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江西:女收银员被顾客打耳光 事后刀捅自己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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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4: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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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4:28 发表
如果是以暴制暴,第一暴是收银员,家长不过是让暴力升级。骂人也是暴力。
就常理而言,如果好言相劝,一般不会有事,往往是态度恶劣,嘴巴又不干净,这才导致对方不肯接受。
我早说了,如果收银员是好言 ...

第一暴是孩子騷擾人家工作啊
好言相勸應該是針對沒做錯事,或者人家不欠你事的情況下
站在家長的角度,你孩子先理虧,人家直接罵你應該是合理的,

你的名譽受損正好補償人家的工作損失

退一步說,如果人家罵過頭了,你罵回去也就扯平了,打人,而且還是仗著這麼多個打一個,這也太不好漢了

好言相勸是高標,那有說不好言相勸,你就有動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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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4: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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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4:33 发表
我意思就針對收銀員有沒有打人這點,沒寫出來,光哥您說或許有打,或許沒打
我認為應該是沒打的可能性較大啊,如果都基於錄像,那記者既然寫得這麼詳細,那說明家長一定有打,收銀員一字不寫,那肯定錄像是沒打的
如果是跟據超市口供的,超市又不坦護收銀員,超市方不可能把家長打人講得這麼清楚,然後把收銀員打人的事隱去不講

我没说收银员制止一定是打孩子啊,我说的是可能打,可能骂,可能好言相劝。但从事后双方冲突,而收银员自杀来看,这收银员性子不好,想必好言相劝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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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4: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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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4:37 发表
第一暴是孩子騷擾人家工作啊
好言相勸應該是針對沒做錯事,或者人家不欠你事的情況下
站在家長的角度,你孩子先理虧,人家直接罵你應該是合理的,

你的名譽受損正好補償人家的工作損失

退一步說,如果人家罵過頭了,你罵回去也就扯平了,打人,而且還是仗著這麼多個打一個,這也太不好漢了

好言相勸是高標,那有說不好言相勸,你就有動手的道理?

孩子影响人家工作,是有错误,但这不是暴力行为啊,骂人与打人都是暴力行为啊。

我没说你不好言相劝,我就有动手的道理,我说的是,你张口就骂,也别怪别人甩手就打。程度虽然不同,性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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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4: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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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4:39 发表

我没说收银员制止一定是打孩子啊,我说的是可能打,可能骂,可能好言相劝。但从事后双方冲突,而收银员自杀来看,这收银员性子不好,想必好言相劝的可能性不大。

我認為強求好言相勸沒啥道理
再說因為對方制止己方時言語不善,所以我就揍他,
或者甚麼對方目光不善啊之類的
這種思維方式符尋釁滋事行為基本符合了

這家人隨便找家店,去亂弄人家東西,十家店下來肯定有四五家制止他們的話是不好聽的,他們要敢逐個打下去,我認為這罪名他們肯定是坐實的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4: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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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4:40 发表

孩子影响人家工作,是有错误,但这不是暴力行为啊,骂人与打人都是暴力行为啊。

我没说你不好言相劝,我就有动手的道理,我说的是,你张口就骂,也别怪别人甩手就打。程度虽然不同,性质是一样的。

那你孩子既然可以舉手就動掃瞄儀,人家為什麼不准張口就罵
在於家長而言他們不具體動手的理據

家長如果你認為暴力不該升級,那你應該立即停止,如果你認為暴力就該升級,那人家罵你孩子恰好是你主張的,你應該贊成才對

在於收銀員恰好是成立的,你孩子這麼不客氣,我自然也不客氣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4: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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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4: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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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4:42 发表

我認為強求好言相勸沒啥道理
再說因為對方制止己方時言語不善,所以我就揍他,
或者甚麼對方目光不善啊之類的
這種思維方式符尋釁滋事行為基本符合了

這家人隨便找家店,去亂弄人家東西,十家店下來肯定有四 ...

