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老赖"女儿回应买房买车不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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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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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15 发表
您想的逆行是直挺挺地逆行了幾百米那種對吧?

已知汽車並沒有您想像的那種"逆行"
我一開始聽到逆行撞人也是想您想的那種,其實不是

看了事發現場還有還原,所謂的逆行是行車頭超出了黃線一點點,大 ...

那应该是借道这种逆行。

交警这个判决也应该没什么问题,想一下,如果司机是撞到对方行驶过来的车,那肯定是逆行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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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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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7-11-30 10:17 发表
艳阳看来是掌握不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精髓鸟,不多说鸟

不同意,我特地問了一下這是原則性的思路還是實操上真切的例子,
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精髓了

我換個說法吧,就是賠償和人權要兼具的時候(也就是要賠償,也要保障賠償方的基本生活所需)
這二者本身是很矛盾而且模糊的,畢竟甚麼叫做可扣除的生活所需呢?
這個在國內履行上是很有問題的

所以原則歸原則,實操歸實操是一個比較合理而常見的現象
國內最常聽的話就是贏了官司輸了執法
我會不禁想像,說無賠償能力不上征信,是一個原則上的說法,事實上,根本分辯不出來,只是口號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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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2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一下3D,逆行没问题。

我在学车时,教练就告诉我,前面突然插进一辆车,你要做的是踩刹车,不要打方向盘,否则,你打方向盘碰了别人,那是你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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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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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25 发表
看了一下3D,逆行没问题。

我在学车时,教练就告诉我,前面突然插进一辆车,你要做的是踩刹车,不要打方向盘,否则,你打方向盘碰了别人,那是你的问题。

交規上判定是逆行沒問題,讓速不讓道嘛,剎車不打方向盤,都對
只是說這個逆行詞語我認為常理新聞上,或者報導上是帶誤導的

就看您,您也一時沒反映過來對吧,這逆行不是咱傳統意義上理解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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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2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就这个案子而言,自行车是有责任,但司机自己处置不当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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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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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28 发表

交規上判定是逆行沒問題,讓速不讓道嘛,剎車不打方向盤,都對
只是說這個逆行詞語我認為常理新聞上,或者報導上是帶誤導的

就看您,您也一時沒反映過來對吧,這逆行不是咱傳統意義上理解的那種

也算不上误导,对于赵家而言,人家就按判决书上说的,没问题。

因为这种借道逆行,往往都是撞到对面的车或人,结果这次是撞到一个横穿马路的,谁一开始很多人都想象不到。

比如说,在单行道内,你非开车进去,有行人横穿马路,这肯定是你逆行啊。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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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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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25 发表
看了一下3D,逆行没问题。

我在学车时,教练就告诉我,前面突然插进一辆车,你要做的是踩刹车,不要打方向盘,否则,你打方向盘碰了别人,那是你的问题。

各大新聞媒體報導的和趙家的自述都是逆行撞人,而且都是十分默契地迴避了自行車的狀態,我認為這個報導給我的理解怎麼樣都不能理解成3d的那個畫面
趙家這麼講有合理性
新聞媒體這麼個報導方式,我認為是不合格的

文字傳意和事實有太大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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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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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31 发表

也算不上误导,对于赵家而言,人家就按判决书上说的,没问题。

因为这种借道逆行,往往都是撞到对面的车或人,结果这次是撞到一个横穿马路的,谁一开始很多我都想象不到。

比如说,在单行道内,你非开车 ...

趙家是利益相關者,他這麼說無可厚非,
新聞媒體是第三方啊,他是靠筆桿子吃飯的,描述一件事可以讓誰都想像不出來一個大概
這個我認為是很不及格的

相當於你是一個畫家,叫你畫一隻貓,人人看了都說像蛇,你當個甚麼畫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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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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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34 发表

趙家是利益相關者,他這麼說無可厚非,
新聞媒體是第三方啊,他是靠筆桿子吃飯的,描述一件事可以讓誰都想像不出來一個大概
這個我認為是很不及格的

相當於你是一個畫家,叫你畫一隻貓,人人看了都說像蛇,你當 ...

你可以说报道不详尽,对案情描述不当,有失公允,但误导还真说不上。

交警的判决书摆在这里,法院的判决其实也没什么问题。毕竟不影响结果。

我开始以为逆行,是司机拼命打方向盘,整个车掉个头,车尾把人扫上了。但这种情况,我实在没想明白怎么会发生。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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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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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37 发表

你可以说报道不详尽,对案情描述不当,有失公允,但误导还真说不上。

交警的判决书摆在这里,法院的判决其实也没什么问题。毕竟不影响结果。

媒體又不是有字數限制的,再多花一兩行,可能20字就能解決的事,也不影響版面,非要不說清楚,我認為是很有問題的
文字表意這是很低的要求了吧,讓你報導事實,就像讓你寫一個說明書,或者形容記錄一個東西這樣
有啥說啥,很難嗎?

