由的框架下制訂的規則

網遊用外掛也不犯法啊,網遊給你封了,你能說啥?
管理中國有沒有黃圖是警察的活,要求合作方在履約過程中所有沒有黃圖是雙方的權利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0-9-18 11: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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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2:0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4 橙炎陽 的帖子

先回复这一条。

你知道我对自己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这点与你的价值观方向相反。即便我有一堆待办事项积压在那里,你提出的基本问题我也会认真答复,一般来说要先打个腹稿。你我的回帖我大多都有留存,以后条件允许,会整理成专题或者对话集发出来。所以有时候我回复比较慢,回帖的很多内容我都反复斟酌修改过好几遍,这是我的习惯。Golden他们很少提出有思辨色彩的基本问题,所以我回复他们很多时候要简洁迅速得多。

艳阳你讨论问题有时候经常脱离大环境,我讲现实的时候你讲理想,我讲理想的时候你又讲现实。中国大陆的很多社会现实是有其历史传统的,这点你往往不关注,你对此喜欢谈西式教育下的西方理念,这些东西在大陆经常是没有的;我对西方理念也是有好感的,虽然我没受过正规的西式教育。很多次我讲在中国引入西方理念本土化的时候,你又认为这些东西太遥远,玩不起,你只管吃瓜,谈些没有危险性的东西。吃瓜实际上不是典型的大陆人思维方式。大陆的文化传统讲究集体荣誉感,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主流的大陆男生只要讲政治,还是很有主人翁意识的,对社会地位不平等的现实是很有斗争精神的。大陆人对此很理解,而你经常对此不理解。

你在这一楼对契约与官商社会责任的答复就是典型的、用西方理念解释大陆的社会现实,左右不搭调。这点我下一帖开个新观点阐述,现在要吃饭,没时间了。

最后简单回复一下你的外挂论据。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使用外挂违反上述三条,依法解除合同,封号,并非犯法,相反是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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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3: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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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17 17:35 发表
4.腾讯承担的是私企,还是国企的社会责任?

首先需要跟艳阳对齐“国企”的定义。国家持股比例高算国企?朝廷委派册封官员主事算国企?还是说享受国企式贷款,税收,政策指导待遇的算国企?以上三条,第一条腾讯不占,大股东是南非Naspers旗下的控股子公司Prosus,持股31.1%;第二条,小马哥2013年开两会在广东代表团分组的位置很醒目:右手边坐着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他对面的是深圳市市长许勤。本朝开会的座位都不是乱坐的,很有规律。第三条,腾讯享受的各种待遇是央企级别的,一般国企还比不过。以最市场化的贷款来说,中国学日本,银行的窗口指导,具有行政命令的特征;日本人甚至将此称为日本的“计划经济”。既然都算是计划经济,受指挥的当然是国企。税收与政策就更不用说了,妥妥的官府序列。

因此我认为,对腾讯需要提高标准要求,它显然不属于一般民营私企的队列。你不是一贯认为救灾救穷都是国家队的责任吗?既然如此,对国家队当然要高标准严要求,不然随便应付一下岂不耽误大事。大官商不比中小型企业,一边拽着各种特权充恶霸,一边哭穷自己属于私人企业推卸责任。这叫“输打赢要”,红果果的双标。

咱們退一步說吧,假定真有一個大官商,有官家的特權,又希望承擔私企的責任,
無疑是很雙標

最好的解決方案是甚麼?
我認為最好的解決方案是解除官家的特權,該罰的罰,一次解決
這樣從此就單標了

在中國很多老百姓,包括您,反覆強調他是特權民企,所以應該多承擔社會責任
說白了,提出的潛台詞解決方案是:
要求其承擔官家的拔高義務,又不斷要求其認識到自己是個私企,權力不能過大
這種思路有點賊精賊精的味道,無非就是另一個翻過來的雙標----要求人家光承擔責任卻不給權利

我認為這個思路無非就是現實上圖自己爽,沒有真正在理論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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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3: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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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18 12:01 发表

艳阳你讨论问题有时候经常脱离大环境,我讲现实的时候你讲理想,我讲理想的时候你又讲现实。中国大陆的很多社会现实是有其历史传统的,这点你往往不关注,你对此喜欢谈西式教育下的西方理念,这些东西在大陆经常是没有的;我对西方理念也是有好感的,虽然我没受过正规的西式教育。很多次我讲在中国引入西方理念本土化的时候,你又认为这些东西太遥远,玩不起,你只管吃瓜,谈些没有危险性的东西。吃瓜实际上不是典型的大陆人思维方式。大陆的文化传统讲究集体荣誉感,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主流的大陆男生只要讲政治,还是很有主人翁意识的,对社会地位不平等的现实是很有斗争精神的。大陆人对此很理解,而你经常对此不理解。

撇開政治不談
我認為時下很多網友談起社會現象態度是很甩鍋的

網絡把一些迎合性高的言論放大了
在人多的論壇我這套是肯定不敢拿出來,但我內心是不服氣的

總之都是別人的錯,沒有換位思考,雙重標準賊溜
屬於說把生活智慧搬到紙面上來談了
天下興亡,自己無責,對於社會不平等現象極其樂衷於抓一個少數階級來鬥爭,而永遠不思考最大的責任方
我認為中國文化傳統有榮譽感,但大部分吃瓜群眾身上是體現不出來的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0-9-18 14: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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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8 18:2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橙炎陽 的帖子

这个帖都还没有正式回复。补一下,两个话题。

6.0.官商的历史传统与社会现实

艳阳你不大了解中国历朝历代的官商是如何运作的。这个我以前也跟你讲过,你似乎没有引起重视。在中国古代,连盐、铁、茶都可以列入专卖,还有什么不能专卖?在21世纪,淘宝、微信就是现代社会的“专卖”企业。一旦进入专卖,就是官商。按中国的传统就是市场准入权换社会责任的承担。一旦做大,想不承担社会责任,就得退出市场。打压工商阶层是历朝历代的国策,本质上是官本位垄断政治资源“输打赢要”,又要别人出钱出力,又不让别人有自主权参政。从沈万三到胡雪岩、盛宣怀,晋商、徽商、温州派莫非如此,他们没有谁的初衷是当“红顶商人”,但官场的现实逼他们要么选择破产受刑,要么选择给官家当胥吏,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这是中国的官本位文化带来的社会效应;即便改朝换代,这一点也不会改变。所以你提出的腾讯放弃特权只是一个天真的梦想而已,真要放弃特权,马某人的下场很有可能是锒铛入狱,不遇大赦大乱基本上再也出不来了。然后派系洗牌,一切照旧。

7.0.大陆网民抨击特权阶层的社会背景

你受的是西式教育,朋友圈想必也没有多少大陆土生毕业生。大陆关心政治历史的人都知道,地方官员容不下任何民间组织,任何民间组织都对他们的统治构成威胁冲击。因此他们经常偷换概念,忽悠大官说民间团体有谋逆的野心,威胁了整个朝廷的统治。这种“包装好的忠言”听得多了,很多大官也会因为各种原因采纳他们的谏言。造成的后果就是大陆人民普遍处于散沙状态,以任何目的公开结社,包括老乡会、战友会,都会被盯梢、请喝茶。这种事情我知道你们这些持西方理念的人是很怕的,因为结社抱团在西方很普遍,是民主的基础,你们容易认为官方就是针对你们,把你们当政治犯抓。

事实上大陆人做法是秘密结社,不公开朝廷就不大管。为什么不管?因为没有由头,明察暗访也是需要大笔拨款经费的,运作成本很高。只要对当地特定官员派系没有直接威胁,这类社会团体的生存他们根本不关心。从上到下其实都知道,民间那点人马根本成不了气候,掀不起什么浪。但是他们就是要防范于未然,不给名分,但允许小股活动。事实上,有官方保护伞的民间团伙,比如地方黑恶分子团体,那是非常猖獗的,新闻媒体经常都有报道。换句话说,只要结好主事官员,在组织内部挂个名,混啥社团其实都无所谓。但是有一条,上了组织的船,就得与集体共进退,集体的事就是你自己的事。中国的帮派大都是这尿性,不允许“金盆洗手”自由进出。