那咱们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这里达不成任何共识。

我觉得对于孩子这种举动,没有构成什么大影响,好言相劝这是一个基本素质,当然你觉得张口就骂,才是合情合理,自然也会有人认为甩手就打,也是合情合理,至于是不是寻衅滋事,由警方来判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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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4:25 发表
我极为反对,有人自杀了,他的对立方就一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种事情自杀,我一向认为,就是活该,拿死威胁人罢了。

人家就是不自殺,家長方也說不圓,你這麼多個人,罵得比別人多也罵得比別人大聲,你還錘了人家這麼多下,你怎麼說出個理啊
你說人家罵你幾句你錘他三拳是活該,那你罵了這麼多句,誰來錘你啊

家長方充其量說自殺責任不大,但這爭議裡他們理虧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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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4:44 发表

那你孩子既然可以舉手就動掃瞄儀,人家為什麼不准張口就罵
在於家長而言他們不具體動手的理據

家長如果你認為暴力不該升級,那你應該立即停止,如果你認為暴力就該升級,那人家罵你孩子恰好是你主張的,你應該 ...

你既然张骂,别人自然就会甩手就打。这是天生的一对,大家哥俩好,谁也怪不得谁。

如果因为骂顾客,超市对员工进行惩罚,那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再重申一下,我从来没说冲突时,顾客无责,我说的是这个收银员自杀,与顾客打她没有直接关系。而双方动手时,顾客肯定是理亏在先,但死者绝对不能无责。

从这篇文章上看,超市调解时也未必有向收银员施压的行为,因此她丈夫对此事什么也没说,而她丈夫更是调解的当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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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4: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37 粉炎陽 的帖子

造成被殴打人自杀怎么能说责任不大呢?就是因为造成被殴打人自杀,所以才是寻衅滋事,如果被害人是直接被打死的,那就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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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4:52 发表

那咱们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这里达不成任何共识。

我觉得对于孩子这种举动,没有构成什么大影响,好言相劝这是一个基本素质,当然你觉得张口就骂,才是合情合理,自然也会有人认为甩手就打,也是合情合理, ...

除非說犯規方有給個甚麼客觀補償,比如罰款5元給受影響者之類的,如果罵了錢還罵人這是說不通的,不然就無償犯錯還想不被罵,這個我認為是不恰當的
強求別人好言相勸有兩個問題
1. 是保障了犯規方(你惹事,你還有風度了),也傷害了不犯規方(被侵犯方實際上等於被白白侵犯了)
2. 容易造成多重暴力升級,你錯我罵你能打,你能打我是不是也能捅,大家一直升級到拿原子彈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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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0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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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4:54 发表
人家就是不自殺,家長方也說不圓,你這麼多個人,罵得比別人多也罵得比別人大聲,你還錘了人家這麼多下,你怎麼說出個理啊
你說人家罵你幾句你錘他三拳是活該,那你罵了這麼多句,誰來錘你啊

家長方充其量說自殺責任不大,但這爭議裡他們理虧是肯定的

你怎么知道骂得比对方骂得多,骂得大声?再者,骂得更多,骂得更大声,就理亏了?这是谁规定的?

谁先骂的人,就是谁理亏。

争议那里,谁理亏谁不理亏,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先动手打人,肯定是理亏,但之前,骂起来,是谁理亏,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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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8 杏花疏影 的帖子

23楼的视频截图很清楚了,光哥要无视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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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上次開車一哥們違規左轉,擋了我正常左轉的,我窗子直接搖下來舉中指
旁邊人總愛說為什麼我不好言相勸

我說我好言相勸就不公平了,你白過了,我白擔誤時間了,這樣不行
我舉個中指就公平了,我損失了時間,卻草了你馬,我開心了,你被草馬了,但你賺到了時間,大家各取所需,大家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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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4:59 发表
除非說犯規方有給個甚麼客觀補償,比如罰款5元給受影響者之類的,如果罵了錢還罵人這是說不通的,不然就無償犯錯還想不被罵,這個我認為是不恰當的
強求別人好言相勸有兩個問題
1. 是保障了犯規方(你惹事,你還有風度了),也傷害了不犯規方(被侵犯方實際上等於被白白侵犯了)
2. 容易造成多重暴力升級,你錯我罵你能打,你能打我是不是也能捅,大家一直升級到拿原子彈為止?

