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女司机“顺走”加油卡 不知卡内余额有3900多万元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38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17-10-8 13:5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女司机“顺走”加油卡 不知卡内余额有3900多万元

原标题:女司机“顺走”加油卡 不知卡内余额有3900多万元
员工疏忽将无密码加油卡遗忘在加油机上
女司机顺走加油卡不知卡内余额3900多万元
在民警交涉下,女司机还回了“巨额加油卡”和不当得利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陈曦)10月6日,柳州市白沙路某加油站一名员工因一时疏忽,弄丢了该站的加油卡主卡,这张卡没有设置密码,卡内余额高达3900多万元。经过柳北巡警调查,当晚便迅速追查到捡卡后据为己有的一名女司机。
据了解,加油站一般配有一张主卡以及若干张副卡给员工使用,在顾客到加油站选择现金加油时,员工需要在加油机上插卡才能操作,10月6日傍晚,该加油站一名员工加完油后,忘记退卡便忙别的事情去了,等到察觉之后返回寻找,加油机的卡槽上已经空空如也,加油卡不翼而飞。
该员工顿时吓得不轻,立即将此事汇报给站长方女士,两人连忙调看站内监控。发现在当晚7时许,一辆灰色轿车停在了事发加油机前,一名身穿紫色上衣的女司机下车后,将读卡口里的加油卡取出,然后另外插入一张卡,加了200元汽油,随后拿着两张卡驾车离开。
过了大约10分钟,该女司机又驾车返回,这次,她使用加油站的“巨额主卡”又给自己的车加了88元汽油,而后又取卡离开。因此卡金额巨大,无密码,即使申请冻结,也要72小时才能生效。为避免损失扩大,方女士立即报警求助。
柳北巡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调查。警方查询车辆信息等情况,锁定顺走“巨额主卡”的女司机为彭某。
民警立即致电彭某询问。彭某说自己当晚确实去过白沙路这家加油站,但否认捡到加油卡。民警将她10分钟后返回加油站的全过程描述得一清二楚后,她才终于承认了捡卡后据为己有的事实。
半小时后,彭某带着卡赶到派出所。得知这张卡内的余额高达3900万元,她也吃惊得瞪大了眼睛。彭某说,她以为这个卡是前面的顾客遗落的,因一时起了贪念,就回头试试究竟能不能用,插卡后她发现此卡没有密码,而液晶屏幕的余额一栏出现了长长一串数字,她还以为是卡有问题,所以并未在意,随后提枪加油至油箱满,扣掉了88元。
彭某懊悔地说,如果知道卡里有那么多钱,她绝对不敢拿。随后立即向警方和加油站工作人员承认了错误,归还加油卡并补交了88元不当得利。鉴于其态度诚恳,未造成巨额损失,及时归还了加油卡,且事情因加油站员工疏忽在先,加油站及警方均不再追究彭某责任。


======================================
艳阳来说说,这算不算盗窃?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38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17-10-8 13:5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另,所以说,捡到个百儿八十只管往口袋里装,捡到个万儿八千。。您看着办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墨叶

★★★★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359
帖子 23258
编号 97330
注册 2006-12-26
家族 轩辕少林寺


发表于 2017-10-8 14:0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没密码的价值3900多万元的加油卡,就不需要去调查调查。
顶部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7-10-8 14: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换成水王,敢捡3900多万元的加油卡吗?
顶部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7-10-8 14: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KYOKO 的帖子

捡一两千也未必有事,要是万元以上就不好说了
顶部
性别:男-离线 墨叶

★★★★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359
帖子 23258
编号 97330
注册 2006-12-26
家族 轩辕少林寺


发表于 2017-10-8 14:4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大将文钦 的帖子

还是特权思想。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7-10-8 15:0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墨叶 于 2017-10-8 14:03 发表
没密码的价值3900多万元的加油卡,就不需要去调查调查。

沒毛病,那是加油站站內卡,相當於"測試數據"
如果那張是有額度的才是怪事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碧炎陽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北将军
功绩 18
帖子 1831
编号 499774
注册 2014-4-1


发表于 2017-10-8 15: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10-8 13:57 发表
艳阳来说说,这算不算盗窃?

估計不算吧,上次工廠偷狗時被科普過了,盜竊要有意圖到一定金額才行
這個還沒有上次的惡劣呢......

上次狗都吃了,這次卡至少是有還回來的
顶部
性别:男-离线 hhp19910906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9
帖子 8907
编号 208026
注册 2007-8-28


发表于 2017-10-8 16:0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8 碧炎陽 的帖子

按帖子里说,是“顺”走,而不是误拿,顺手牵羊的顺,应该可以认为主观想要盗窃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38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17-10-9 16:4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碧炎陽 的帖子

您越学越落后鸟,盗窃还必须想偷到一定金额的

原价100w,以为1块钱是盗窃;原价1块钱,以为100w同样是盗窃。扯淡
顶部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7-10-9 16: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墨叶 的帖子

一两千,如果追回的成本太高,失主就不会去追回了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7-10-10 00:0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这个情节:

“彭某说自己当晚确实去过白沙路这家加油站,但否认捡到加油卡”

