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0 23:23 发表
這裡我認為光哥說得沒大毛病,趙家說得有點問題
1. 趙家恰好沒說自己的三成違規,而且也絕口不提自己違規在先
這個趙的確也不是假話,但是有點選擇性的真話
2. 既然法院判她賠80萬,是扣除保險的,那她就不是只給七萬了,而是給完保險金後又給七萬
黃買了保險,保險才替她賠,這賠償價值再怎麼看都是黃拿出來的.....
我是這麼理解的:
保險再怎麼說也是黃給自己購置的一種投資產品啊,跟買個房和買點黃金,買個古董的道理一樣,只是升值的方式不一樣
黃家用"升值的"保險去賠趙家,和黃家用"升值的"古董去賠趙家,用"升值的"黃金去賠趙家的意思是一樣的,用保險來賠再怎麼說也不能被當成"沒賠"
我记得赵把责任书拿出来了吧?
拿出来就可以了。
别说赵要负三成责任,他就是要负99.999999999%责任,法院判黄拿80+万,那么她就得拿出80+万。赵说对方老赖,没毛病。
我说了很清楚,赵说只赔了七万,是相对于她应负的80+万而言。对于这部份钱,黄就只给了七万。赵这么说,没问题。如果赵说黄应负130+万,只赔了7万,那才是有问题。
致于保险是不是投资品,与此无关,更何况,保险是不是投资品,即使业界也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