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棕炎陽 于 2017-7-13 13:18 发表
呃?阿嬌本身也是領工資打工的,她也不是唱歌拍戲直銷給粉絲的......
阿嬌賣唱片時期是替英皇集團打工領工資錄唱片(拍廣告)的,而粉絲是向英皇集團買唱片的
而那個送貨員是領商場工資的,而我是向商場買衣服的
送貨員工作的那家商場我當時也在場,我也在那商場裡買了衣服
如果阿嬌裝純,粉絲可以罵阿嬌
那我走進商場買杯可樂,我完全可以抓幾個偷懶摸魚的服務員,保安員來訓話一下
我認為我跟送貨員的關係和粉絲跟阿嬌的關係差不多
粉絲隨便買兩張唱片(算200塊一張吧,也就才消費400元)也能說跟阿嬌扯上衣食父母的關係
那我肯定也是麥當勞,華為,小米,蘋果富士康,星巴克,中石油中石化,七匹狼,安踏等等打工者的衣食父母了
我在這些品牌上消費遠遠不止400元
上述這群麥當勞,華為,小米,蘋果富士康,星巴克,中石油中石化,七匹狼,安踏的打工者要是有虛報學歷,或者上班偷懶,我完全有理由作為一個衣食父母去罵罵他們
没有那些粉丝,阿娇赚不着钱。商家是因阿娇有这些粉丝,才肯找她代言。没有粉丝,那个商家会找阿娇代言?没有粉丝,阿娇的唱片能卖出去?
而送货员不一样,店家是看中送货员的服务,你在商场买东西与送货员无关。你不在商场买东西,商场也得给送货员工资。
你不是那什么苹果了、星巴克的衣食父母,而粉丝是阿娇的衣食父母。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就是说,阿娇挣钱是建立在她欺骗粉丝的基础上,而送货员挣钱是通过自己的劳力。
[ 本帖最后由 落叶聚还散 于 2017-7-13 14:0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