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6-10-25 20:36 发表
1. 我一直是一重標準,誰逃稅(或隨地吐痰,或小偷小摸),批鬥誰,兄一直強調有的人是可以理解的,有的人是必須批鬥的,這才是雙重標準
南飛兄不妨先試著回答我這問題,然後咱可以再接著探討一下
如果有4個小商人
A他天天逃稅,後來變成了大富翁
B他天天逃稅,後來還是窮光蛋
C他既逃稅又賣黑心食品,後來變成了大富翁
D他既逃稅又賣黑心食品,後來還是窮光蛋
這4個人,誰是罪惡的原始積累,誰是可以鼓勵的反抗鬥士呢?
2. 不知者不罪不是一個廣泛能接受的價值觀,這話只在客套的場面用過
比如我說哦是我說錯話了,冒犯冒犯,您要回一句場面話:無妨無妨,不知者不罪
現實生活較真起來,這句話說不通的,你闖紅燈能跟交警說我不懂,所以我不用罰款嗎?道理我說得很清楚了,這個是霸王條款,是一個賞惡罰善的霸王條款
當然,你要堅持不知者不罪,我也無所謂,大家為所欲為,這世界爛掉,我也不介意,我身壯力健,我吃不了虧的,我只是想為守規矩的人爭取一些話語權,世界要不守規矩,我只會過得更好
咱們把話講開,南飛兄還是說不清楚為什麼富人奸的人口比例高於窮人奸
但這點其實不重要,退一步吧,就假設你說的是對的,富人奸的比例比窮人奸要略高,我還是反對你這麼說
炎陽一直有一個看法,就是很多時候規矩是保護弱者的,反之破壞規則,是對弱者不利的
比如我常主張不要開地圖炮,這種人文主義正確規則絕大多數時候保護的是弱者
就按您說的吧,富人很多奸的,所以我們要限制富人,打壓富人?南飛兄這樣等於強調一種歧視主義/一竹竿打一船人,以偏(大多數)概全
好了,如果社會普遍接受這種歧視主義,南飛兄想想,吃虧的是誰?
黑人犯罪率高不高於白人?那我們歧視黑人有沒有道理?河南人是不是同樣地常被黑?
窮人是不是犯罪率比富人高?那我們歧視窮人有沒有道理?
女性,年長的人在工作崗位時是不是工作能力一般比青壯男子差一些?那我們歧視在職長者,婦女是不是也有道理?
中國旅客已經夠聲名狼藉的吧?世界該不該標籤每一個中國旅客都是愛亂吐痰的?
這樣撕破臉,玩死的是誰呢?
3. 這個話光哥之前跟我探討過,他用了黃世仁和楊白勞的例子,說明人生不都是自願的,這話其實挺有啟發的
我今天突然想起了他這番話,我也猜測南飛兄大抵會這麼說,我今天突然有一個新的看法
南飛兄的意思說這些人是生活所迫才去賣三無食品(借高利貸/公交插隊)無非意思說有的人生活不容易
這個生活容不容易嘛,我認為可以有個客觀指數的,不應該你說容易就容易,辛苦就辛苦
這道理好比小孩子做功課,不管多簡單,他一定喊很辛苦,這種辛苦說得很主觀
客觀而言咱可以看,這個情況有多少人可以避免(不是說有避免,只是說可以避免),有多少人無可避免,這個比例就能看出這事情的"無奈程度"
比如你說要你在街上逛三個鐘頭,不隨地吐痰很難,這是強人所難,那好,我們找100個人,只要他們能忍住不吐痰,就獎他們十元錢,看看多少人能做到
如果這100個人都能做到,那就說明你說忍住不吐痰很難是偏假的,反之就是真的
黃世仁那個年代,借高利貸這種事是比較無奈的,今天這個年代,沒有這麼無奈
無牌小販同理,你說生活艱難不逃稅活不了嗎?其實都能活得很好,只是托詞罷了
1.我已经用杨志与周瑾例子说了,百姓和富豪要罚也是前者轻罚,后者重罚。而你的双重标准呢?前者猛喷,后者说没暴露不算啊。就跟官员暴露前都是伟光正,一查全是蛀虫,一个样。
你举这四种我认为不具有典型性。我就问你,卖早点的流动商贩属于哪一种?
2.富兰克林说过这么一句话:“法律就像蜘蛛网,力小的都抓住,力大的破网而去你只能干瞪眼。”这就是所谓的法治现实,不用歧视也知道所谓的规则对什么人有利。纽约的流动商贩摆摊的位置超了半尺一张罚单就过来了,而特朗普这些人则光明正大的利用“法律允许”的方式逃税。英美法系尚且如此,何况中国。举个典型例子,之前说的偷税漏税,税费这么高,本来应该反抗。中国的小商小贩没钱孝敬各工商部门,就被城管追的到处跑,这是不是地主恶霸式做法么?有点钱的资本家则争相贿赂官员,乃至给大官当孙子,反过来作威作福。相当于有人扇你一耳光,你不还手,反而掏出钱来说:“这点钱孝敬您,您高抬贵手,放我一马。”这算什么?完全是跪舔。国家财政没收起来,全落尽官员的腰包了
3.就问你一个问题,小商小贩出多少钱够得上孝敬当官的呢?一百元,还是一千元,还是更多?如果正常摊位能解决,我相信他们是愿意纳税,特别是只要正常纳税就可以不受压迫。小商小贩借高利贷的很少,借得多的是几十人的小企业家。不借往往就是资金链断裂跑路,你若是做过就知道了。至于赌博吸毒的,借高利贷就是饮鸩止渴,等同于谋杀。高利贷的合理性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