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4-20 01:04 发表
如果郭一方按這麼說就更難講了,張三是要反擊他才下的手
不完全算"已經表示落敗,得勢一方卻不依不饒"
法院不会只听被告的一面之词,除了受害人方的陈述,也会考虑目击证人、监控视频等等。当然,这个媒体报道本身就非常片面,这也是媒体的一贯作风。
这个案子里,媒体的说法“中男子头部致其倒地时头部着地受伤”就极其不负责任,按其本身的更具体的说法是:
“郭明称,抓扯过程中,自己一腿踢在张三左大腿上,对方被踢得弯腰蹲在地上。张三起身欲还击时,郭明用单鞭腿踢中张三头部左脸颊,张三倒地右后脑着地受伤,当即不省人事。郭明称,他们通过掐人中等方式让他醒了过来,并拨打了120,路人拨打了110报警。”
从这个叙述,“中男子头部致其倒地时头部着地受伤”是被告人的说法,把伤害的原因归结于“倒地时头部着地”这样的间接因素。实际上,“郭明用单鞭腿踢中张三头部左脸颊”这个行为,比“倒地时头部着地”对脑部的伤害风险要大得多。被告采取这样的说法,目的是为了掩盖、淡化其“用单鞭腿踢中张三头部左脸颊”这个行为的恶劣性质。
之前那个打死小偷的案子里,好像被告也是把颅内出血的原因归结为“倒地时头部着地”,其实也是同样的用意,因为那个案子里被告击打了受害人的头部。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6-4-20 14:48 发表
我真的同意你这个观点。
武术这个东西,大家有两个观点。
第一个是认为武术就是挨揍的东西,是垃圾,要不怎么不敢上MMA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学学武术也无所谓,反正是打起来挨揍的东西,这样 ...
咱说的“武术”是广义的,包括散打、跆拳道、柔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