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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校尉 |
级别 | 后将军 |
功绩 | 15 |
帖子 | 1497 |
编号 | 499599 |
注册 | 2014-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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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hp19910906 于 2017-7-28 16:01 发表
电动车单独的规定我不是太清楚,如果有的话,那确实是2比1,那样的话法理上同等就不合理了 我國交通法相對其他文明國家是比較有特色的
特色有二
1. 事實交規對行人嚴重偏坦------說穿了就是只要不發生碰撞,行人肯定佔便宜
2. 交規賠償金額嚴重不足---------說穿了就是如果發生了碰撞,行人就吃大虧了,往往撞斷腿也就才領到幾萬,死了人可能就20萬內
我以前覺得很不公平,但這個也算是沒辦法之中的辨法
我個人看法是:
特色2是現實因素使然,中國發展快,車多人窮,真撞了較真賠,世界上主流的金額是一個生命一般值至少100萬吧(這是慣例上的價值,不是哲學道德上的價值,當然道德上生命無價),事實上沒有這個資源
特色1是為了平衡特色2的不公平所存在的
二者維持一個恐怖平衡:
"行人你別覺得自己吊炸天,你敢亂過嗎,萬一撞死你,你一條命就值十八萬八了
司機你也別牛逼,你撞死人確實罰得不重,但交規上你吃虧,你撞上人了有理沒理先給你和諧一大堆責任,交規先給你罰一堆錢再說"
我個人表示非常不適應,可以看出特色1,和特色2都是一個賞惡罰善的制度
像我這樣當行人和司機都非常守規則的人,注定就得一直吃虧,反之惡人就可以在中國馬路上過得隨心所欲
[ 本帖最后由 灰炎陽 于 2017-7-28 20: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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