这个否认应该可以坐实她的盗窃性质。应该属于88元盗窃既遂,其余3000W属于盗窃未遂。

天朝都是葫芦僧判葫芦案。
顶部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7-10-10 00: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ptcn 的帖子

捡到东西不想还和盗窃是两个概念吧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38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17-10-10 09:5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什么叫“捡”?捡别人口袋里的钱包可以吗
顶部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7-10-10 10:4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KYOKO 的帖子

比如水王在路边长椅上休息,发现长椅上有个钱包,水王把这个钱包拿走了,这就叫捡,要是长椅上坐这另一个人,钱包就放在他身边,水王把钱包拿走了,就不叫捡
顶部
性别:男-离线 hhp19910906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9
帖子 8907
编号 208026
注册 2007-8-28


发表于 2017-10-10 16: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4 KYOKO 的帖子

肯定不行,你获取这样东西的时候是无主的,可以算作捡,有主的只能是偷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诸葛弩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牙门将军
功绩 5
帖子 507
编号 24273
注册 2004-11-14


发表于 2017-10-11 09:0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种一点惩罚没有?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7-10-11 13:1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10-10 10:44 发表
比如水王在路边长椅上休息,发现长椅上有个钱包,水王把这个钱包拿走了,这就叫捡,要是长椅上坐这另一个人,钱包就放在他身边,水王把钱包拿走了,就不叫捡



QUOTE:
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10-10 16:40 发表
肯定不行,你获取这样东西的时候是无主的,可以算作捡,有主的只能是偷

这个还真不好说。如前些年某圳机场那个黄金首饰案,200多万价值的黄金首饰放在一共箱子里,事主居然就敢把那个箱子放在地上自己去上厕所还是干啥,反正是箱子不在他视线之内,结果一清洁工把箱子“放在”她的清洁车里,又把箱子带回家,发现其中都是金子,然后JC找到她的时候不承认拿了箱子。这个案例里:

1、箱子并不是无主的,只是暂时脱离了事主的控制,
2、清洁工是把箱子藏在了清洁车里带走的,显然是为了避免事主找到箱子,
3、向JC否认她拿了箱子。

这妥妥的就是盗窃,而且案值巨大。但最后莫名其妙的不起诉了。真葫芦。

跟这个案子比,唯一的区别在于,本案事主当时没有意识到卡已经不在自己控制之下,而误以为卡是在自己手里,而前案的事主是知道箱子的所在的。但从嫌疑犯的角度看,这个区别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嫌疑犯都是只看到了一个有潜在价值的物件(箱子或卡),而且当时该物件不在事主控制之下。法律追究的,是嫌疑人当时的心理状态和“嫌疑人所感受到的环境”。而“嫌疑人所感受到的环境”在两个案子里是相同的。两个嫌疑人都具有占用他人物品的动机和行为,而且都刻意隐蔽其行为,尤其是对JC说谎否认。

但相比某圳的案子明显属于盗窃,这个案子确实有一点“失物”的成分,或许应该算“非法占有”。
顶部
性别:女-离线 大将文钦

节度留后虎豹骑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虎豹骑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14
帖子 10437
编号 84228
注册 2006-9-23


发表于 2017-10-11 13: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ptcn 的帖子

把东西放在一个地方和把东西遗失是两个概念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10-11 13:21 编辑 ]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17-10-11 23:2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大将文钦 于 2017-10-11 13:19 发表
把东西放在一个地方和把东西遗失是两个概念

但对于偷/拿东西的一方来说,这是没有区别的。

如那个快递员东西被“拿”,因为是放在快递车上,所以“拿”走的一方肯定是应该知道这东西是有主的。

但机场那个就没有这样的区分要素了,东西就放在地上,他人无法分辨这是“放在那里”还是“遗失在那里”。但这个要素不应该是判别盗窃与否的要件。机场黄金案的时候,看到过相关的讨论,当时有说盗窃的要件是:

1、有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意图,
2、有掩盖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的行为,

把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从原来的地方拿走,被JC询问的时候据不承认(当然也就是没有归还的意图),这就是“有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意图”。

机场案里,嫌疑人把盒子放到清洁车里带走,使旁人(尤其是事主)无法看到她拿走了盒子,这自然属于“掩盖”。

至于这个案子里,“掩盖”是否成立,是可以讨论的。但咱就不细说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御姐控★)

唐国公
荆南节度使
★★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柱国(正二品)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大将军
功绩 1456
帖子 65638
编号 32
注册 2003-8-19
来自 BWL


发表于 2017-10-12 09:4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那以后“偷”东西只需要光明正大的“拿”就行了,事后不需要掩盖,警察来问直接说就是我拿的就行了。
顶部
性别:男-离线 hhp19910906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9
帖子 8907
编号 208026
注册 2007-8-28


发表于 2017-10-12 19:5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8 ptcn 的帖子

你举得这个是有主的,不是无主的,离开视线也是有主的,所有者没有任何遗弃的行为,不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而且另一个角度说,清洁工应该很清楚这个箱子放在这里是临时的,即便是到了当日最后一班飞机起飞之后,捡到的箱子也该上交给机场,也就是他的上级,私吞肯定有偷的成分在里面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4-9 00:48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1128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