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父母工作三班倒攒下3万元 儿子打赏游戏主播花光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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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1 20:2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父母工作三班倒攒下3万元 儿子打赏游戏主播花光积蓄

大洋路是浙江丽水市区的一条繁华大街,中段有一条二十米长的逼仄小巷,巷子的一端是高楼林立的繁华大街,另一端则是斑驳陈旧的农民房。

43岁许文永租住在一间农民房的地下室。这些天,他一直猫在地下室到处打电话求人,目的是想要回他的血汗钱:今年10月7日至11月27日,14岁的儿子小明(化名)打赏5名游戏主播为其代玩手机游戏,花了30770元,直至刷到储蓄卡只剩下一毛五才停止这场疯狂的游戏。

储蓄卡被“盗刷”

拉出两米多长消费清单

43岁许文永是福建南平人,39岁的妻子刘邦英是丽水庆元人。许文永幼时贪玩遭遇不测,右手被削去三根手指,干农活多有不便,生活仅够温饱。为了让家人过上好一点的日子,也想让儿子小明接受更好的教育,6年前,许文永携妻带子来到丽水。

这对夫妻肯吃苦,找了一份三班倒的工作。为了省钱,一家人租住在地下室。

过去这一年,夫妻俩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许文永的工资用于日常开销,刘邦英的工资卡里则存着积蓄,到11月份,总算攒下了30770元。

没想到,11月29日,刘邦英到银行取钱办事,发现账上只剩下一毛五。急疯了的她给许文永打电话,两人请银行工作人员拉出一张消费单,足足有两米多长,上面的记录全是支付给一家公司,经过咨询,发现这是一家游戏公司的支付账号。

是谁把钱用掉了?许文永想到了天天捧着手机玩游戏的儿子小明。

积蓄用来打赏游戏主播

最疯狂时一天用掉2997元

小明已经上初二了,当爸爸来质问他钱的去处时,他马上承认,是被自己拿去打赏网络游戏主播了。他之前看到妈妈取过钱,偷偷记住了储蓄卡密码。

钱是怎么花掉的?从2013年起,小明就在妈妈的手机上玩起了一款游戏,之后通过聊天软件联系上了游戏主播。主播不断地教他一些游戏技巧,还时不时嘲笑他“玩得太差”,这让小明觉得“自己很LOW”。

主播告诉小明,只要他打赏,就可以帮他代玩,保证让他的游戏人物变得“高大上”。

10月7日,记下了储蓄卡密码的小明第一次打赏游戏男主播,57元。主播为小明代玩,游戏里的人物果然越跑越快,小明打赏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仅仅两个小时就打赏了800多元。之后的日子里,又有四名网络游戏主播帮他代玩。

最疯狂的一天是10月22日,小明在2个小时内打赏21次,花费2997元……直到11月27日,储蓄卡刷到只剩一毛五,他才无奈停手。

这是一个怎样的孩子

一个14岁的孩子,为什么频频给游戏主播打赏?据悉,在直播平台上打赏主播,小明能时不时收到平台从杭州西湖区一个地址给他寄来东西,有水杯、文化衫等等。

“他们能和我联系,我就以为他们是真朋友。”小明说,父母上班忙,根本没时间管他。他和现实中的小伙伴成绩都不好,不受重视,所以他经常只能一个人玩,“只有游戏才能让我快乐。”

不过,在许文永夫妇看来,他们已经为儿子付出了一切。

“怎么不管了?我们都疼他的。”刘邦英带着哭腔说,虽然夫妻俩收入不高,但在儿子头上很舍得花钱,“每天至少20块零花钱,不管他买什么,就是想让他开心点。”

要说照顾儿子,她也觉得自己尽心尽力。“每天三班倒,我们也坚持回来做晚饭,怕他在学校吃得不好,晚上要给他做顿荤菜。”

即使这一次,儿子花光了家里一年的积蓄,他们也没打孩子。“自己养的,舍不得。再说这孩子倔,朝他发狠,说不定他会离家出走。”

“还玩不玩游戏了?还玩不玩游戏了……”许文永一遍一遍地问儿子。

小明却默不作声,低着头,死死盯着手机屏幕,不回应。

“没办法的。”许文永又退让了一步,“只要他不玩花钱的游戏就行。”可是,这真的是办法吗?



