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呃這麼說吧,買任何理財產品都要注意風險
沒有只賺不賠的,也沒有不會倒下的大山
或賺或賠或平或跑路,破產,都是事實存在的
心態要放好
2. 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本身應該是有很嚴格的要求的,包括說那人一定要自報家門,說我不屬這銀行,我是某某某公司的
絕不會像甚麼買車騙局那樣搞個素人跑過來冒充我是銀行行長,銀行職員來跟你推銷
如果存在重大誤解,如果能提出一些正當理由比如說合同有誤,或者說推銷員內容與合同相悖,這類誤解我認為申訴合同取消是有道理的
3. 但是如果提出的理由太偏門,說"我覺得這產品是銀行的產品啊,因為我是在銀行裡簽的之類的理由,銀行應該包底買單",我認為是過於牽強的,這種應該不算是重大誤解
[ 本帖最后由 棕炎陽 于 2016-6-24 17: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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