因此中国从汉朝开始,就形成了所谓的党锢清流派,专门抨击时政,抨击朝廷的堕落分子。他们的领袖一般来说都是朝廷的大员,抨击别人主要是为了给自己派系上位造势,腾出空间;真正铁肩担道义的往往上不了位。对此有组织的朝廷小派系都是知道的,局外人有时吃瓜看个热闹,在网上的表现就是左派与右派拉战线喷来喷去。带节奏活跃分子基本上都是拥护朝廷、小集体内部有编制之人,这种编制跟哥老会差不多,不对外。实质上就是当权派内斗,只不过都喜欢打着百姓旗帜,占道德高地、拉大义名分而已。

所以你说人数最多的群众为啥负不起责任,当不了公民自律自治?因为要当“公民”,首先得加入“小集体”,然后运作上位,才好享受“官本位”特权。这样的名额不仅少,而且不允许有公开渠道招募。你说怎么办?这实际上是中国式的“政党”运作。只不过中国在野党与执政党没有做制度性切割,很多时候混在一起,这是因为历朝历代很多统治者(比如崇祯),最反感结党营私、派系斗争升温。而且派系运作越往上越困难,到了省部级大员,小团体基本上发挥不了作用,只有团体领袖能够脱颖而出,实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福报;当然,还是名额有限,不是每个小集体头目都有机会博出位。不过,这不妨碍他们为这理想奋斗努力。

理解了这些,你再看中国的社会现实,就能看到一些本质性的规则。网络上活跃的很多人,才是真正的“精英官员”;有编制无门路的公务员,很多时候不过“小吏”而已,连“胥吏”都称不上。他们哪算什么群众,已经跻身智囊班子决策层了,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真正的基层群众,那是送礼无路,卖身无门呐,他们实际上对吃瓜不感兴趣。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5 18: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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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0 20:0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橙炎陽 的帖子

这个帖还是第三点,与#32第三点一起回复。

3.1.霸王条款,亦或者百年牛马合同,还是契约?

前面我引用过几次法律条文,腾讯的“用户协议”一开始就是违法的,这点你同不同意?

契约都是有期限的;没有期限的契约,就叫“百年牛马合同”,是违法的,也是不平等的。所以恢复到期续约就是必要的法律步骤;到期不续约,用户应该有权拿回属于他们私人的信息,也就是我在#26提到的欧盟立法的“数据删除权与数据可携权”。

然后你认为守法维权的行为属于“违约碰瓷”,这是你的观点吧?我觉得你对这个问题持的是你一贯民营企业家看待消防环保的立场。本来企业就应该遵守消防环保法律法规,但是大陆通行的做法是公关打通关节,然后问题不防治违规灰色开业。一旦有员工举报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你认为就是老百姓与富人企业主为敌,而不去考虑企业主本身是否违法在先。

腾讯也是一样,早期就是违法起家,民营企业大率如此。现在你的立场是要坐实洗白违法所得,保护违法所得。那不就是官商勾结欺压百姓消费者嘛。

另外,补充一下
2.1.一次性终身契约问题。

IT界的行业传统你完全没有回应,我叙述这段历史是想说,在欧美,那样搞有其合理合法性,有行业协会立法背书;行业协会能够出面搞定消费者,消费者也有权决定政治上投不投票给他们授权立法。而在中国,不管法律还是社会风俗上来说,不合理性都是越来越明显,国家不背书、人民也不买单。你只是简单说,企业有“自由”如何如何,恶意揣测下就是骗一个算一个,这属于:诈骗的自由。私企的“自由”需不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下?私企距离“独立王国”还遥远得很。

另外,任何私企的业务覆盖到全国几亿用户,而且竞争对手基本出局。这就需要符合《反垄断法》的规定。打个比方,挖个池塘一个村的人用,官家叫你保证无污染,这是合理的;挖出长江黄河来,每天上亿人使用,乱扔乱排,官家也不出一分钱,依然要你保证无污染,这就不合情理,也不可行。因为挖出母亲河,这是造福中华民族的伟业,政府本来就应该鼎力支持。要么财政补贴给钱,要么政府服务开专线。前者不愿意,后者不情愿,那就是欺压民族企业了。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5 18: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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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0 22: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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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18 18:20 发表
6.官商的历史传统与社会现实

艳阳你不大了解中国历朝历代的官商是如何运作的。这个我以前也跟你讲过,你似乎没有引起重视。在中国古代,连盐、铁、茶都可以列入专卖,还有什么不能专卖?在21世纪,淘宝、微信就是现代社会的“专卖”企业。一旦进入专卖,就是官商。按中国的传统就是市场准入权换社会责任的承担。一旦做大,想不承担社会责任,就得退出市场。打压工商阶层是历朝历代的国策,本质上是官本位垄断政治资源“输打赢要”,又要别人出钱出力,又不让别人有自主权参政。从沈万三到胡雪岩、盛宣怀,晋商、徽商、温州派莫非如此,他们没有谁的初衷是当“红顶商人”,但官场的现实逼他们要么选择破产受刑,要么选择给官家当胥吏,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这是中国的官本位文化带来的社会效应;即便改朝换代,这一点也不会改变。所以你提出的腾讯放弃特权只是一个天真的梦想而已,真要放弃特权,马某人的下场很有可能是锒铛入狱,不遇大赦大乱基本上再也出不来了。然后派系洗牌,一切照旧。

請考慮一下咱們說的主題是啥,不要抓個細節往上槓
我說騰訊是私企不是國企,所以沒有給老百姓提供便利(打比方說建立一個給封號的人一個三次訴訟機會的人工部門)的天然義務
你說騰訊不是私企,是官商,這裡算你說的對,但其實還是沒有給老百姓提供便利的天然義務

既然是官本位,那朝廷覺得禁黃圖好,那自然就得禁
你講官商不官商想說明甚麼?

不管騰訊是官商,還是私企,這裡我們有分歧(我不主張有官商這個分類)
但至少我們可以看到騰訊不是"為人民服務"的國家服務機關
騰訊不是學校,或者醫校之類的民生企業,這裡你同意?
跟你上面舉自來水的例子很明顯不一樣,你不會說自來水公司是官商吧

既然不是國有服務機關,那其他老百姓跟騰訊建立的合同就應該是自願性質,而不是為社會人民承擔責任的性質
至於要不要為官員承擔責任,是另一個問題

那回到主題,騰訊在作為官商的角度來說,強行禁了黃圖帳號沒被追責
作為私企來說,他有權制定雙方合意才生效的契約
那禁了黃圖,你想說啥?退一步說證明他是官商,那給黃圖哥封號也沒啥毛病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0-9-20 22: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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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陆网民抨击特权阶层的社会背景

你受的是西式教育,朋友圈想必也没有多少大陆土生毕业生。大陆关心政治历史的人都知道,地方官员容不下任何民间组织,任何民间组织都对他们的统治构成威胁冲击。因此他们经常偷换概念,忽悠大官说民间团体有谋逆的野心,威胁了整个朝廷的统治。这种“包装好的忠言”听得多了,很多大官也会因为各种原因采纳他们的谏言。造成的后果就是大陆人民普遍处于散沙状态,以任何目的公开结社,包括老乡会、战友会,都会被盯梢、请喝茶。这种事情我知道你们这些持西方理念的人是很怕的,因为结社抱团在西方很普遍,是民主的基础,你们容易认为官方就是针对你们,把你们当政治犯抓。

事实上大陆人做法是秘密结社,不公开朝廷就不大管。为什么不管?因为没有由头,明察暗访也是需要大笔拨款经费的,运作成本很高。只要对当地特定官员派系没有直接威胁,这类社会团体的生存他们根本不关心。从上到下其实都知道,民间那点人马根本成不了气候,掀不起什么浪。但是他们就是要防范于未然,不给名分,允许小股活动。事实上,有官方保护伞的民间团伙,比如地方黑恶分子团体,那是非常猖獗的,新闻媒体经常都有报道。换句话说,只要结好主事官员,在组织内部挂个名,混啥社团其实都无所谓。但是有一条,上了组织的船,就得与集体共进退,集体的事就是你自己的事。中国的帮派就是这尿性,不允许“金盆洗手”自由进出。