这就不是你的逻辑吗?

有了损失才会赔偿,懂不懂?没有损失,不用赔偿。

既然你要求别人出了点错,你就可以骂,别人为什么不可以要求,你骂了我就要打?

PS,你不用回了,我也不想聊了,到这个地步,你下面就是车轱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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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5:02 发表

这就不是你的逻辑吗?

有了损失才会赔偿,懂不懂?没有损失,不用赔偿。

既然你要求别人出了点错,你就可以骂,别人为什么不可以要求,你骂了我就要打?

PS,你不用回了,我也不想聊了,到这个地步, ...

孩子擔誤了工作啊,這絕對是實際損失啊
假設收銀員10秒能處理完這單,你多耗了5秒,這就是勞力損失了

這個損失和家長被罵的名譽損失恰好對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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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5:02 发表
我上次開車一哥們違規左轉,擋了我正常左轉的,我窗子直接搖下來舉中指
旁邊人總愛說為什麼我不好言相勸

我說我好言相勸就不公平了,你白過了,我白擔誤時間了,這樣不行
我舉個中指就公平了,我損失了時間,卻草 ...

耽误时间的损失,你举证吧,到法院起诉,肯定会给你的。

你好言相劝不公平,好吧,那你们就骂,骂完就动手,动手就砍人,皆大欢喜。我作为看客也很开心。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5: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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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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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5:04 发表

孩子擔誤了工作啊,這絕對是實際損失啊
這個損失和家長被罵的名譽損失恰好對抵

举证吧。这个损失和家长被骂的名誉损失相抵。

不然,我觉得,这个收银员骂人了,拿命来抵,是正常的,你觉得可不可以?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5: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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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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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5:05 发表

举证吧。这个损失和家长被骂的名誉损失相抵。

不然,我觉得,这个收银员骂人了,拿命来抵,是正常的,你觉得可不可以?

那至少被罵和被罵應該對抵了吧,客戶罵完了人,至少他們還欠收銀員一個掃描儀擔誤的債沒算清,這時還添上三拳,這您怎麼說得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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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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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元芳 于 2016-7-30 14:59 发表
造成被殴打人自杀怎么能说责任不大呢?就是因为造成被殴打人自杀,所以才是寻衅滋事,如果被害人是直接被打死的,那就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主贴里从来就没有说,是殴打造成此人自杀。是调解之后,此人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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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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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5:02 发表

这就不是你的逻辑吗?

有了损失才会赔偿,懂不懂?没有损失,不用赔偿。

既然你要求别人出了点错,你就可以骂,别人为什么不可以要求,你骂了我就要打?

PS,你不用回了,我也不想聊了,到这个地步, ...

我做錯了,人家罵我,我一般的處理方式是
1. 要麼我就認了,我拋頭露面隨你罵
2. 要麼我把這件事重新做好,把損失填上,然後再罵回去

我又不補償損失,又不讓人罵,這不賴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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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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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5:08 发表

那至少被罵和被罵應該對抵了吧,客戶罵完了人,至少他們還欠收銀員一個掃描儀擔誤的債沒算清,這時還添上三拳,這您怎麼說得圓

所以说,咱们没有共识。我一向认为,谁先骂谁理亏。谁先打人谁理亏损。
你骂完人,道歉了吗?

