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10-6 10:41 发表
看我的这句话“出事故赔偿的钱早就从增加的业务里挣回来了”,这才是挣钱的常规路子。把危险说的那么大,首先得看出危险的概率是多少,说不定还没有飞机坠毁的概率高,没必要杞人忧天了,毕竟是民用的东西,不会 ...
道理就好像說快遞重的東西要比輕的東西貴一樣
細分上對每個消費者都公平
當然您要說了,1.6公斤和2.0公斤很多時候價格是一樣的啊
那是不是連400克這樣的小錢也要區別呢?確實,金額足夠小,不需要
參照這新聞看,不查驗要罰款,如果把快遞品分成安全品/查驗品
可以看得出查驗品不論資格上,流程上,安全系數上,都比安全品要昂貴太多了,遠遠不止是"小錢"
從快遞公司的處理方式看,他們都是冒著罰款在違規操作的
就知道快遞公司根本就支持不住這樣的成本了,純粹是一個老賴玩命的調調
如果安全要提高(現況是撇開安全不管了,直接拚人品在逃避罰款),這成本是肯定要轉嫁給消費者的,無非是轉給所有消費者,還是查驗品消費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