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綠炎陽 于 2017-11-1 11:57 发表
跟天價蝦沒關係,失物返還本就不是一個公平買賣的場合,撿到者,你花了成本去找人,去連繫了,你先天就"輸"了,你能不賣嗎?
法理上根本就沒有任何一個方法是可以保障出租車司機的議價權的
水兄上面說得很對,你要錢可以,但不能押著東西不給,只能先還人家,再上法院,告警察
這裡您說他議價方式不合理沒有爭議性的,大家都知道他議價方式不合理
您提出他可以有更好的吃相,我認為或許有吧,但即便他事前提出了,區別也不大
問題是乘客堅持不願給酬勞,您提出司機可以有別的做法,說實在是不恰當的,按你任何做法,司機都幾乎不可能成功拿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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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鑽洞去偷西瓜,被抓起來打了,你說下次可以試著爬牆去偷西瓜,下場也基本是抓起來打,您的建議實際意義不大
非要說只能說或許有極少比例的人,願意給錢,但必須是電話裡事先說好的
你既然承认不是一个公平买卖,那与天价虾就有共同之处了。
我从来不否认,司机送还失主应该得到补偿,没有人白该为别人服务,但我强调的是,这个补偿应该是事先商量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