因此中国从汉朝开始,就形成了所谓的党锢清流派,专门抨击时政,抨击朝廷的堕落分子。他们的领袖一般来说都是朝廷的大员,抨击别人主要是为了给自己派系上位造势,腾出空间;真正铁肩担道义的往往上不了位。对此有组织的朝廷小派系都是知道的,局外人有时吃瓜看个热闹,在网上的表现就是左派与右派拉战线喷来喷去。带节奏的活跃分子基本上都是拥护朝廷、小集体的有编制之人,这种编制跟哥老会差不多,不对外。实质上就是当权派内斗,只不过都喜欢打着百姓旗帜,占道德高地、拉大义名分而已。

所以你说人数最多的群众为啥负不起责任,当不了公民自律自治?因为要当“公民”,首先得加入“小集体”,然后运作上位,才好享受“官本位”特权。这样的名额不仅少,而且不允许有公开渠道招募。你说怎么办?这实际上是中国式的“政党”运作。只不过中国在野党与执政党没有做制度性切割,很多时候混在一起,这是因为历朝历代很多统治者(比如崇祯),最反感结党营私、派系斗争升温。而且派系运作越往上越困难,到了省部级大员,小团体基本上发挥不了作用,只有团体领袖能够脱颖而出,实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福报;当然,还是名额有限,不是每个小集体头目都有机会博出位。不过,这不妨碍他们为这个理想奋斗。

理解了这些,你再看中国的社会现实,就能看到一些本质性的规则。网络上活跃的很多人,才是真正的“精英官员”;有编制无门路的公务员,很多时候不过“小吏”而已,连“胥吏”都称不上。他们哪算什么群众,已经跻身智囊班子决策层了,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真正的基层群众,那是送礼无路,卖身无门呐。

你上面說得一套一套的,說大陸的男人都是有政治抱負的,很關心時局,還有挺榮譽感
天下大事,匹夫有責,一副心系家國的樣子
現在又基本推翻了,原來群眾既純情老實又麻木,兩套話都是您在講
現在這一套是對的,之前講的那套不對

網友的問題在於甩鍋技術一流,特別是現在知乎一類門戶騙贊風氣流毒,基本都是在比人多聲音大
比如我們壇子之前某個講:
入籍歸化新中國人效忠程度存疑,移民華人效忠程度存疑
這類神論可見一斑

批鬥小團體技術一流,又嘲笑人家不效忠,又說人家沒貢獻,還說甚麼中美要是敵對了,這些人鐵定不會為中國作貢獻
近來國家內憂外患,一群道德聖人全啞了,也沒見那位爺上來講講作為中國人應該怎麼貢獻
也就一個SOS站了出來,說跟著醫護隊在後面當社區隔離志願者
但這種門檻,入籍歸化,移民華人也不一定做不到啊,要是SOS做志願者50小時,而新歸化的做了51小時,誰更效忠?
原來鍵盤鬥士的忠誠度跟歸化新中國人半斤八兩?

======

講到國家大事,沒事就嘲笑歸化的,移民的,反正沒有中國國籍的任何責任
講到送餐的危險嘛,徵結就在於外賣平台公司黑心,叫餐的都沒錯是吧
講到人民賺錢少,就說內卷,應該巴不得全中國人統一定價,
講到快遞公司毛利低,三塊錢包郵全國,就說好極了,幾家快遞互相競爭消費者爽爽噠

反正啥社會問題都變著法子抓一個少數集體頂雷
要麼是富人,要麼是涉外,要麼是地域,要麼是商人,要麼是中介,要麼是少數民族
我都服氣,中國群眾簡直是孔聖群眾
按這些人的說法,中國最不幸就是有這麼1%的少數集體
要是抽走這個1%,剩下99%麻木群眾留在國內,中國直接變聖人國

榮譽,匹夫有責,傳統中國道德觀?呵呵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0-9-20 23: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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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0 22: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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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0 20:08 发表
3.霸王条款,亦或者百年牛马合同,还是契约?

前面我引用过几次法律条文,腾讯的“用户协议”一开始就是违法的,这点你同不同意?

契约都是有期限的;没有期限的契约,就叫“百年牛马合同”,是违法的,也是不平等的。所以恢复到期续约就是必要的法律步骤;到期不续约,用户应该有权拿回属于他们私人的信息,也就是我在#26提到的欧盟立法的“数据删除权与数据可携权”。

然后你认为守法维权的行为属于“违约碰瓷”,这是你的观点吧?我觉得你对这个问题持的是你一贯民营企业家看待消防环保的立场。本来企业就应该遵守消防环保法律法规,但是大陆通行的做法是公关打通关节,然后问题不防治违规灰色开业。一旦有员工举报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你认为就是老百姓与富人企业主为敌,而不去考虑企业主本身是否违法在先。

腾讯也是一样,早期就是违法起家,现在你的立场是要坐实洗白违法所得,保护违法所得。那不就是官商勾结欺压百姓消费者嘛。

人家說權責一致,甚麼意思呢,就是說權利大,責任也大,反之亦然
另外有一個潛台詞,就是權利過大,收回權利,頂多就罰款罷了
沒聽說過權利過大,就加點責任上去
這也是中國特色

每次講到這個責任不對,就很多群眾出來說因為平時這個機構權利極大,所以加點責任是對的
這種拎不清的邏輯我都不懂那裡學來的

人家跟你說婚姻是自由的,你當爹的不應該管18+的小孩
你就扯我當爹的有給孩買房,所以我應該連婚姻也管了
專扯糊塗帳

那萬一責任太大了,是不是又多加權利?
要是你冒領消防員的工資,要麼就讓你退,頂多再罰你坐牢,罰款
難道還真的走火了派你上去火場嗎?

這種心態很滿足當代中國人的意淫思想
他們永遠會認為自己損失的權利會以某程形式回饋回來
我今天放棄一些權利,萬一那天我不想承擔一些責任的時候
可以用"儲蓄權利"來進行抵銷

=====

我認為騰訊隨意封號的契約是很低劣的,而且不道德,從商業角度上挺蠢的,很沒保障
從道德上我不喜歡騰訊的做法,他倒閉是他活該,
但發黃圖的也不是甚麼好鳥,行為不正當,屬於契約碰瓷

雙方都不道德,而且後者更虧
你猛罵騰訊涼薄黑心,我是不反對,但我覺得這裡兩頭都涼薄,構成不了一個對比
從道德上來看騰訊黑心說明不了黃圖哥封號這個行為是錯的

從法律上來看,其實這類爭議永遠都牽涉兩種人
1. 偏霸道條款的提供方
2. 主動碰瓷的自稱很弱勢的一方
我認為沒有很急迫立法整改的必要,這種爭議引起不了很大的社會危害性,屬於很少數的兩種人在對掐

這種就是很平常的民事訴訟,我自己也經歷過很多了,商業行為上很多這種現象
雙方都有履約的瑕疵點,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壞人
大家都不想好好履約,那就法院見真章囉,往往都是律師團隊,或者智商,盤外手更強的一方說了算
我不會同情任意的落敗方

在網上很多人包括您,喜歡把這種訴訟的強勢一方強行包裝成壞人
我認為是不對的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0-9-20 23: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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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3 18:1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橙炎陽 的帖子

先回复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新问题。

8.0.合约纠纷中的“碰瓷”问题。

中国大陆的司法原则有一条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就是说,只要有 违法事实 ,哪怕不符合程序正义,比如以欺骗手段取得,依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被法庭采纳。对此有个词叫做“诱惑性证据”,一般用于商业纠纷,也适用于中国式“碰瓷”。这点中国法律和英美法系有很大的区别。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也是如此: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所以腾讯用户只要握有腾讯用户协议的违法证据(事实上是很多的),按中国的司法传统裁判于此是有利的。另外,签订合同之后受约双方都有提出“变更合同”的权利,腾讯私自做出“实质性变更”而不通知不协商是违法的。

