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灰炎陽 于 2017-9-20 10:04 发表
哥您是不是沒看帖,我上面舉了兩個例子啊
假設女方重殘,實際需要生活費治療+保健+生活來源值200W
如果雙方財產有1000W,那平等原則應該男方拿400W,女方至少拿600W(實際應該多於600W一些,離婚女性偏多一點)
如果雙方只有200W,那男方肯定淨身了
如果家庭是赤貧家庭,只有20W,或者0,那男方離婚了,不單淨身,還得按月給贍養費(如果配偶重殘,是要贍養費的)
考慮到極赤貧的那種,法院一看就知道你肯定給不起贍養費的,肯定不支持離婚啊
那怕不是直接當庭不支持,也肯定要無限調解,或者各種下絆子
如果负债与资产相当,甚至还超过了资产,男方那不叫净身出户好不?就是家里没钱,什么也分不出来了。未来保障费用,那得是法院认可的,不是你说多少就是多少。
如果是赤贫家庭,一样离婚,至于男方拿不出钱,就拿不出钱,总不能因为你没钱,就不让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