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粉炎陽 于 2016-3-25 23:39 发表
賭命式執法/解決糾紛相當於自殺式執法,這個不管有沒有規定原則上都說不圓
好比你要過馬路,車不讓你過,你也總得先退,再去告那司機,那有衝出馬路就地一躺的?
我還是那個老觀點,弱者自律講理相對更為有利(純 ...
你这种弱者自律,肯定是出问题的。
与其让弱者自律,不如让强者收敛。
有一句话叫做,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还有一句话叫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与弱者相比,强者就是千金之子,弱者是就光脚的。同样让一步,弱者的代价会更高,有时会高得可怕,而强者让一步,其实没有什么大事。
拿阻止拆迁自焚来说,你让弱者自律,那就是丢了房子,他自焚没用,他就会烧别人,而让拆迁方停下来,则相对要好过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