然而中国的现实是,民众散沙一片,无法推举代言组织,因此民告官,告官商经常被黑恶势力收拾。对此中国特色的司法博弈,在下一点讲。

第二个问题是第七点的拓展。
7.1大陆网民抨击特权阶层的社会背景

腾讯做到今天,已经是世界500强中流了。这样的企业,任何一个国家的官府都会重视,能解决很多官府使不上力的事情,比如宣传官方某些派系的理念,屏蔽某些派系散布的信息。你可能想不到,“发黄图”在很多场合有官家开绿灯;当然,是悄悄开。因此,腾讯必然会在官场站队,在哪个大城市设立分部,就是一次站队。在中国尤为如此。站队站多了,就会有朋友有敌人。朋友会给你更大的市场份额,敌人会在政治上打击你。因此你所谓的“拉偏架”,在很多时候,是百姓的怒火,被官家的敌对派系点起来,要在政治上做文章。政治上的事情,“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不偏不倚的时候就没风。政治上做出来文章,就会启动司法程序治你。这一治,严重的时候就翻不了身了。我在#38讲的小集体,特别是民间无官职的意见领袖,就发挥作用了。用老毛的话来说,就是“笔杆子”上。为政要抓“两杆子”,都是用来攻击对手的。

在这种情况下,民告官的威力往往很强大。像方舟子,崔永元那样的“名嘴”,经常以一人之力造出的势,就会引发派系地震。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5 16: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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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5 10: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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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3 18:16 发表
8.合约纠纷中的“碰瓷”问题。

中国大陆的司法原则有一条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就是说,只要有 违法事实 ,哪怕不符合程序正义,比如以欺骗手段取得,依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被法庭采纳。对此有个词叫做“诱惑性证据”,一般用于商业纠纷,也适用于中国式“碰瓷”。这点中国法律和英美法系有很大的区别。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也是如此: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所以腾讯用户只要握有腾讯用户协议的违法证据(事实上是很多的),按中国的司法传统裁判于此是有利的。另外,签订合同之后受约双方都有提出“变更合同”的权利,腾讯私自做出“实质性变更”而不通知不协商是违法的。

然而中国的现实是,民众散沙一片,无法推举代言组织,因此民告官,告官商经常被黑恶势力收拾。对此中国特色的司法博弈,在下一点讲。

第二个问题是第七点的拓展。

1. 我就是這個意思,既然你覺得有法律依據,那就法院見分曉
我不是說騰訊對,我也不是說我支持騰訊,我是說兩不支持,誰有本事打贏官司誰就站得住
任何一方打贏官司我都瞧不起

不用在人家騰訊總部強行私下協商
如果一定要協商,那只能按騰訊的規則來

碰瓷問題這裡我是道德判斷,意思是發黃圖的本身也不正當
騰訊同理,其不正當處南飛兄說得很清楚了,我很同意
兩個都不正當,所以自己找個法院靠手段分高下很正常
沒有需要具體同情那一方的事

至於法律上誰有優勢,您說了不算
事實上騰訊不反對也不可能反對用法律解釋爭議
反倒是發黃圖的只知道反覆去找騰訊"辯論","鬧"
遇事堅持不找法院,寧願跳樓也不找

如果是富人不講道理,用權貴力量強行將講道理的窮人痛毆,我是不同意的
這裡問題是富人也不講理,窮人也不太講理,然後雙方用自己的方法分出了勝負
我要怎麼切入才能同情窮人呢?
死者為大?

2. 網民抨擊特權階級原理上沒有錯,你問我,我態度也是該抨擊
但要注意抨擊的方向,不能不擇手段地抨擊,不能夾帶私貨地抨擊,不能雙重標準地抨擊

對吧?

甚麼騰訊有官方的背書名譽,就該以政府機關的身份服務中國老百姓
或者說馬雲有政府支持,所以發生災害了,咱們應該來個逼捐
之類的言論吃相是不是太難看?

事實上當代網友不說主流,但頂到台面上的一堆社會問題的解讀,比如知乎微博朋友圈最高贊的那些,基本都是帶著損人利己式的見解
多多少少基本都有不擇手段,夾帶私貨,雙重標準,抓小放大,以偏蓋全
這裡不是您一直分析這個背景那個背景可以解釋得通的

[ 本帖最后由 橙炎陽 于 2020-9-25 10: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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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6 15:5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橙炎陽 的帖子

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我在U.S.A.那个帖子提出了。我的观点是“逆向双标”值得推广,尤其适合有志于500强企业与家国级的个体,是品牌、文化建设的重点环节。你看是在本楼讨论这个问题,还是在那个贴讨论,亦或是重开一个帖在我思?这算是你的一个基本观点了,也是我与你的基本分歧,你一贯主张砍掉一切双标。

4.1.腾讯承担的是私企,还是国企的社会责任?

我在#31对官商给过一个定义,就是欧美的国企,典型的如美联储,目前阿联酋与科威特持股最多的英国石油(BP)。你如何分类这些企业?分类标准先拿出来,才好说社会责任。

至于权力不能过大,这点就是中国传统的“功高震主,赏无可赏”的传统模式了。简单讲,就是没有日本大名“改易”的传统。IBM面对美国反垄断制裁的肢解判罚,最后的选择就是退出个人电脑行业,专注做服务器去了。这实际上就是企业级“领地改易”。我认为中国需要引入这样的流程;特别是央企,主事的官员换来换去,下面的基层却一辈子挂在一个行业,容易得职业病。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6 17: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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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6 17:5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橙炎陽 的帖子

7.2大陆网民抨击特权阶层的社会背景

艳阳喜欢把网上持各种偏激观点的人视为一类,而我认为至少要分两类:一类是我说那种民间智囊,这些人跟轩辕很多人非常类似,特点是坚持观点,说不过就激动,无固定立场,视利益变化而变化;另一类是草根围观网民,他们的特点是喜欢追时髦跟风,“屁股观点”确实符合他们的喜好,但是你如果跟他们辩论一两句,发现他们只会抖个机灵而已,很少有见独立见解,常见一句反问问懵逼。你不先爆粗口或者以粗口回击他们的粗鲁冒犯,一般不会跟你吵架。

艳阳说一下,你主要批判哪一类?他们都自称人民群众,但以我的标准,第一类属于幕僚序列,也就是“吏”这个阶层;第二类属于“不明真相”的群众,比较可爱,不必跟他们计较。像你属于第三种类型,受过高等教育,有一定文化层次,喜欢讨论交流的热心网友。这类网络刚开放的时候,各大论坛比较常见,后来职业雇佣军进场之后,就不怎么说话了。现在大致分三个层次依次存在于百度知道,冷门贴吧与豆瓣评论,知乎、微信群这些地方,其成员大多神龙见首不见尾,游移不定。

你提出的生活智慧与传统荣誉感(我认为这也分个人与集体),在以上三类人群里面,表现是完全不同的,需要分别讨论。这样的话题我觉得很大啦,单独开个帖都够了。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7 20: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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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20:3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0 橙炎陽 的帖子

还是两个问题的拓展。

4.2.腾讯承担的是私企,还是国企的社会责任?
马云说过,企业家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这当然包括私企。古代种田都需要出工修水利,造林保持水土环境,让子孙后代还有饭吃。社会进步,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只会增加,不会减少;相反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会越来越少,税收会越来越透明化,以权谋私将越来越受限制。官员想要以权谋私就辞职下海去,正如586讲的:“当官就不要捞钱,捞钱就不要当官。”中国过去那种“千里当官只为财”的“升官带发财”陋习应该让它成为过去。

前面我定义了中国“官商”的性质。这里再补充一点,官商之所以称为“官商”,另一层含义就是从属于官僚的商。官僚为官商提供保护伞,官商为官僚的政绩出钱出力。这就是中国的官商“互助”模式。在这个过程中二者经常遗忘百姓,百姓既是纳税供养官僚的“衣食父母”,也是官商的“上帝”客户。因此经常有保护伞以外的其他官僚派系屁股挂帅,“为民请命”批判特定官商的不足之处,其目的主要是要挟官商为他们派系的“政绩”服务。官员的政绩部分时候跟地方民生还是有关系的,关系不大的一旦被媒体曝光出来就是“形象工程”,甚至“豆腐渣工程”,政治运作不好是要受法律制裁的。这就是中国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东方的传统来说就是“天道顺行,损有余而奉不足”,套用西方的逻辑就是“官官为自己,上天为百姓”。