這筆法如果讓他寫一個打印機說明書,或者一個照相機說明書,我保證消費者都能把自己的機器整到爆炸掉

寫出一個東西,100個人看了都看不懂的,或者說都理解成其它東西的,特別是牽涉到利益相關,這說誤導的可能性太大了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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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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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37 发表

你可以说报道不详尽,对案情描述不当,有失公允,但误导还真说不上。

交警的判决书摆在这里,法院的判决其实也没什么问题。毕竟不影响结果。

我开始以为逆行,是司机拼命打方向盘,整个车掉个头,车尾把 ...

趙家說的是逆行撞人,媒體說的是甚麼自行車走著被一車逆行撞了
我理解的意思是像古代惡少那樣的,直接逆行一路,把人家正常行駛的自行車撞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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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4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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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40 发表

媒體又不是有字數限制的,再多花一兩行,可能20字就能解決的事,也不影響版面,非要不說清楚,我認為是很有問題的
文字表意這是很低的要求了吧,讓你報導事實,就像讓你寫一個說明書,或者形容記錄一個東西這樣

這 ...

如果导致结果不同,那是误导无疑。但结果毕竟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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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4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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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43 发表

如果导致结果不同,那是误导无疑。但结果毕竟不影响。

記者的寫法看來簡直不像是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了,簡直像是一個全責,"逆行撞人",怎麼就不是全責呢?

媒體的責任是報導事實,我認為記者的責任是寫:自行車先違章,機動車反應失當,撞上
然後讓廣大老百姓去思考這件事的性質

而不是記者自己先思考了,然後來隱去一些東西
從而來教育我,引導我的行為,讓我去痛恨司機
他算老幾啊,沒準才18歲高中剛畢業一個鍵盤爬文的,憑他也來教育我?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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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4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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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47 发表

記者的寫法看來簡直不像是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了,簡直像是一個全責,"逆行撞人",怎麼就不是全責呢?

媒體的責任是報導事實,我認為記者的責任是寫:自行車先違章,機動車反應失當,撞上
然後讓廣大老百姓 ...

其实写报道的编辑,他只怕都没弄明白,反正按判决书上写,就没问题。

要是我写这篇稿子,我不会说怎么撞,我会这么写,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肇事裁决书,黄某开车逆行撞了赵某。

如果没有“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肇事裁决书”这句话,那是我的问题,有了这句话,理解出了问题,那不是我的责任。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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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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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43 发表

如果导致结果不同,那是误导无疑。但结果毕竟不影响。

具體甚麼叫結果不同,您意思是記者要影響司法才算誤導?比如直接導致一個人冤獄了才叫誤導
如果按這麼看,誰家的記者都不可能誤導了

我理解只要記者傳遞給公眾的信息表意有誤就是誤導了
好比一部照相機說明書,大家讀完,還是沒懂這照相機怎麼用,就叫誤導了
或者說讓你報導一下魚香肉絲的做法,你報導完了,就沒有半個人是會做的,這不就誤導嘛

甚至這記者還不是報導不細,甚至某程度上是有點顛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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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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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51 发表
具體甚麼叫結果不同,您意思是記者要影響司法才算誤導?比如直接導致一個人冤獄了才叫誤導
如果按這麼看,誰家的記者都不可能誤導了

我理解只要記者傳遞給公眾的信息表意有誤就是誤導了
好比一部照相機說明書,大家讀完,還是沒懂這照相機怎麼用,就叫誤導了
或者說讓你報導一下魚香肉絲的做法,你報導完了,就沒有半個人是會做的,這不就誤導嘛

甚至這記者還不是報導不細,甚至某程度上是有點顛倒了

报道出来,本来黄家不是老赖,让读者感觉是老赖,或者,让人觉得法官判决有问题,黄家不应该承担这么多的责任,那就是误导了。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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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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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49 发表

其实写报道的编辑,他只怕都没弄明白,反正按判决书上写,就没问题。

要是我写这篇稿子,我不会说怎么撞,我会这么写,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肇事裁决书,黄某开车逆行撞了赵某。

如果没有“根据交警出具的 ...

