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车主吐槽:礼让行人,她玩手机不过马路,为什么要扣我的分?!网友吵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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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6:2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车主吐槽:礼让行人,她玩手机不过马路,为什么要扣我的分?!网友吵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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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6:3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光哥说说,礼让行人,行人不走怎么办

[ 本帖最后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 16: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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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7: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其實動動小腦筋,很好處理
也不只有人坐車上讓和不讓,折衷還有很多可能性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 17: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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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7: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3 綠炎陽 的帖子

规定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径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道道路,应当避让”。“从道理上讲,行人不走显然不属于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但是如果交警就把站在斑马线上不走的行人认定是正在通过,你有什么办法?

[ 本帖最后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 17: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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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7:2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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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希望在論壇教這個,反正我只能說我來處理嘛,沒有治不服的
舉個例子,比如善意地搖下窗戶提醒一下路人就挺好

還有諸如此類的方式,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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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7: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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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qingdao.iqilu.com/qdminsheng/2017/0929/3699001.shtml

再看这个例子,前几天看网上的说明,是行人正在通行的道和下一条道需要让,也就是说1号车被拍没问题,由于行人只是一脚迈进了人行道,2号车被拍有点勉强,3号4号车隔着一条道,怎么也给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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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7:4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李元芳 的帖子

我敢肯定1234號車主都肯定知道要讓的,這個交規筆試上是必考題的,這對司機是常識問題,這點您不用替他們擔心,他們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故意不想遵守
俠以武犯禁嘛,他們想當大俠,那就好好去當一把,求仁得仁

1. 這個很難說對與不對,只能說交規既然如此,有理有據
只要行人一腳在斑馬線上,四條道都要讓

我傾向支持守法的,因為要考駕照考試就是這麼考的
大家都懂這個啊,拿到駕照了大家就玩賴的全都忘光光了
這說不通

2. 全世界我到過的文明國家,都是這麼判的,這點和世界是共識接軌的

3. 道路使用者應該多考慮多念書,想一下能不能在交規合理的範圍內爭取權益,不要爭取法外權益
當然,家裡很有背景的,當我沒說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 17: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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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7: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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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法是中國交規規定上沒有太大問題
(當然肯定有一些爭議性問題,但這個屬於社會性的爭議,宏觀來看還是公平的,或者說咱老百姓也不好就一些灰色爭議說甚麼)
但有一點是無論如何都站不住理的,是執法區別上差距過大
行人怎麼走都沒人管,司機動輒就挨票了

你交規上偏向行人,我也認了,反正規定就是規定嘛,這個大家可以學習,研究,提高,多貫徹背後精神理念
連執法上,值班的交警本身也交過行人,這個法理上我認為是沒有根據的

數字我記不清了,大概是行人違章闖紅燈罰5元,汽車罰300元吧
這個罰5對比罰300,公不公平也就算了,但不能連5元都乾脆就不罰了
這就很難看了

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完全可以要求在身份證上之類的放一個交規芯片,用同樣抓拍的方式電子執法
不帶交規芯片上路視同汽車無牌駕駛同理

不求重判,重罰行人,只求照現況的規定,提高執法效率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 18: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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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8: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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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定过于含糊,所以各地执行的尺度不一样,你要是非按最苛刻的尺度为标准,多数城市会经常堵车,所以按最苛刻的尺度为标准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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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8:5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 18:21 发表
这条规定过于含糊,所以各地执行的尺度不一样,你要是非按最苛刻的尺度为标准,多数城市会经常堵车,所以按最苛刻的尺度为标准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這個規定一點都不含糊,算是非常清晰的規定了,幾乎沒有任何灰色地帶了(除非你說甚麼一腳凌空了,伸進了領空又未踩下去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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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9: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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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说过只要行人一只脚踩到斑马线上所有车就都停住等行人先过去才能走?规定说过行人在斑马线边上站一天车就都得等一天?

[ 本帖最后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 19: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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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9:4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 19:26 发表
规定说过只要行人一只脚踩到斑马线上所有车就都停住等行人先过去才能走?规定说过行人在斑马线边上站一天车就都得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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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9: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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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规定原文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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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9: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谁叫你买车的?只要是有车一族,在中国就被视为强势群体,舆论和法制是不会站在强势群体一边的。

如无必要理由,建议别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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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9:5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 19:46 发表
把规定原文引出来

http://www.sohu.com/a/199110477_732153
這裡比較複雜,整帖看吧,還有動圖等結合著看很清楚了
具體文字上也不用爭拗,首先法律問題不是語文問題,是履行的問題,而履行上相關部分已經透過考試等培訓講授了,這裡邏輯已經很完整了
-----首先語文上先告訴你怎麼開了,然後學校又教你怎麼開了,考試又強調了一次,這裡我認為沒有任何爭拗空間了

交規上有模糊的情況很多,但這個斑馬線讓行人,或者紅燈右轉讓行人之間的問題上我覺得還是一點都不模糊的

因為開車是要駕照的,拿駕照是要做題目,路考的
題目我自認是找不到了,路考我也拿不出來

但我可以說得很明白,這條在考試是必考的
而具體履行方式在考試是肯定會考到的,如果不懂這個的(比如行人一腳踏上斑馬線了,而路考汽車在另一道就沒讓),肯定是拿不到駕照的
筆試同理,這條如果答錯,是有標紅會清晰告知的

管駕駛證的部門叫甚麼來著?反正這個部門給的考試是確保每個司機都懂的,不懂的都是裝愣的,沒有例外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 2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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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20:2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zeloti 于 2017-12-2 19:50 发表
谁叫你买车的?只要是有车一族,在中国就被视为强势群体,舆论和法制是不会站在强势群体一边的。
如无必要理由,建议别买车