自来水公司是国企,而且很多是上市公司,当然要承担社会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民生的范围扩大了。以前人口迁徙不大不频繁,百姓的社交需求大多限于邻里;所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通讯成本太高。现在高楼城市化之后,邻里工作生活不同步,一栋楼住几年大半不相识,社交需求就凸显出来了。值此全球疫情,各地隔离,海外华人,他乡游子,日常联络感情的主要方式就是微信、QQ一类远距离社交软件。乃关心家人安危,嘘寒问暖的基本工具,孝悌友爱中华传统,其民生意义不比饮水,食盐低。一旦短缺出问题,百姓同样会出现心理疾病,与断水断盐无异。

0.2.机器人法治模式类比
中国自尧舜以来,就设有“诽谤木”,给民击鼓鸣冤的传统;而腾讯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既无上诉通道,也没有明确具体责任人。我在#8说了,主楼列举之案属于误判导致的过失性杀人。类似有人偷你车开,撞了人,结果官府把你抓进牢里,犯事人屁事没有; 最后你刑期未满不堪折磨自杀,闹大了官府才发现有冤案抓错人。对此办案人是要入刑的,不是赔点钱就完事。你说说机器人误判的具体责任人是腾讯集团哪个人?子公司法人?董事长?还是CEO?官府办事,误判多了就要丢官下狱,腾讯也一样,区区官商而已;民怨煽起来,必定有人接锅。地方不存在无限权力一说,那一定是奴隶制。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8 17: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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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22: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7 20:39 发表
自来水公司是国企,而且很多是上市公司,当然要承担社会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民生的范围扩大了。以前人口迁徙不大不频繁,百姓的社交需求大多限于邻里;所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通讯成本太高。现在高楼城市化之后,邻里工作生活不同步,一栋楼住几年大半不相识,社交需求就凸显出来了。值此全球疫情,各地隔离,海外华人,他乡游子,日常联络感情的主要方式就是微信、QQ一类远距离社交软件。乃关心家人安危,嘘寒问暖的基本工具,孝悌友爱中华传统,其民生意义不比饮水,食盐低。一旦短缺出问题,百姓同样会出现心理疾病,与断水断盐无异。

你不能說自來水你很需要,所以自來水公司是國企
QQ你也很需要,所以QQ也是國企

這種言論有強行摘桃子之嫌
明天你說樓下沙縣小吃你很愛吃,是不是它也變國企了?

=======

我認為是不是國企,法律上規定很明確了
樓上GOLDEN兄說得比我好

從本質上而言,我認為重點在創業初期用的是誰的錢

比如自來水公司,用的是老百姓的錢蓋的廠,鋪的水管
如果建立好了,跟老百姓說你要跟我簽個協議,不然就隨時給你斷水,這是不能接受的
醫院,學校,圖書館,景區等同理

像QQ這種企業,跟他一起創業何止成千上萬個?虧的未見過任何一個人民對其給予支持
倒是做大了,紛紛跳起來以騰訊名譽股東自居,不好吧?

老百姓要騰訊對其負社會責任,那同理我認為有這個理念的人應該對其它騰訊創業時期倒閉的創業者(比如有10000人吧)每人補貼100元
這樣才公平吧?老百姓資助創業,做大了向老百姓承擔社會責任

按您的邏輯
如果我今天創業,老百姓應該給我錢
因為我日後能做到必不可少的的產品的話,我為他們承擔社會責任

總不能說只有贏了才是公家的,輸了是我自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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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22:3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7 20:39 发表
0.2.机器人法治模式类比
中国自尧舜以来,就设有“诽谤木”,给民击鼓鸣冤的传统;而腾讯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既无上诉通道,也没有明确具体责任人。我在#8说了,主楼列举之案属于误判导致的过失性杀人。类似有人偷你车开,撞了人,结果官府把你抓进牢里,犯事人屁事没有; 最后你刑期未满不堪折磨自杀,闹大了官府才发现有冤案抓错人。对此办案人是要入刑的,不是赔点钱就完事。你说说机器人误判的具体责任人是腾讯集团哪个人?子公司法人?董事长?还是CEO?官府办事,误判多了就要丢官下狱,腾讯也一样,区区官商而已;民怨煽起来,必定有人接锅。地方不存在无限权力一说,那一定是奴隶制。

首先我認為這案子沒有法理爭議,所以不存在你說機器人誤判責任在誰的問題
你非要聊這個,那我們退一步講

假設騰訊用機器人執法並給用家造成了客觀損失
比如有1000個用戶明明沒發黃圖,也被騰訊用AI封了,或者被騰訊用AI機器人入侵了盜取了手機的私人信息

那我認為騰訊公司法人應該負責,就等於騰訊的肉身員工執法失當的道理一樣
您這個問題不新奇吧

AI員工做錯事跟肉身員工做錯事道理一樣,由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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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8 12: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 橙炎陽 的帖子

先回复这个问题。
4.3.腾讯承担的是私企,还是国企的社会责任?

自来水公司在大陆一直是国企啊,你有疑问?国进民退本来就是一个常见政策,英国工党执政的时候也干过,何况中国。

关于民间的权益。中国虽然没有正式的《工商法》,但是在《宪法.第十一条》里面: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明确赋予了民间企业参与市场的权力。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尚且讲“市场分享”,反垄断。何况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本来有MSN、Skype等一系列社交软件,华为,阿里也有自己独立、未市场化推广的社交软件,可谓竞争者众多。然而腾讯通过行政手段让自己的社交软件独霸了市场。这首先是不合法,留有政治把柄的事情。按照中国的传统,因为“政治需要”规避法律的时候,就需要补偿其他民企。首先是负有社会责任的官僚派系旗下的民企。这个潜规则可以讨论,你觉得合不合理?

其次,Golden那个定义很简略,只说了国有独资企业而已。事实上还有国家控股的企业,这也属于国企序列。《公司法》于此的解读如下:

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对于企业由三方合资,其中两家为国有企业,国家资本之和超过50%的,在填报"国有经济控股"时,国家资本不能按两家之和来计算,而应按企业的实际控股或控制情况来填报。

腾讯就是典型的国家 协议控制 的企业。协议控制的司法解释如下:
http://www.okokgz.com/article.php?id=173

简单讲,我与你的主要理论分歧在于:你认为私企有独立性。我则认为私企一旦占了行政手段好处,就要付出接受朝廷行政领导的业务。而一旦接受行政领导,就需要对供养行政系统的纳税人负责。这个逻辑链条很清楚吧?

你在#36讲

QUOTE:
最好的解決方案是甚麼?
我認為最好的解決方案是解除官家的特權,該罰的罰,一次解決
這樣從此就單標了

我在#38 “6.0.官商的历史传统与社会现实” 这一楼讲了这样做的政治后果。于此再补充一下为什么:

6.1.官商的历史传统与社会现实

我在#39 “3.1.霸王条款,亦或者百年牛马合同,还是契约?”里面讲了,腾讯当年就是带病上线。这些破事早就有人捅上去了,腾讯从属的派系老大通过政治运作,背书承诺,才把其他意图进入社交软件行业的派系摆平。现在政治承诺还没有全部兑现,腾讯如果想中途下机,可是会自由落体的。本派系不见得保得住你,其他派系巴不得杀进来分肉吃。这就是为什么退出保护伞,就意味着一切灰飞烟灭,连人身自由都没了,更不要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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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8 14: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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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公司賺錢不宜多,這我懂,那反過來說自來水公司虧錢也不會讓公司法人代表或者董事長自己掏錢吧?

如果騰訊當年花了100萬開發費,最終開發出來的產品因為有缺陷,被MSN和SKYPE幹掉了,請問中國人民願意就這100萬開發費用支付嗎?開發團隊產品未上線前中國人民給發工資嗎?能不能送一些饅頭給點衣服?
如果一虧錢人民就拍拍屁股都一溜煙跑了,這算甚麼國企?

世界上那一家國企虧錢由私人腰包賠的,您給我開個眼界?

