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nsh 于 2016-6-2 21:09 发表
在厂区放水 是 实施盗窃的一个环节 所以说 放水被发现 就可以认为 他正在盗窃 被发现了
发现正在盗窃的行为 难道还不应该判定为盗窃罪么
就好像 小偷偷钱包 已经把手放你兜里了 被发现 就差把钱包拿出来了 难道这种行为不算偷到
另外 楼上的说 但要男子给2W的“罚款”私了 我认为 这不叫 罚款 这叫赔偿 如果 少女父亲主动提出要钱私了 可以说叫敲诈 但是 男子强奸罪是跑不了的 难道强奸进行时 被抓 就不算强奸么? 抓现行都不算的话 哪什么才算强奸
“在厂区放水 是 实施盗窃的一个环节”这个说法是准确的。派出所的“买刀”是瞎掰。
至于“罚款”的问题,有点灰色地带。因为1000元可能不够立案标准,所以抓住了也没法处理。这样就可能造成无成本犯罪的问题,盗窃犯们会反复尝试,反正没有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