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问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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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15:3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问个法律问题

我工作上运营了一个微信公众号,然后粉丝发来了一段话。

“刚满月,抑郁的受不了,见谁都想吵架甚至动手,怎么办啊?不想活了”

我很想回一句:有你的快递或者古龙的人间若有不平事,纵酒挥刀斩人头。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用后者作答,这个人真杀人了,我怎么判啊?

[ 本帖最后由 神州无敌 于 2017-5-25 16: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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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16: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教唆啊,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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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16:37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神州无敌 于 2017-5-25 15:33 发表
我工作上运营了一个微信公众号,然后粉丝发来了一段话。

“刚满月,抑郁的受不了,见谁都想吵架甚至动手,怎么办啊?不想活了”

我很想回一句:有你的快递或者古龙的人间若有不平事,纵酒挥刀斩人头。

...

两个字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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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17:2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到底怎么判啊,玩笑随便开,惹祸上身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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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17: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间接杀人吧,出了人命肯定轻不了,除非微信记录被删了,那是这女的救你一命
其实这样的产后抑郁症不该这么拿来开涮,拿病人开涮很缺德的,LZ不懂倒也罢了,这样的该好好劝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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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18:2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玩人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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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19:4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拉倒吧,犯罪哪有你想得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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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22:1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

LZ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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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0:3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8 moyanxiawei123 的帖子

但她只说见谁都想动手,没说动刀啊。

她自杀了,倒没事。因为本身就她自己的意图。如果杀人了,是不是就有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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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1: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教唆自杀法律上怎么定的不清楚,凳子叔叔,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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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1:1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通说观点,教唆他人自杀,是故意杀人罪中的教唆犯,如果教唆无行为能力者自杀则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但学界的一大争议点在于——自杀到底违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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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1:2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x-dvd 的帖子

对的,在本朝自杀不违法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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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1: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7-5-26 11:29 发表
对的,在本朝自杀不违法不犯罪

那么问题就来了,教唆无行为能力者自杀定故意杀人没问题,但“教唆”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做一件不违法不犯罪的事,又怎么会变成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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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1: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QUOTE:
原帖由 x-dvd 于 2017-5-26 11:35 发表

那么问题就来了,教唆无行为能力者自杀定故意杀人没问题,但“教唆”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做一件不违法不犯罪的事,又怎么会变成犯罪呢?

这可真是一个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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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1:4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3 x-dvd 的帖子

那么来了,教唆原本没有意图的人。既然她有意图,明确表示我不活了,那么死就是她自己的选择。

有人说了,她说不想活了是气话,我也知道啊,我那么回也不是真话啊。

你看啊,炎阳流附体了。

好比一对男女恋人,女的说你又想那个91年的老女人,我不想活了。男的说,那你去死吧。结果女的跳江淹死了,这应该不犯罪吧。只是没有做到道德高标。

但是网上这样的调侃,出了人命我估计罪名跑不掉。主要是键盘侠太多,推波助澜。

徐玉玉就是因为极端了点,直接打出gg了,那些人严惩。如果没出人命,自然是逍遥法外或者小过错拘留教育。

[ 本帖最后由 szwd1997 于 2017-5-26 11: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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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1:4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朝对于教唆自杀这块出过司法解释,但针对的是邪教引发的大规模自杀,不过我觉得是说得通的,因为被蛊惑的教徒很难说是正常人了。
但对于普通的“教唆”自杀呢?
实际判例中有情侣相约自杀,男方没死成,被判故意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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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x-d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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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1:4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szwd1997 于 2017-5-26 11:42 发表
那么来了,教唆原本没有意图的人。既然她有意图,明确表示我不活了,那么死就是她自己的选择。

有人说了,她说不想活了是气话,我也知道啊,我那么回也不是真话啊。

你看啊,炎阳流附体了。

好比一对男 ...

现代刑法还没严苛到那个地步,法律上的“教唆”和日常生活中的“教唆”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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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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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23: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女:信不信我死给你看!

男:你去死啊。

女,卒

男,嘛事没有,当然内心有没有愧不得而知。

楼主该干嘛干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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