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銀炎陽 于 2015-10-11 23:02 发表
那也就是說飯店跟顧客口頭約定任何東西都不重要,只要飯店不打單據,約定任何事情都不算數
比如我是餐廳老闆,我跟你口頭約定
1. 今天炒飯買一送一
2. 你點的菜20分鐘內會上齊
3. 回鍋肉售價我給你優惠,算5元錢就行
我只要不打單,1,2,3一律都不算數
換言之我可以口頭提供一個比餐單便宜很多的菜品價錢騙你進來,上菜我可上可不上,就算答應你了也沒關係
反正有爭議,只要我不出單,你還是得以我菜單價格為準嘛
如果為了白吃一隻龍蝦,而一個行業被你搞成這樣,你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你真覺得佔了便宜,我也沒辦法
還是說孔方兄又要辯了:沒單的情況下只能客戶賴帳,不能老闆賴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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