耽误收银员工作的损失,收银员举证吧,然后到法院起诉。

我再说一遍,打人这个事情,是顾客理亏,但引起打人这件事,未必是顾客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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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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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5:05 发表

举证吧。这个损失和家长被骂的名誉损失相抵。

不然,我觉得,这个收银员骂人了,拿命来抵,是正常的,你觉得可不可以?

我舉證個甚麼,
是家長方認為收銀的損失和被罵的名譽不對等,所以要用拳頭去追加回來,所以是他們需要舉證
收銀方正好是希望截到罵就停止的,她不用舉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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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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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5:09 发表

我做錯了,人家罵我,我一般的處理方式是
1. 要麼我就認了,我拋頭露面隨你罵
2. 要麼我把這件事重新做好,把損失填上,然後再罵回去

我又不補償損失,又不讓人罵,這不賴皮嘛

我错了,你让我赔偿,只要拿出认可的证据,我给。

但你张口就骂,我一定回骂,我还真就不赔偿,你要么就去起诉,要么你就认。

玩流氓,谁怕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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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1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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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5:13 发表

我舉證個甚麼,
是家長方認為收銀的損失和被罵的名譽不對等,所以要用拳頭去追加回來,所以是他們需要舉證
收銀方正好是希望截到罵就停止的,她不用舉證吧

孩子擔誤了工作啊,這絕對是實際損失啊
這個損失和家長被罵的名譽損失恰好對抵

这是你的原话。

我让你举证,这两个损失恰好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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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1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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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5:11 发表

所以说,咱们没有共识。我一向认为,谁先骂谁理亏。谁先打人谁理亏损。
你骂完人,道歉了吗?

耽误收银员工作的损失,收银员举证吧,然后到法院起诉。

我再说一遍,打人这个事情,是顾客理亏,但引起打 ...

我要是不罵,我就白被擔誤了,
這個擔誤是客觀存在但法律不管的,就好像這個被罵是客觀存在但法律一般不管的
所以你白擔誤我了,我自然要白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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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1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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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5:13 发表

我错了,你让我赔偿,只要拿出认可的证据,我给。
但你张口就骂,我一定回骂,我还真就不赔偿,你要么就去起诉,要么你就认。
玩流氓,谁怕谁啊。

那對啊,就退一步按你這麼說,你回罵也是頂破天際極限了,這家人追加了幾拳怎麼都說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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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5:15 发表

我要是不罵,我就白被擔誤了,
這個擔誤是客觀存在但法律不管的,就好像這個被罵是客觀存在但法律一般不管的
所以你白擔誤我了,我自然要白罵你

很好啊,别人就白打你。

就是你这种逻辑,才是纠纷不断的最主要原因。

PS,这种耽误,法律管,但你得举证,你遭到了多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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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1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从哪里得出“收银员骂了孩子”这个结论的?

请不要将立论建立在臆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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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5:16 发表

那對啊,就退一步按你這麼說,你回罵也是頂破天際極限了,這家人追加了幾拳怎麼都說不通了

先动手肯定理亏,我说过了。

但我从不认为回骂就可以了,先骂人的人必须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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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5: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6-7-30 15:14 发表

孩子擔誤了工作啊,這絕對是實際損失啊
這個損失和家長被罵的名譽損失恰好對抵

这是你的原话。

我让你举证,这两个损失恰好相抵。

1. 截到被罵的那刻為止,是家長方不滿意,他們認為自己的名譽損失和收銀員的時間損失不能對抵!自己是吃虧方!自己有必要追加上兩拳才甘心!所以舉證責任應該在家長方,而不該在收銀方,或者我
2. 我義務舉證也不難,這種工作成本損失,去法院主張是一分錢也賠不到的,同理這種被罵的成本損失也是一分錢也賠不到的
社會共識都是這種損失幾乎是零,或者遠小於處理成本

A約等於0,B也約等於0
所以A約等於B

這個舉證我認為很合情理了吧,光哥您別賭氣,說真的,你真心不同意?

[ 本帖最后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5: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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