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7-30 14:19 发表
就誠如這麼說,也是以暴制暴再制暴,第一個暴總是家長方產生出來的
就常理而言,隨便一個人不守規矩(比如插隊啊,或者亂動人家商店的東西,衝紅燈諸如此類),然後受到阻止或批評就上去揍人
這種行為理解成無故打人,才是正道
按光哥您說的,這種行為也算"有故打人"就有點不好講了
我去一個店弄人家東西,或帶個小孩,帶隻狗去弄,店長制止我,我就錘人,這我也還不算無故打人?
如果是以暴制暴,第一暴是收银员,家长不过是让暴力升级。骂人也是暴力。
就常理而言,如果好言相劝,一般不会有事,往往是态度恶劣,嘴巴又不干净,这才导致对方不肯接受。
我早说了,如果收银员是好言相劝,打人者自然是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