騰訊壯大到一定程度後收到了行政的支持,這是因為他自身的努力競爭到了那個位子上,屬於自己勞動的成果佔主導,而不是像你說的得到照顧才壯大的,而行政在這裡是不吃虧的

打比方國家給騰訊的好處是X
國家要擁有騰訊這樣的本土公司有3個方法:

1. 國家本身就需要騰訊這樣的巨頭,如果國家自己掏錢開發,成本可能要100X,而且成果一般不一定好用,因為沒有競爭,沒有用戶需求迎合
(國企不擅長做一些創新開發,沒有指標類的項目)

2. 國家如果在創業初期就同時招募跟騰訊差不多實力的50間公司給予資源支持,賭裡面有一家騰訊
成本可能要50X

3. 國家先不投任何錢,等一堆小工作室自行競爭,失敗的自己洗盤子去,最終挑出勝利的那家公司給予政策好處X
然後培養

======

事實上我認為國家選擇的是3,3不算是國企,只有1,2才算國企

扶持騰訊要麼是共贏,甚至官家大贏,要麼說各取所需,說是施恩,或者單方面的裁培我認為說不通
再說騰訊也給予了中國人民很多的免費服務,給社會發展也做了貢獻
那按你這麼講,騰訊那天破產了你豈不是還得捐點錢?
說是騰訊欠中國人民還是反之還不一定呢

本身商業行為講你這套恩仇關係我認為是很不恰當的

你把這種做法理解成中國人民辛辛苦苦養大騰訊,最後騰訊羽翼已豐不認帳了
我認為訴諸感情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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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8 14:5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8 12:09 发表

我在#38 “6.0.官商的历史传统与社会现实” 这一楼讲了这样做的政治后果。于此再补充一下为什么:

6.1.官商的历史传统与社会现实

我在#39 “3.1.霸王条款,亦或者百年牛马合同,还是契约?”里面讲了,腾讯当年就是带病上线。这些破事早就有人捅上去了,腾讯从属的派系老大通过政治运作,背书承诺,才把其他意图进入社交软件行业的派系摆平。现在政治承诺还没有全部兑现,腾讯如果想中途下机,可是会自由落体的。本派系不见得保得住你,其他派系巴不得杀进来分肉吃。这就是为什么退出保护伞,就意味着一切灰飞烟灭,连人身自由都没了,更不要说钱。

這點我同意,騰訊如果宣稱自己是個私企
收回很多特權,沒準直接倒閉,大佬坐牢,我不反對

這就是兩個問題了
1. 從道理上騰訊再怎麼有特權,是特權要怎麼處理的問題,你要協商因為騰訊有特權,所以應該讓渡權利給老百姓,是另一個問題
你這道理就像貪官多貪了錢所以應該平分給全中國人民
道理上肯定是不對吧,動機上你也很可疑,說白了就是想自己撈好處了


2. 你所謂的社會責任是帶引號的,因為你認為對老百姓好的責任不一定是官家認為好的責任
所以只能說是"社會好處",官家沒覺得這是對社會好,就不必然是一種社會責任
拿黃圖這事來說,你所謂的"為老百姓多承擔社會責任",等於說掃黃要人性化,要容許上訴機制
這本身也不是官家的訴求

你證明騰訊是官商也不能證明他應該承擔"社會責任"
拿黃圖來講,官家要求滅黃,社會如果要求加黃,騰訊當然不會理你所謂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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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0 07: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26 17:56 发表


艳阳喜欢把网上持各种偏激观点的人视为一类,而我认为至少要分两类:一类是我说那种民间智囊,这些人跟轩辕很多人非常类似,特点是坚持观点,说不过就激动,无固定立场,视利益变化而变化;另一类是草根围观网民,他们的特点是喜欢追时髦跟风,“屁股观点”确实符合他们的喜好,但是你如果跟他们辩论一两句,发现他们只会抖个机灵而已,很少有见独立见解,常见一句反问问懵逼。你不先爆粗口或者以粗口回击他们的粗鲁冒犯,一般不会跟你吵架。

艳阳说一下,你主要批判哪一类?他们都自称人民群众,但以我的标准,第一类属于幕僚序列,也就是“吏”这个阶层;第二类属于“不明真相”的群众,比较可爱,不必跟他们计较。像你属于第三种类型,受过高等教育,有一定文化层次,喜欢讨论交流的热心网友。这类网络刚开放的时候,各大论坛比较常见,后来职业雇佣军进场之后,就不怎么说话了。现在大致分三个层次依次存在于百度知道,冷门贴吧与豆瓣评论,知乎、微信群这些地方,其成员大多神龙见首不见尾,游移不定。

你提出的生活智慧与传统荣誉感(我认为这也分个人与集体),在以上三类人群里面,表现是完全不同的,需要分别讨论。这样的话题我觉得很大啦,单独开个帖都够了。

像軒轅這樣的老派論壇一人一帖或者您能分出個幾類人出來
事實上現在我認為網上所有人的聲音基本就只有一個大類了

像知乎之流的基本上談到社會現況的頂上天的那兩三個帖子都是同一個調調
(這個很好理解,大家憑屁股偏好點讚推帖,第一能獲首贊,第二,第三類似觀點的只要文筆立意不差,當然也能)
而且賊長,看完三個長帖完事,沒人會看第四個了
像貼吧可能是一人一樓,但也有推薦樓,和推薦帖子,熱帖

這個社會學現象有點像淘寶的'贏家通吃"
賣衣服基本上就是頭3家店掃完了所有銷量,排第4=銷量0

========

我認為只要是非官員黨員基本都叫人民群眾
從政治面貌來講,群眾=非黨員
從社會身份來講,群眾=非官員
(當然可能還有極少比例的例外,這裡略去不談,但整體來看是這麼分)

我不明白為什麼你們的語境總把人民群眾分得很細,之前SOS說國家莫要與民爭利,還富於民,結果錢都沒給民,都給富人賺了
說明SOS認為富人也不叫民,小吏按您這裡也不叫民
民必須只能局限是勞力換取工資,沒有社會地位的那種?

========

屁股觀點類的人不應該發言,我以前已經講過了
現在可以點讚的門戶千千萬萬,你既然沒有理論只有立場那你點個讚就得了,實在不快活還能申請10個小號點10個讚
不要假裝有立場,浪費我時間回你完事了你給我回一句你是屁股坐得正,換句話說你沒理論,你說個毛

我尊重屁股當言論的人作為社會的一分子這個身份
我在很多不熟悉的社會議題裡都有屁股,但我自知不懂,不發言
但我很討厭他們作為論壇參與者這個身份,我認為是不值得專重的"論壇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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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大陆网民抨击特权阶层的社会背景

顺便与#53的部分问题一起回复了。

民,按《說文解字》的解释: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讲白了就是局外人,你就是典型的局外人。网上很多跟风嘴炮党也是局外人,他们也属于民,发言二萌二萌的。但常年累月敲鼓带节奏的,肯定不属于民,西方的 公民 都没他们积极。按我的标准,属于“吏”,其中不乏“宰相门前七品官”。这点你是否同意?

跟风嘴炮党只占网民中很少一部分,估计总数10%不到;带节奏的兼职府小吏,连0.1%都不到。当然,他们在某些时节,某些网站,密度相当高,有钱的甚至会雇佣职业水军,完全不符合随机概率分布。剩下的沉默群众里面,大约有20%对时事还是比较关心的,他们心里或者私下,还是期望“匹夫有责”;但要涉及到丢脸丢工作,蹲几天号子这类以身犯嫌的事情,肯定是要躲的。这点与你的做人标准一致。其余70%的沉默群众,是非常现实的,他们对时政基本不关心。这里面关心自己所在企业状况的,大约能占30%。最后那部分要么已经对工作麻木;要么一开始就没有期望过,只关注吃喝玩乐;要么就是各种负担压得喘不过气,已经没有脑细胞思考人生了。

至于你说的“甩锅小团体技术一流”。这就是东方大企业通病,台湾日本韩国概莫能外,官府也是如此,在哪儿都是拼命撇清自己关系,黑锅全部甩给直接责任人及其部门。各帮派系老大不背锅不说话,就是如此。这其实是一种很有中国特色的另类“帮派式集体荣誉感”。你觉得他们不值得尊重,他们其实也无所谓,因为僧多粥少,挨雷的风险还高,本来也不敢招多少新血。总而言之,内斗第一,丛林法则。我个人觉得主要是兽性未除,妖气太重。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9-30 20: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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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 09: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4 乌鹊南飞3 的帖子