=============================================
这钱能要回来咩?

ps:大阿哥发生过两次,1次是流量,20分钟5、60十块钱没了;1次是动画点播,瞬间100多块没了。坑爹(也就是咱)的是,他自己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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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1 20: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乾濕分離是很重要的
把自己的手機給小孩玩網遊就好像放任自己的傳家寶陶器去給廚娘裝醬油一樣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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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1 20: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对的

1.银行卡保密应该比较容易做到

2.网游尽量wifi、拿掉手机卡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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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1 21: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2-11 20:58 发表
对的

1.银行卡保密应该比较容易做到

2.网游尽量wifi、拿掉手机卡比较好

買一部手機專門給孩子當遊戲機就一了百了了
因小失大不要得

智能手機從299到999之流的給孩子來說都很不錯了

拿掉WIFI手機卡也不行,還有支付寶,微信錢包之類的在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6-12-11 22: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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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0: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我觉得更值得讨论的问题是这些钱能否要回。

这娃14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依法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然而就本條規定而言,實屬一種不確定法律概念,就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並未有明確的規範。(繁体字部分援引维基百科)

我不是学法律的,既然法律没有严格规定,我估计就属于可以商量的事情——因此我觉得至少拿回一部分的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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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1:1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看评论,有人认为就凭他对熊孩子的态度,就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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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1: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2-11 20:20 发表
这钱能要回来咩?

ps:大阿哥发生过两次,1次是流量,20分钟5、60十块钱没了;1次是动画点播,瞬间100多块没了。坑爹(也就是咱)的是,他自己还不知道。 ...

全要回来恐怕有难度,就算去法院,估计也要付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

性质不一样,你那个属于无意的消费,主贴里的熊孩子显然是属于有意的偷钱消费,教育方式有问题,说直接点就是惯得,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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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4: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他之前看到妈妈取过钱,偷偷记住了储蓄卡密码。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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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5:0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武骧金星 的帖子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初中生去酒店里点了一桌菜,回头他父母说他花的钱是从家里偷的,让酒店返还,有这个道理吗?以主贴这个案例,如果这事是别人家的孩子做的,许文永当然可以要求孩子的父母返还这些钱,他自己儿子做的,当然要他来承担责任,怎么能要求别人承担呢?如果买的实物商品,他要求退货退款还可以,代玩这种消费怎么退货退款?人家代玩也是花时间和精力,他能把人家代玩花时间和精力退给人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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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5:0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zeloti 的帖子

他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反而怪别人,本来就没道理,如果他儿子偷别人的钱去消费,也得由他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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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6:3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9 大将文钦 的帖子

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的物品价值在观念上符合其消费水平(如小学生买铅笔橡皮什么的),则认为合同有效,若不符合消费水平(如买了台iphone),则合同效力待定,监护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合同自始无效。

“有这个道理吗?”这句话,说起来很容易,但并不能保护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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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6: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武骧金星 的帖子

这里还要复杂

14岁孩子,如果说1次上千,可以认为不符合消费水平。但关键是打赏一次几十、上百,不超过其智力水平吧。而更关键的是,这里打赏主播,主播要给你代玩的,人家付出的时间、精力不能简单无效化。要回来,相当困难,最好的情况是和平台协商返还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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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7:3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2 KYOKO 的帖子

对是的,我也是这个意思。

如果他是一次打赏3W,那拿回钱款毫无问题,可是打赏多半是积少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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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9: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6-12-12 17:33 发表
对是的,我也是这个意思。

如果他是一次打赏3W,那拿回钱款毫无问题,可是打赏多半是积少成多。

上次有個情況是說兒子用父親的帳號(應該說兒子用父親的手機號和身份證去建的帳號)刷了幾萬塊
這種情況下我認為不應該返還,因為這相當於父親和遊戲公司建立了契約,然後父親把權利轉給孩子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

這次也同理,中間應該任何網遊(特別是付費平台)都需要成年人實名認證的
如果用的是家人的帳號,這我不支持返還

如果用的是假帳號,那有點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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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9:2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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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举个例子吧

光哥的女儿12岁,他偷了光哥6000块钱去买了个iPhone7,那这个交易行为就是无效的。商家返还6000块,光哥(女儿)返还手机。在这里,光哥并不需要为其没有妥善保管好6000块钱负责。

上面的例子类似,父亲不需要为其没有保管好账号、密码、银行卡号密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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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9:4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14 粉炎陽 的帖子

其实……我觉得比较重要的一点在于:“我不支持/不认同/不赞成”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

要看法律支不支持。如果法律不支持那么看道义支不支持,如果还不支持,那么看家法,再不行看潜规则,你自己支不支持只能说说而已,完全没有什么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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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20:0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2-12 19:24 发表
这么举个例子吧

光哥的女儿12岁,他偷了光哥6000块钱去买了个iPhone7,那这个交易行为就是无效的。商家返还6000块,光哥(女儿)返还手机。在这里,光哥并不需要为其没有妥善保管好6000块钱负责。

上面的 ...

重點就在這裡
光哥的女兒有沒有偷錢,如果錢是光哥給的,或者光哥放在桌子上讓女兒處理(沒表示可以花或不可以花)呢?
套回網遊的情況身份證也是家長給的,機子也是家長給的,甚至爾後的交易密碼等都是家長給的

這也叫"偷"嗎?