這新聞不是一般那種一個記者,半個小時就要寫出來的稿子
而是一整隊人,十幾個人沒日沒夜可以一直追蹤的稿子

像這種層次的新聞您說編輯不明白這個說法站不住腳
這不是小社會版面新聞,是全國性頭條
一個記者你能不斷絕去採訪,去狗仔人家,去盜錄,去花大量時間版面
但是不能細看一下判決書,這個說辭我不接受

記者這種行為肯定是別有用心,或者說是對開車的有一些怨氣,或者說上屬領導的定調,或者說自己是傷者利益相關的,或者說自己代入了行人角色

或者這麼說吧,別家的記者連3d動畫都能整出來了,你家的記者說我是報道編輯,我啥都不懂,我只是按判決書騙飯吃的
這除非說智商差距如此之大吧,不然高下立判得太明顯了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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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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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49 发表

其实写报道的编辑,他只怕都没弄明白,反正按判决书上写,就没问题。

要是我写这篇稿子,我不会说怎么撞,我会这么写,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肇事裁决书,黄某开车逆行撞了赵某。

如果没有“根据交警出具的 ...

一般而言一個新聞每一家媒體的報導水平都是差不多的,就像每個牌子的月餅吃起來都是差不多的

這個事故描述有點問題,至今只能看到一家不痛不癢很難找到的3d動畫還原,還有知乎上一堆小道消息
剩下主流媒體全部都是模糊事故的調子

光哥您的解釋是說這些媒體恰好比較忙,這工作沒做好
這個解釋太牽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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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0: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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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55 发表
這新聞不是一般那種一個記者,半個小時就要寫出來的稿子
而是一整隊人,十幾個人沒日沒夜可以一直追蹤的稿子

像這種層次的新聞您說編輯不明白這個說法站不住腳
這不是小社會版面新聞,是全國性頭條
一個記者你能不斷絕去採訪,去狗仔人家,去盜錄,去花大量時間版面
但是不能細看一下判決書,這個說辭我不接受

記者這種行為肯定是別有用心,或者說是對開車的有一些怨氣,或者說上屬領導的定調,或者說自己是傷者利益相關的,或者說自己代入了行人角色

一整队人追这一个稿子?要是这么搞,媒体非关门不可。

这种新闻,也就是一两个人追,而且这一两人个还要负责其它新闻。

记者对这样的稿子还要别有用心吗?这新闻主要内容是老赖,只要在这方面没有问题,整体就OK,交通肇事,只要与判决书一致,也是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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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1:0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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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0:59 发表
光哥您的解釋是說這些媒體恰好比較忙,這工作沒做好

我告诉你,事实就是如此。

没有人对法院认定,网上舆论一边倒的新闻,做到这么细。我手下的记者如果写得详细,我会认为他很认真,但如果因为这事,耽误了别的,我会说他,轻重不分。如果没写详细,但结论没受到影响,也就是说他一句,你下次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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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1:0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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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59 发表

一整队人追这一个稿子?要是这么搞,媒体非关门不可。

这种新闻,也就是一两个人追,而且这一两人个还要负责其它新闻。

记者对这样的稿子还要别有用心吗?这新闻主要内容是老赖,只要在这方面没有问题, ...

每家一兩個人追,合起來就一整隊了,網上鋪天蓋地的好幾個角度,有訪問趙的,有訪問黃家的
上門訪問黃家的記者都有了,約個訪問至少好幾小時過了吧,還有各路在趙微博剪接的,去法院找資料的,這工程按單人工時看都上百小時了吧
有這功夫把判決書念一下啥都明白了
把事故經歷寫出來,也就半個小時的事兒

新聞主要內容是老賴,還是自行車違規,應該讓讀者去判斷,
而不是記者自己說了算:我希望大眾關注老賴,放過自行車違規,於是我決定,不寫自行車這部分了

這沒有職業道德啊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1: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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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1: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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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1:03 发表

我告诉你,事实就是如此。

没有人对法院认定,网上舆论一边倒的新闻,做到这么细。我手下的记者如果写得详细,我会认为他很认真,但如果因为这事,耽误了别的,我会说他,轻重不分。如果没写详细,但结论没 ...