我認為吏和富人(你喜歡說鄉紳,表示不屬於民)也是民的一種
討論的時候因為他們性質不同,可以分開討論:
普通的民,民之中的吏,民之中的富人
我同意

可能因為他們能力更大,所以平均量化上義務上多承擔一點
但我認為只能是量變,不能是質變
比如大家都交稅,富人交得多

你分類上總想把這些對立起來,彷彿說他們直接不屬於民,
民的權利他們也沒有,所謂民的需求不包括他們,我就有點接受不來了

========

網上的聲音在我看來只有一個問題,就是雙標,邏輯不貫通,而且每每指向自己利益最大化,夾帶私貨
你喜歡分成幾個大類並逐個給出形成的緣由,我不知道這個意義是啥
其實您說這麼多千言萬語就一句話:有好處貝,屁股問題是怎麼形成,還是因為屁股形成的

這種就像歌唱比賽走音,評委就肯定得懟
至於甚麼理由是自小家窮,還是失戀了,還是患絕症,這都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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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 11:5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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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出去几天,先回复这个帖

7.4大陆网民抨击特权阶层的社会背景

你习惯抓住网民里0.1%的鼓手人群,扩大到10%跟风人群,再上岗到20%的潜在关注人群,最后甩出来一个结论:大陆网民都如此。这是我与你的一个主要分歧。事实上大多数网民与你批判那些都没有关系,他们偶尔发个言,观点有很大的随机性,而不具有你经常挂嘴边的屁股共性。事实上他们之中很多人相当反感被谁代表。你和那0.1%的鼓手人群一样,喜欢隐藏于广大网民之中,标榜自己作为某一阶层的代言人。别人这么做是有利益诉求的,你这样做就有点自带干粮的意思。他们基本不可能做到客观不带私货,那是他们的工作乃至事业,上面有命令有指标要完成;而你总是力图保持冷静客观公允。这怎么可能尿到一壶去。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基本共识:官员属不属于民?如果你认为官员也属于民,那我觉得你的价值观与大陆主流观点相差太远,聊这个话题你需要展开阐述一下你的观点;如果你认为官员属于统治阶级,那么,需要进一步明确一个标准:多大的官属于统治阶级序列?我的标准是正初级以上才算跨入统治阶级;副处以下,科级之类属于吏,也就是你说的民里面的吏。企业里面以此类推,党员身份待遇正处级以上,属于官;以下,属于民,以及平民里面的富人序列。

明确了这点,才方便讨论权利与责任。官与民的权责是不一样的,无官的富人属于民,官大的富人与吏,从属于官。吏相对于民来说权责增加,但主要社会责任由上级官员的承担,保留民的基本权利,但需要接受监督。这样划分你是否同意?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10-2 13: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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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10-2 11:59 发表
7.4大陆网民抨击特权阶层的社会背景

你习惯抓住网民里0.1%的鼓手人群,扩大到10%跟风人群,再上岗到20%的潜在关注人群,最后甩出来一个结论:大陆网民都如此。这是我与你的一个主要分歧。事实上大多数网民与你批判那些都没有关系,他们偶尔发个言,观点有很大的随机性,而不具有你经常挂嘴边的屁股共性。事实上他们之中很多人相当反感被谁代表。你和那0.1%的鼓手人群一样,喜欢隐藏于广大网民之中,标榜自己作为某一阶层的代言人。别人这么做是有利益诉求的,你这样做就有点自带干粮的意思。他们基本不可能做到客观不带私货,那是他们的工作乃至事业,上面有命令有指标要完成;而你总是力图保持冷静客观公允。这怎么可能尿到一壶去。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基本共识:官员属不属于民?如果你认为官员也属于民,那我觉得你的价值观与大陆主流观点相差太远,聊这个话题你需要展开阐述一下你的观点;如果你认为官员属于统治阶级,那么,需要进一步明确一个标准:多大的官属于统治阶级序列?我的标准是正初级以上才算跨入统治阶级;副处以下,科级之类属于吏,也就是你说的民里面的吏。企业里面以此类推,党员身份待遇正处级以上,属于官;以下,属于民,以及平民里面的富人序列。

明确了这点,才方便讨论权利与责任。官与民的权责是不一样的,无官的富人属于民,官大的富人与吏,从属于官。吏相对于民来说权责增加,但主要社会责任由上级官员的承担,保留民的基本权利,但需要接受监督。这样划分你是否同意?

我不認為所有網民都這樣,我說的是網上最終呈現的聲音大多是這樣,
而且我還提到,因為有知乎,微博這類熱度推薦式的平台,導致符合大家利益的聲音壟斷了所有聲音

我以前強調過很多次了,時政社會類的帖子不應該憑讚上升,其實也隱約表達了我的態度------可能有自私聲音的人數不多,但他們的呈現的聲音極大
像知乎這樣的無讚無人權論壇容易形成屁股匯集,讓理智和不理智的聲音由2:8變成了0:10

中間或許有人並沒有發聲,但我認為還是有很多道義責任的
或者是沒有給有理有節的帖子點贊,又或者是給了有屁股沒腦子的帖子贊了

說白了要麼是自己當了混蛋,要麼是放任了混蛋,或者支持了混蛋
整體呈現出來的效果,知乎的帖子高贊的很多都成千上萬的贊
整個網民群體來看,你要稱之曰榮譽,擔責,上進等正面詞彙,我認為還是有待加強的

========

上面我講過了,我認為在我國,群眾(民)的意思有兩種
1. 黨員/非黨員
2. 官員/非官員

官員不論有否入黨,都不算群眾
非黨員又非官員的都是群眾

黨員而又不是官員的,視具體語景決定
比如建國共產黨人先烈故事常記載說,有困難的地方共產黨員先上
這種情況共產黨人在政治面貌上顯然是不當自己是民的

您上面科級那個說法我基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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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2 18:3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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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这个帖。一个新问题,一个旧问题。

9.0. 无限责任上溯制好,还是专业分工制度好?

你在U.S.A.那贴扩展到具体经济问题时也说到 有限责任 这个问题。我认为,企业与政府的主要分水岭之一,就在于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的问题上面。健康合理状态下,企业是责任有限的,政府是责任无限的。我国的法律理论上是不允许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无限责任股份制公司。中国由于自西汉盐铁专卖以来的官商文化,因此倾向于搞责任无限的企业。在欧美日本,高盛,美联储,四大财阀一类的企业,法律上虽然定义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质上也是无限责任公司。因为外包了相当比重的政府职能,经营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政府是要出来救场的,他们都不是可以自由破产退市的企业。

在中国,央企、以及保险行业也是如此,不允许绝对破产,国家会指派同行企业来接盘。一言以蔽之,这些企业的产服契约,必须承担 无限责任,否则就会引起社会震荡。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腾讯提供的社交服务,也将是具有无限责任的产品。

目前地球上对于 无限责任的产品,如信用货币这类,并没有设置专业的救火队,出了大事都是国家出面兜底。你认为这种模式不好,我也同意。更合理的模式应该是分割责任,区分常规责任与非常规救火责任。以本楼来说,维持微信平台的服务稳定,是腾讯需要做的常规责任,等同于电力部门供电,天然气公司供气;监督是否有人违法乱纪,比如发黄图,属于突发事件,应该归为专业救火队的责任,类似于公安系统鉴黄师的工作。而不是现在这样,由腾讯自己开发一堆完全不专业、不分工的机器人来干。

长远来说,我认为政府也需要把救市,救火一类的工作,打包给专业队做,当然可以如同救火队一样保持高比重的国有化(股份与公务员驻厂)。甚至税收也是如此,正常纳税朝廷负责,查偷漏税、申报退税需要交给专业公司做。群众问责,问责专业公司就行了,政府没有必要担这个责。只有这样,才能一方面减少公务员数量,一方面又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形象。

0.3.机器人法治模式类比

本楼这个案子。你认为是发黄图的人契约碰瓷,我认为他是账号被盗用背锅。如果你我做为陪审团列席,意见就有分歧。庭审的时候需要他出示不在场证明,以及律师对此的辩护。最后投票表决会有变数,这是非常常见的司法现象。然而腾讯的大数据机器人,他们可没有两套审判系统,也没有辩护听证的系统。如果按你的逻辑编程,此案就是有罪,封号处罚;而按我的逻辑编程,此案则是无罪,冻结账号提醒改换密码。对不对?