我只能說這是個維穩式(反正網遊公司有錢)的法理判決,或者說任由家長關上門來串通的技術性漏洞

QUOTE: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6-12-12 19:45 发表
其实……我觉得比较重要的一点在于:“我不支持/不认同/不赞成”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

要看法律支不支持。如果法律不支持那么看道义支不支持,如果还不支持,那么看家法,再不行看潜规则,你自己支不支持只能 ...

我認為法律不支持返還,我打漏字了
我個人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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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20:0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粉炎陽 的帖子

如果打官司,光哥是比较好证明女儿偷钱的,公司是不好证明钱就是光哥给的(放在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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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20: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2-12 20:03 发表
如果打官司,光哥是比较好证明女儿偷钱的,公司是不好证明钱就是光哥给的(放在桌上的。。)

這樣子父親做偽證也簡單,兩父女關上門自己商量就好了
甚至是父親自己網遊玩的找女兒頂缸也不難

這種證物,證人,證據鍊全部關起門來自己提交的也能被法院採信?
我表示很難相信這是真的,所有證據提供者都是疑點得益者,這種證據要能採信法理上是缺失的吧?

這樣父親一方大可以拿一些似是而非的證據

家裡有消費同意書,某年某月某日三口子聯署的
女兒花費每月不得多於N元,所有金錢都鎖在櫃子裡,女兒消費大於N元則是偷竊

見證人是自己老婆

我暈啊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6-12-12 20: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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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20: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粉炎陽 的帖子

呵呵 未成年人能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证人证言

至于法院采不采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似是而非——法院同样要拿出唯一的判断:是or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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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21:1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前提,光哥和光嫂签订了出轨备忘录,如果光哥出轨,净身出户,光哥光嫂都按了手印。

艳阳,那么:

1。光哥还能不能出轨?

2。在光哥出轨的前提下,如果离婚,是不是一定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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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2-12 20:52 发表
呵呵 未成年人能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证人证言

至于法院采不采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似是而非——法院同样要拿出唯一的判断:是or非!

這種例子下父親拿自己家人作證說自己上個月被偷錢了要求公司退錢
就好比說父親說他上個月被該公司的大門夾到手了要求賠錢,沒有人證沒有物證沒有任何在場證據,所有證人都是自己老婆孩子一樣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吧,硬要這麼說我只能不發一言靜看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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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22: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16-12-12 21:18 发表
前提,光哥和光嫂签订了出轨备忘录,如果光哥出轨,净身出户,光哥光嫂都按了手印。

艳阳,那么:

1。光哥还能不能出轨?

2。在光哥出轨的前提下,如果离婚,是不是一定净身出户

这么长时间回来一看……水王还在拿光哥开涮,光哥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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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0:5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3_141592653589 的帖子

主要是艳阳没结婚、没孩子,被他钻了空子,否则他是当仁不让的

也怪光哥,贵轩蒸发太长时间鸟,不涮白不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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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1: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KYOKO 的帖子

这可不一定,首先,主播不太可能知道用户的真实年龄,比如咱在调戏主播时就经常自称16岁


其次,现在贫富差距这么大,同样是14岁孩子消费水平也不一样,土豪家的孩子就算一次消费几万也是正常的。咱前段时间在一个主播房间遇到一个用户,自称是个女中学生,刚来就直接给主播刷了几千,比咱出手大方多了,咱对新认识的主播也没那么大方

那个主播看她刷得多,认为她是未成年,没多少钱,还劝她别刷了,后来咱就说那个主播傻,她不在这个房间刷还会去别的房间刷,不让她刷不是给她省钱,而是给别的主播省钱,纯属脑子进水的表现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12-13 11: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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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武骧金星 的帖子

屌丝家的孩子和土豪家的孩子消费水平是不一样的,不要拿屌丝家的孩子消费水平去推定土豪家的孩子消费水平,这种虚拟消费,卖家也没法判定买家是屌丝家的孩子还是土豪家的孩子,甚至无法判定对方是成年人还是孩子冒充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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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大将文钦 的帖子

文大将可能没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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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大将文钦 的帖子

现在的问题是大家从实体到虚拟过度,很多人对虚拟的财富产生无视、不解和不屑。

殊不知,很多概念经过沉淀也是实体。实体的本质也是概念的堆积。

比如钞票本质是纸,内核就是国家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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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1: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7 KYOKO 的帖子

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主播花费时间精力代玩,获得报酬完全是合法的

[ 本帖最后由 大将文钦 于 2016-12-13 11: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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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KY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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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1: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大将文钦 的帖子

小额的话咱同意

但比如打赏1000元,主播代玩1个小时,咱认为已经不是正常范围的收入了。成年人的话随便多少,未成年人的话极可能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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