輿論這種東西言論自由嘛,愛幫誰幫誰,但原則上法制應該是人人平等的,也就是說強勢弱勢一個樣,執法上應該公平嘛

中國交規上跟世界各地大同小異,主要是履行上有點問題
1. 需要紅綠燈/交警的口路的實際紅綠燈不足,全靠群眾鬥群眾自己解決
2. 交警抓車不抓人,上面吐槽過了
3. 交警對事故判定責任的事故判定權力極大,變成說一件重大金額的法律問題,很大程度依賴一個法律不是特別精通的管理人員來處理

另外司法上老百姓很難覆議
這三點都是世界上文明國家裡比較少見的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2 2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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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21:3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拿特例说事,有什么意义吗?
以前有个新闻,一个人老老实实的等红灯,其他人看没车就不等,结果过了一会儿,来了一辆车,司机也不知道怎么了,一下子把等红灯的人撞死了。
那么行人是不是应该勇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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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22:0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7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后边举了那么多例子,你非要说是特例也没办法,按你的逻辑,恐怕只有一半以上的行人都故意站在斑马线边上晃悠才不叫特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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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08: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2 22:03 发表
后边举了那么多例子,你非要说是特例也没办法,按你的逻辑,恐怕只有一半以上的行人都故意站在斑马线边上晃悠才不叫特例吧

我也能举出好多遵守交规,而被撞车的行人,难道这证明这不是特例?证明交规是胡闹?

你举那些例子,是你平时这么做?还是你家人这么做?还是你身边的人这么做?你们都站在斑马线上故意晃悠?

按照你的逻辑,我还能举了无数个杀人案例,难道以后要杀人合法?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2-3 10: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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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0:3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6 綠炎陽 的帖子

法律向来是偏向弱势的,这样才能做到相对的公平,要不就彻底一强一弱了,车的强势在于车和人撞一起,绝大多数的时候受伤的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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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0: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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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12-3 10:30 发表
法律向来是偏向弱势的,这样才能做到相对的公平,要不就彻底一强一弱了,车的强势在于车和人撞一起,绝大多数的时候受伤的都是人

交規偏向弱勢合理,但為什麼執法人員也偏向弱勢了,這不是偏向+偏向了嘛
就跟球類競賽道理一樣,既然讓賽了,裁判就不能再次瞎吹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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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1: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20 hhp19910906 的帖子

表面上的弱者未必是弱者,当制定的规则过度偏袒一方时被偏袒的一方会肆无忌惮的无视规则,甚至故意利用规则的漏洞去坑另一方,为什么最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还不是因为规则对他们过度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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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1:4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9 落叶聚还散 的帖子

拿着手机边玩边走的行人是个例?算了,不多扯那些了,只说立场,从常理上讲,采用不同出行方式的人立场是不同的,都是希望多限制其他人,少限制自己,行人希望多限制机动车和电动车,机动车希望多限制行人和电动车,电动车希望多限制行人和机动车,而现实情况是机动车被限制的最多,电动车只是在某些地方被严格限制,行人一般不会被限制。貌似你也是开汽车出行的吧?当一个开汽车出行的人却站在过度苛求汽车的一方的立场上,我已经想到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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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1: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没过度苛求汽车。。照元芳所说,行人过马路汽车要不要让还两说。有时汽车让人,有时人让汽车,不该有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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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2: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24 KYOKO 的帖子

行人过马路汽车本来就是需要让的,哪怕是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汽车也一样会让,不可能说因为行人走的地方没有斑马线,汽车就可以无视行人直接开过去,本来规则是只要出了事,汽车有没有错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而车让人的规则是没出事,只要行人站在斑马线上,你开车过去就可以罚你,很多人认为应该在斑马线安装红绿灯,但很多斑马线不安红绿灯,只安违章抓拍。

就像行人站着不走怎么办的问题,有答案吗?

[ 本帖最后由 李元芳 于 2017-12-3 12: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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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2:5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7-12-3 11:49 发表
拿着手机边玩边走的行人是个例?算了,不多扯那些了,只说立场,从常理上讲,采用不同出行方式的人立场是不同的,都是希望多限制其他人,少限制自己,行人希望多限制机动车和电动车,机动车希望多限制行人和电动 ...

拿着手机边玩边走,是站在斑马线不动?

这也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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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0:1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学校前面无红绿灯的斑马线,上下学的时候,真是无语,动不动半个小时不能开。

还有个问题,我这种万年打车的人,总是在斑马线旁边等车,别的车不敢走,他们不走,我等的车也开不过来。别说什么不要在斑马线旁边等,过了斑马线就是隔离带,我难道站金属桩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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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10: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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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密林繁星 于 2017-12-4 10:14 发表
还有个问题,我这种万年打车的人,总是在斑马线旁边等车,别的车不敢走,他们不走,我等的车也开不过来。别说什么不要在斑马线旁边等,过了斑马线就是隔离带,我难道站金属桩上面?

這個講交規說應該看路旁畫的線,有黃線的不能停,當然斑馬線上也不能停,跟打車人自己方不方便沒關係
如果沒黃線就可以,如果自己住的一帶都畫了黃線,那應該走到沒黃線的地方去打車

反過來說只要沒線,隨便愛在那裡等,旁人無權說甚麼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2-4 10: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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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21:5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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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只能起诉,没有其他办法,虽然打官司也未必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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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22:0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21 綠炎陽 的帖子

执法的偏向是执法不严,和法律本身没关系,大陆的执法力度早就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不作为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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