以目前人工智能的发展水平,还完全达不到合理地使用以上两套审判系统的程度,也完全没有见到警告传讯,听证系统的开发。况且,从流程上来说,司法自动化系统应该先发动自愿者做模拟实验测试,而不是一堆未知bug没解决直接上线,这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做法,危害绝不会比转基因农产品小。因此,腾旭在机器人执法的问题上,承担不了无限责任。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10-23 09: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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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10-12 18:30 发表
8.0. 无限责任上溯制好,还是专业分工制度好?

你在U.S.A.那贴扩展到具体经济问题时也说到 有限责任 这个问题。我认为,企业与政府的主要分水岭之一,就在于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的问题上面。健康合理状态下,企业是责任有限的,政府是责任无限的。我国的法律理论上是不允许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无限责任股份制公司。中国由于自西汉盐铁专卖以来的官商文化,因此倾向于搞责任无限的企业。在欧美日本,高盛,美联储,四大财阀一类的企业,法律上虽然定义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质上也是无限责任公司。因为外包了相当比重的政府职能,经营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政府是要出来救场的,他们都不是可以自由破产退市的企业。

在中国,央企、以及保险行业也是如此,不允许绝对破产,国家会指派同行企业来接盘。一言以蔽之,这些企业的产服契约,必须承担 无限责任,否则就会引起社会震荡。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腾讯提供的社交服务,也将是具有无限责任的产品。

目前地球上对于 无限责任的产品,如信用货币这类,并没有设置专业的救火队,出了大事都是国家出面兜底。你认为这种模式不好,我也同意。更合理的模式应该是分割责任,区分常规责任与非常规救火责任。以本楼来说,维持微信平台的服务稳定,是腾讯需要做的常规责任,等同于电力部门供电,天然气公司供气;监督是否有人违法乱纪,比如发黄图,属于突发事件,应该归为专业救火队的责任,类似于公安系统鉴黄师的工作。而不是现在这样,由腾讯自己开发一堆完全不专业、不分工的机器人来干。

长远来说,我认为政府也需要把救市,救火一类的工作,打包给专业队做,当然可以如同救火队一样保持高比重的国有化(股份与公务员驻厂)。甚至税收也是如此,正常纳税朝廷负责,查偷漏税、申报退税需要交给专业公司做。群众问责,问责专业公司就行了,政府没有必要担这个责。只有这样,才能一方面减少公务员数量,一方面又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形象。

我認為完全不搭干
政府和企業的分水岭不在於有限責任無限責任
這裡不考慮國企,國企廣義上來說也是政府的一部分,私企的性質是自負營虧

主要分水岭就是經營成本(特別是創業成本,談經營成本時你往往喜歡強調經營成本低,賺大錢,卻沒考慮過整體上支付了極大的創業試錯成本)誰付
還有就是承擔多大的強制社會責任,我認為私企的社會責任除了先天賦予那些(比如客觀聘用了多少員工)之外,其它都是自願憑能力多承擔的
社會應該是感激,獎勵,而不應苛責,一味強加

我上面已經講過了,騰訊在國家定義上是私企,
如果你主張騰訊要看成電力天然氣一類的常規社會責任

那所有你潛在要劃分成"騰訊"的創新企業建設初期你就得給出一個資金扶助渠道給它們
不然你這種主張不是很滑稽嘛,人家創業你沒支持,不出人又不出工,失敗了你也沒想辦法替人家賠錢,坐大了你跳出來說這是有社會責任的

QUOTE:
原帖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10-12 18:30 发表
0.2.机器人法治模式类比

本楼这个案子。你认为是发黄图的人契约碰瓷,我认为他是账号被盗用背锅。如果你我做为陪审团列席,意见就有分歧。庭审的时候需要他出示不在场证明,以及律师对此的辩护。最后投票表决会有变数,这是非常常见的司法现象。然而腾讯的大数据机器人,他们可没有两套审判系统,也没有辩护听证的系统。如果按你的逻辑编程,此案就是有罪,封号处罚;而按我的逻辑编程,此案则是无罪,冻结账号提醒改换密码。对不对?

以目前人工智能的发展水平,还完全达不到合理地使用以上两套审判系统的程度,也完全没有见到警告传讯,听证系统的开发。况且,从流程上来说,司法自动化系统应该先发动自愿者做模拟实验测试,而不是一堆未知bug没解决直接上线,这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做法,危害绝不会比转基因农产品小。因此,腾旭在机器人执法的问题上,承担不了无限责任。

我認為私企的服務提供方有不跟某些人提供服務的權利
所以就引伸有最終解釋權,特別是契約沒有規定一個特定年分的時候
騰訊認為發黃圖該刪,你認為發黃圖不該刪,那騰訊有權不服務你,你有權換一個聊天工具,比如用SKYPE
好比說我開餐廳會所規定必須穿西裝,你說西式T SHIRT也是西裝,那你自己涼快去,難道我還得專門成立一個陪審團跟你應訴?

既然你不滿意服務方跟你中斷,那應該你去承擔攪和的成本
按您說的,所有超市,餐廳的規定都得有陪審團?

很多清真小飯店都說不能帶非清真的外食進去吃啊
那是不是清真的食品也肯定是按他們的感覺為主

如果你帶一個食品你認為清真,他們認為不清真,難道你要清真飯店準備一個賠審團專門給你解釋這個東西?然後你不服還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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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4 18:1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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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大陆网民抨击特权阶层的社会背景

你的质疑我在7.0, 7.1,7.4里面已经讲了。这里再综合提炼一下:

PS帝以前有个观点:民主国家的官员是你上我下,中国的官员是你死我活。官员不仅向上有派系,向下也有派系。向上的派系就是中央,省部级的大官;向下就是我在#54里讲的那0.1%的鼓手,也就是时政问题高赞知乎答主,高赞公众号写手。向下那些人的日常事业,就是带出“民意”节奏,给上游的官员提供攻击政敌的“炮弹”。也就是你所批判的“不擇手段,夾帶私貨,雙重標準,抓小放大,以偏蓋全”一类言论。攻击政敌,肯定是这种路数;客观公允同情,那就是友军了。西方也是如此,不独中国。

中国的政治斗争落地也是以法律形式公之于众的。指控的罪名经常高到发指,把整个派系干的事情扣到某个人头上。在这种情况下,倒霉 官吏,往往是身陷囹圄,不平反再难翻身。他们只有三个选择:第一,使出各种手段,干预司法公正,大罪化小,小罪化了,最后罚酒三杯;第二,倒打一耙,扔出检举人更严重的污点罪证,这肯定也是“不擇手段,夾帶私貨,雙重標準,抓小放大,以偏蓋全”。第三,丢卒保车,找个基层替死鬼或者副手顶罪,保全派系。

大陆人对这些真的看得多了,三种情况都是严重破坏法制的行为。我反对诉讼强势方,只为此。要么党争愈演愈烈,要么屁事没有,一切照旧。纯粹的民事案件,不可能有这么高的关注度。这和欧美国民关注辛普森杀人案完全是两码事。就像清末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件,本来只是一桩恶性刑事案件。结果发展成李鸿章淮系对左宗棠湘系一次派系攻击。最后导致胡瑞澜、杨昌濬以下三十多名官员则撤职查办,大都是出身湘军的“两湖派”将领,使得左宗棠的“两湖派”势力受到严重打击。

在此事上,上海的新闻报章《申报》,连续报道此案,矛头直指朝廷官官相护,欺上瞒下,引来民间舆论、浙江乡绅以及浙江籍官员对杨乃武的同情,由于杨昌濬涉嫌包庇下属,欺压浙江乡绅,故不少浙江籍官员为杨乃武奔走,希望可以为杨乃武翻案。同时亦惊动两宫太后与恭亲王奕䜣,下令重审此案。

中国的各种网民就想看这种“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20-10-14 2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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