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銀炎陽 于 2015-10-9 11:17 发表
看菜單算總價應該是雙方的責任
在這裡孔方兄提出了一個看法:就是很多酒店也能主動提供總價,為什麼這家酒店不行
我看法很簡單,別人行他未必行,好比我懂得先秤再點,這客人就不懂
事實上餐廳也的確有提供一個查看龍蝦總價的途徑
(你走過去說一下:我不買啊,我就想你幫我秤一下,如果我買的話,這龍蝦多少錢)
就行了
好比主動翻菜單看價格是客人的責任
好比算一下復數的菜是多少錢也是客人的責任,比如三盤10元的回鍋肉就得是10元嘛
如果說龍蝦我明知每斤價格,但不知重,點了就能不算數
那回鍋肉我不知道單價的情況下點,當然也能不算數(說到這裡我認為孔方兄是反駁不上來的,除非他又引用一個生猛海鮮例外法則)
我點了十幾盤菜,我總價加減乘除法我沒算好,當然還是能不算數
客人非要主張說我不先點怎麼知道多少錢
我的反駁很簡單
我跟你賭100萬,我能不點就先得知多少錢,你信不信?
很抱歉,“别人行他未必行”肯定不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二章,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请注意,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商品的价格,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因此向消费者告知商品价格是商家的责任,而不是如你所说是消费者自己的责任。
我可没说“龍蝦我明知每斤價格,但不知重,點了就能不算數”这样的话,不要把你自己的错误理解强加给我。
我的观点很明确,点单必须有两个步骤。第一,明确商品种类;第二,明确商品价格(分量)。前面已经说了,消费者有权得知商品价格,因此如果没有明确价格这个步骤,商家的行为属于违法。
点回锅肉,一份多少钱菜单可以写得很清楚,所以两个步骤可以合在一起。
但是生猛海鲜不行,因为海鲜存在个体差异,一只帝王蟹可能一斤半也可能两斤,菜单无法明确显示一只帝王蟹多少钱。
这时商家就需要带顾客去称量帝王蟹,确定菜品的价格。
如果商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价格,就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