你這個是甚麼思路?出於報紙銷量的思路,或者說出於工資上漲你是報社經理的思路,您這麼說無可厚非
但作為記者而言,這麼報導,當然是不合格的

既然不要臉,乾脆直接寫吧:出於成本有限咱就不調查了,由於本記者也不知道啥的原因,趙家人騎自行車被撞了,接下來主要報導黃家老賴的部分
這麼說還來得光棍坦蕩,他要這麼寫,我也就不怪他了

如果不想寫,那就別寫了,你假惺惺在報紙上登一篇魚香肉絲的做法,然後寫出來大家都看不懂的,你說你很忙,你沒時間寫好
那乾脆別寫啊,我又不求你,我自己也會做魚香肉絲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1: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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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1: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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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1:07 发表
你這個是甚麼思路?出於報紙銷量的思路,或者說出於工資上漲你是報社經理的思路,您這麼說無可厚非
但作為記者而言,這麼報導,當然是不合格的

既然不要臉,乾脆直接寫吧:出於本記者也不知道啥的原因,趙家人騎自行車被撞了
還來得光棍坦蕩,他要這麼寫,我也就不怪他了

如果不想寫,那就別寫了,你假腥腥在報紙上登一篇魚香肉絲的做法,然後寫出來大家都看不懂的,說你很忙,你沒時間寫好
那乾脆別寫啊,我又不求你,我自己也會做魚香肉絲

真没有什么不合格的。

新闻第一重要的就是真实性,报道这么报,是不是真实的?是真实的,就不是误导。

再讲一下新闻的5W1H, who,when,what,where,why,How,充其量是how上做得不细,但这个how, 老赖不受影响,裁决没问题,那就没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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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1:04 发表
每家一兩個人追,合起來就一整隊了,網上鋪天蓋地的好幾個角度,有訪問趙的,有訪問黃家的
上門訪問黃家的記者都有了,約個訪問至少好幾小時過了吧,還有各路在趙微博剪接的,去法院找資料的,這工程按單人工時看都上百小時了吧
有這功夫把判決書念一下啥都明白了
把事故經歷寫出來,也就半個小時的事兒

新聞主要內容是老賴,還是自行車違規,應該讓讀者去判斷,
而不是記者自己說了算:我希望大眾關注老賴,放過自行車違規,於是我決定,不寫自行車這部分了

這沒有職業道德啊

一两个人,不是专门追,也就是有空儿时追一下罢了。没空儿也就罢了。

这种新闻有什么可深挖的?

报道也说了,自行车承担30%责任吧,写了,就没放过自行车违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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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1: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0:49 发表

其实写报道的编辑,他只怕都没弄明白,反正按判决书上写,就没问题。

要是我写这篇稿子,我不会说怎么撞,我会这么写,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肇事裁决书,黄某开车逆行撞了赵某。

如果没有“根据交警出具的 ...

記者其中一個最主要的責任是考慮受眾的水平,把事實用通俗的語言告訴吃瓜群眾
比如國務院修改交法,今後機動車無責不再承擔10%責任
或者說于歡案二審,決定責任人oooooxxxxx
記者字句如實報導,這就是不合格的,這麼看我不如直接看國務院網站,或者法院文書好了

記者應該用大白話的文字寫出來:
國務院聲明,行人違規後果自負
于歡案二審,不鎗斃了

這就行了,技術性問題,記者自己解決

像交警這種逆行說辭,作為交法層面上看,是正確的,作為記者這麼寫,而且描述得比交警還更模糊,就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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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1: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1:15 发表

一两个人,不是专门追,也就是有空儿时追一下罢了。没空儿也就罢了。

这种新闻有什么可深挖的?

报道也说了,自行车承担30%责任吧,写了,就没放过自行车违规啊。

大部分新聞都沒說這點,自行車承擔30%還是比較邊角的
我粗略搜了一下,連有出險,主次責之類的,我搜出來前10幾篇新聞,隻字都未見報導

我大概搜到第十幾篇,才看到有次責,違規

還是說我的搜尋器有問題?

[ 本帖最后由 綠炎陽 于 2017-11-30 11: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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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1: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肇事裁决书,黄某开车逆行撞了骑自行车的赵某。

这有问题吗?这不是大白话吗?

我要写这篇稿子,关于事故,也就是这么写,然后再加上责任认定。

我写这篇稿子,重点是老赖,关于事故,只是一个背景,不会写太多的。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1: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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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1:3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21 綠炎陽 的帖子

从道理上说赔偿应该规定上限,不计成本的维持植物人会把两家都拖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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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1:3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11-30 11:03 发表

我告诉你,事实就是如此。

没有人对法院认定,网上舆论一边倒的新闻,做到这么细。我手下的记者如果写得详细,我会认为他很认真,但如果因为这事,耽误了别的,我会说他,轻重不分。如果没写详细,但结论没 ...

我不就被误导了,只看新闻我就会认为老赖不对,可是了解了细节之后,我就认为赖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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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0 11:3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59 Liongareth 的帖子

赖不赖另说,找地痞流氓去威胁就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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